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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采取四举措连续七年实现镇镇有自办案件

2007-05-18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2001年以来,云浮市郁南县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推进镇级纪委办案工作,在全市的5个县(市、区)中率先实现连续七年镇镇有自办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一个责任。坚持把办案工作纳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镇党委书记是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镇纪委书记是办案工作直接责任人,强化办案工作领导责任,促进镇纪委履行党章赋予职责,检查处理违反党纪的案件。

落实二个制度。一是县纪委常委包镇指导制度。每名常委负责包2至3个镇,定期与镇纪委分析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帮助镇纪委梳理案件线索。二是“镇案县审”制度。从2004年开始,对镇纪委完成调查阶段工作的案件统一由县纪委审理,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手续关和处分出口关,保证依纪依法办案和案件质量。

做好三个督促。一是督促排查案件线索。县纪委统一印发《案件线索登记表》到各镇,要求定期上报。二是督促依纪依法立案。对已有线索的镇,督促组织力量进行初查初核,巩固有关证据,该立案的及时立案。三是督促按程序结案。对已完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的案件,督促及时移送县纪委审理结案,做到依纪依规早审理、早结案。

强化四个培训。一是办班培训。将办案业务作为纪检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结合换届和学习贯彻重大反腐倡廉决策和部署加大培训力度。如今年3月全县举办了一期培训班,对包括镇纪委干部在内的全县80多名纪检干部进行信访、查办案件、案件审理、党廉及纠风等方面业务工作培训。二是上送培训。适时安排镇纪委干部参加市纪委、省纪委和中央纪委的培训班或有关专题会议。三是跟班培训。不定期抽调镇纪委干部参加县纪委办案,以案代训,增加实战机会,提高办案水平。四是指导培训。县纪委派出办案室人员下访指导镇纪委办案,面对面传授办案技巧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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