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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1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6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研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引领全院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拧紧责任链条,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院党组切实担当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定任务、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主要领导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加强跟踪问效和压力传导。党组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着眼全局推动共性问题整改,又按照职责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迅速落实好各方面各环节整改措施。同时,高质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深入检视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压实责任、改进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是构建工作闭环,确保巡察整改事项落实。分类梳理巡察反馈意见,区分立行立改、集中整改、持续整改等标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张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坚持销号整改、倒计时推进。院党组定期研究调度整改工作,对账查摆整改进展、梳理整改成果,有针对性开展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资源动态调配,补强薄弱环节,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形成工作闭环,并把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贯穿巡察整改始终,确保对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是突出标本兼治,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聚焦标本兼治,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推动常治长效,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相关机制。同时,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推力,强化融合运用,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化检察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结合起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最高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未能走深走实”

    一是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把握,院党组开展了“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并把“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规范落实制度,主要领导领学“第一议题”常态化,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13次,主要领导领学“第一议题”13次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先后有25人次在会上交流心得体会、提出落实举措。健全落实机制,制定完善了《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第一议题”制度落实。

二是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实”

整改情况:加强计划统筹,边巡边改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学习,完善了《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在学习计划表中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等24个学习专题。规范开展学习,主要领导常态化主持研讨交流,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推进学研交流,同时严格区分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和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做好记录,整改期间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中心组成员撰写体会文章45篇、交流学习心得76人次。转化学习成效,推进数字检察办案平台和监督模型的运用,整改期间自建监督模型2个、应用监督模型12个,监督成案84件,建立相关机制2项,检察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加强机制保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完善了《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关于“主动为大局服务有差距”

    一是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培训与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刑事检察部门“双周”学习研讨会、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推进会,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传导。倒查案件线索,排查2021年以来已办及在办的“黄赌毒”类、伤害类等十类案件,发现并移送相关线索2条。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行政诉讼检察信息互通,制定了内部信息互通交流机制。强化宣传力度,整改期间到辖区镇街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15场次,派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多人次,提高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知晓度。严格落实“三书一函”制度,2023年区检察院起诉涉恶团伙案件2件15人,制发检察建议3份并得到回复落实。加强工作合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分歧,强化检警工作衔接。

    二是针对“打击电信诈骗工作力度减弱”

整改情况:强化统筹推进,召开院务会议,研究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并召开刑事检察部门“双周”学习研讨会,进一步学习领会《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加强分析研判,形成《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质量分析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分析相关情况,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强化司法衔接,整改期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件,多次与公安机关分析研讨案件取证问题,与公安、法院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座谈会3次,形成打击合力,整改期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批捕率大幅上升。推进追赃挽损,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整改期间追回被害人损失约86万元。加大宣传力度,整改期间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10次,向群众派发宣传册500多份,提供反诈法律咨询20多次。

    三是针对“服务‘百千万工程’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省委、市委、区委“百千万工程”工作安排和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工作要求,深化提升工作思路,结合上级有关工作安排修订完善《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云城区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工作方案》,完善云城检察“156”发展规划,加强执行落实。

    3.关于“落实为人民司法要求不到位”

    一是针对“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强化线索发掘,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并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等方式发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显著提升了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加强机制保障,与法院制定调阅相关卷宗的协作机制,共同落实好最高检、最高法有关工作要求。

    二是针对“贯通‘两法衔接’的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开展案件倒查,排查2023年以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案件录入情况,整改期间共排查出30件,已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及时录入了案件信息。加强走访会商,整改期间走访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4次,与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案件磋商3次,有效统一认识和标准。加强业务培训,召开2场业务培训会,通过类案总结、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办案能力。强化引导侦查,依法同步介入案件,如提前介入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完善案件证据体系,提升办案质量。

    三是针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加强领学促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刑事检察部门“双周”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系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加强部门协作,与公安机关召开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座谈会,并联合监委、教育局等8个部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意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整改期间到辖区24所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等法治宣讲55场次,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并到驻校检察官工作室现场办公,进一步加强了法治进校园的力度。强化综合履职,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强化案件跟踪办理,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机制作用,并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治,提升未检工作质效和认可度,2024年9月,“‘知心云帆’护远航”未检工作品牌获评为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四是针对“履行公益诉讼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党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分管领导带领部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增强履职担责的使命意识。强化督促协调,通过加强磋商协调,审判机关及时将相关案件侵权人退缴的生态修复费用划拨到林业部门,林业部门已完成相关区域生态修复工作。拓宽线索案源,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更多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如整改期间与环保、消防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2024年1月至11月区检察院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4条、立案办理48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4.关于“敢于为法治担当成效不明显”

