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共云浮市纪委 >综合要闻>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云浮市纪委三项措施强化案件审理工作

2007-03-21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日,云浮市纪委提出三项措施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连续四年所办案件零申诉”的成果,更好地从案件审理上保证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规范制度,严把质量关口。继续完善和落实一人主审、交叉审理、审理室集体审议、分管领导把关、常委会集体讨论审批等制度,严把实体关、程序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高度重视案件申诉复查工作,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思考在前,做好预防措施,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重点健全查办案件回访教育制度,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说理教育,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发案单位和当事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针对换届后部分审理干部工作岗位调整,安排4名市、县两级纪委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参加省纪委的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班。同时,把案件审理作为市、县两级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重要课程之一,加大业务辅导力度,市纪委定于5月份办班,郁南县纪委已在3月初办班并邀请市纪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授课。

三是加强指导,提升基层办案质量。近日,市纪委已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审理工作开展了调研和指导,摸清存在问题,并决定今年下半年召开一次全市疑难案件分析会和开展一次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大检查,提高县(市、区)审理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办案规范化。继续严格执行“镇案县审”制度,保证乡镇办案质量。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