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浮市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云浮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云委办〔2015〕1号)文件精神,设立云浮市监察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与中共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市管的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六)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九)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领导干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的干部;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云浮市纪委(监察局)没有下属二级单位,本身属财政核拨单位。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设14个室(部),分别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预防腐败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云浮市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编制共127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2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7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0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9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14人,后勤服务人员5人;退休人员7人(数据统计到2016年10月31日)。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547.81万元,比上年增加426.75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了市纪委办案工作点一期建设工程资金;支出预算3547.81万元,比上年增加426.75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了市纪委办案工作点一期建设工程资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2.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50万元,增长94.0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原来核定的8辆增加到15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0万元,比上年增加14.70万元,增长87.50%,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增加公务用车由原来核定的8辆增加到15辆;公务接待费10.80万元,比上年增加5.80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派驻(出)机构人员收编后实有人数到108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5.46万元,比上年增加65.16万元,增长108.0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原来核定的8辆增加到15辆和派驻(出)机构人员收编后实有人数到108人。其中:办公费83.16万元,公务接待费10.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情况,所以预算资金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今年计划组织对一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276万元。主要是市纪委办案工作点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资金占比77.4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反映本单位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
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本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支出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行政运行: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公积金: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其他支出: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1、津贴补贴:反映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22、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23、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4、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放职工的伙食补助费。
2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26、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7、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28、通讯费:反映单位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等。
2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0、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支出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31、租赁费:反映租赁其他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32、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33、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34、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5、工会经费: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6、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3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8、退休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9、奖励金:反映单位的奖励支出。
4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