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浮市纪委市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浮市纪委市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云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云浮市监察委员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机编〔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建云浮市监察委员会。中共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云浮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市纪委职责: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市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过渡期内,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及各内设机构按照市纪委原“三定”方案(云委办〔2015〕1号)及我市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待国家监委和省监委的“三定”方案出台后,再参照制定我市纪委、监委“三定”方案。
二、机构设置
(一)云浮市纪委市监委没有下属二级单位,本身属财政核拨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云浮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其中第六纪检监察室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立机关党办(正科级)。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公务员编制共149名,后勤服务人员7名;现公务员实有在职人员112人,后勤服务人员7人(数据统计到2017年12月31日)。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53.38万元,比上年减少367.68万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了市纪委办案工作点一期建设工程资金;支出预算2753.38万元,比上年减少367.68万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市纪委办案工作点一期建设已完成不再有该项资金的列支。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3.4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本委局由去年的实有人数108人,今年实有人数为119人,所以相应的接待费相应增加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1.9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万元,增长10.19%,增幅的主要原因是本委局由去年的实有人数108人,今年实有人数为119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33万元,比上年增加1.8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主要是今年增加住房维修基金支出。其中:办公费83.93万元,公务接待费11.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情况,所以预算资金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今年因为没有项目类经费,所以本年度没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反映本单位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本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支出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行政运行: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公积金: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其他支出: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1、津贴补贴:反映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22、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23、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4、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放职工的伙食补助费。
2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26、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7、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28、通讯费:反映单位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
2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0、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支出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31、租赁费:反映租赁其他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32、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33、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34、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5、工会经费: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6、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3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8、退休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9、奖励金:反映单位的奖励支出。
4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附件: 中国共产党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