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云浮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云委办〔2015〕1号)文件精神,设立云浮市监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中共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市管的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六)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九)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要领导干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没有下属二级单位,本身属财政核拨单位。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设14个室(部),分别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云浮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第二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总收入4919.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19.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518.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8.13万元,增长69.08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建设新区办案点工程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除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除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除平。
5.其他收入400.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5.25万元,增长192.12 %。主要原因:上级支持的划拨建设新区办案点工程款资金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总支出2694.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94.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9.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派驻派出机构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23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建设新区办案点工程款。
2.科学技术(类)支出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纪委信息化建设经费和电子设备更新维护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94万元,下降76.47%,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经费部分项目在本年度未完成。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84万元,主要支出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54万元,增长36.31%,主要原因是收编派驻派出纪检组人员,人员增加社会保障费用相应增加。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91万元,主要支出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17万元,增长84.65%,要原因是收编派驻纪检组人员,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相应增加。
5. 住房保障(类)支出298.44万元,主要支出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4.33万元,增长365.51%,主要原因:一是收编派驻纪检组人员增加;二是住房补贴比上一年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1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9.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98.11万元,增长57.61 %;主要原因是建设新区办案点工程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除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9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26.20万元,下降13.66%;主要原因是建设新区办案点工程进度慢造成支付款的进度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除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69.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派驻派出机构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科学技术(类)支出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纪委信息化建设经费和电子设备更新维护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84万元,主要支出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0.91万元,主要支出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298.44万元,主要支出是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81万元,完成预算41.90万元的4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08万元,完成预算31.50万元的5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40万元的7.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79万元,下降33.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0万元,下降33.7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随着车辆减少运行维护相应就下降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批次、人次比上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8万元,占95.90%;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4.1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8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为解决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开展调查、办案等业务过程中的交通问题而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消耗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护)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全委局公务用车共15辆,平均每辆运行费支出1.1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公务联系活动、大型活动及外市学习交流接待、工作餐费。接待批次为25批,接待人数为176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7万元,比2015年减少70.39万元,降低95.2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随着车辆减少运行维护相应就减少了,培训费、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市农村廉政直通车项目”视频监控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共组织对一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2148万元。主要是市纪委办案工作点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财政部门暂未公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反映本单位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
业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本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支出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行政运行: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六、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公积金: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九、其他支出: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二十、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二十一、津贴补贴:反映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二十二、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十三、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十四、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放职工的伙食补助费。
二十五、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二十六、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七、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二十八、通讯费:反映单位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
二十九、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支出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三十一、租赁费:反映租赁其他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二、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三十三、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四、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三十五、工会经费: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六、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三十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十八、退休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三十九、奖励金:反映单位的奖励支出。
四十、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一、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四十二、支出功能分类的科目的解释,可以参考《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各功能分类科目的解释,再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解释。例如: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