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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三项措施强化政府行政审批效能监察

2007-03-21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去年,云浮市积极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强化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效能监察,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提效。据统计,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件总数达43031件,其中即办件8923件,承办件34091件,承办件提前办结率79.22%。群众对窗口服务满意度达99.8%。通过强化效能监察,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预计200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39亿元,比上年增长22.06%。

一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效能监察。利用建成的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和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对擅自设定的审批事项、违反审批条件和程序、超越审批期限、违规收费,自动警示,及时纠正,并利用“电子眼”对窗口服务人员刁难群众、暗箱操作等行为进行监察,促进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改进作风,依法行政。

二是严格窗口考评管理强化效能监察。大力开展创建“阳光政府窗口”活动。严格执行“群众评比窗口服务”制度,请办事群众对窗口进行满意度测评,每月底通过简报形式对群众评比结果进行通报。执行《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年度“先进窗口”评选办法》和《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年度“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选办法》,评选年度“先进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中心加强协调,促进窗口建设,如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等窗口开通“绿色通道”(全程代办,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局牵头所属三部门对群众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程序进行调整,精简和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员监督力度强化效能监察。去年聘请15名社会监督员,对中心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情况;窗口贯彻落实市政府确定的项目进入,单轨制运作等的情况;中心窗口的收费情况等进行监督。服务中心坚持执行邀请社会监督员回访办事群众制度,及时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地反馈至有关的窗口派出单位,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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