    一是针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深化学思践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会必学重点内容学懂弄通做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召开刑事检察部门“双周”学习研讨会,学深学透近年来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抓主责主业的政治意识。强化监督力度,对2023年以来刑事案件开展“回头看”评查专项行动,并利用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模型排查2023年以来受理的八类案件,加大监督纠正力度,2024年纠正漏捕漏诉人数较2023年增加21人,纠正漏捕漏诉率增长3.31% 。

    二是针对“检察护企行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提出13项贯彻落实意见,并召开全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主要领导作宣讲报告,引导全院进一步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深入实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强化办案力度,整改期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2件,2024年共起诉强迫交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7人,起诉侵害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犯罪6人。深化专项监督,推动“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和经济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件,加强民事经济案件诉讼活动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案件54件,及时上报案件办理情况,加强向上级院请示汇报。

    三是针对“民事检察监督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畅通监督渠道,坚持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同步发力,提高民事裁判案件的监督率和监督质量。提升群众知晓度,整改期间积极开展民事检察普法宣传活动18场次,派发宣传资料5000多份,解答群众涉法咨询500多次。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民事裁判审判人员的沟通,健全协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整改期间监督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纠正民事审判程序11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2件,帮助劳动者追讨欠薪达60万元,相关监督建议获法院采纳,2024年区检察院对民事裁判案件的监督率大幅增长。

    四是针对“办案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召开学习研讨会加强业务学习,迅速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对文书制作工作的动态管理,制作了文书节点流程表,并通过学习研讨会的形式引导办案人员认真学习、落实。压实专人专责,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安排专人每天检查司法文书、案卡填录工作,确保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加强质量监管,根据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查纠,并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内部检查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五是针对“对重点监管对象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整改期间与社区矫正对象面谈14人次,深入了解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情况,联合司法局对8个镇(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巡查活动,同时加强沟通协调,与司法局开展分析研判2次,召开联席会议2场。增强检察建议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前做好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文书质量,始终确保检察建议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制发检察建议后加强跟进监督,适时开展“回头看”,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被建议单位抓好落实,2024年制发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强化对涉民生实事及社会维稳的研判,针对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沉迷“烟卡”、香烟等问题,通过联合走访、专项行动等方式推动开展校园周边涉烟环境整治行动,打造未成年人“零触烟”环境。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

    一是针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细化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加强意识形态宣讲和学习,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到区检察院作《坚决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辅导报告,为全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要求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二是针对“制度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成立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工作小组,制定意识形态风险排查表,开展了季度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完善《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及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等方面的安排,每季度末在全院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常规排查。健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进一步细化涉检舆情处置工作流程。

    三是针对“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培训学习,全院各部门加强对“三审三校”制度的再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建立健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三审三校”的审校标准、实施流程等五方面工作安排。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检务督察部门跟进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三审三校”制度全面落实执行。加强线下阵地管控,边巡边改存在问题,对宣传阵地进行了清查。

    (二)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一是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到区检察院作《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拧紧责任链条,整改期间院党组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谈话,部门负责人与党员和干警进行集体谈话,廉政谈话覆盖了全体人员。

    二是针对“对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强化政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绷紧抓教育抓管理的责任弦。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完善了《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八小时外”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干警日常工作生活的监督管理。强化“三个规定”制度执行,全面、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整改期间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教育,院党组开展专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8次,组织全院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反面警示教育6次,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2场次,全院各党组织书记及纪检委员讲专题党课9场次,各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集中学习60多次,增强廉洁从检意识。强化检务督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检务督察部门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的常态化检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工作情况,压实监督责任。

    2.关于“机关纪委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强化斗争精神,机关纪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明确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机关纪委工作目标与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机关纪委加强内部监督,对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加强对党员干警的监督提醒,推动了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3.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

 整改情况:端正思想认识,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改进群众工作的要求。改进调查研究,依托“四下基层”“三联系”等机制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问题解决,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到挂点联系的镇、村、企业开展走访调研13次,通过座谈会、拉家常等方式与干部群众谈心交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细化、实化对策措施,有效化解难题。改进群众工作,到8个镇街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案例普法、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法治宣讲,同时制定“检察官进综治中心”工作方案,班子成员按区域分别担任“检察官进综治中心”工作的片区责任领导,定期下沉到综治中心开展工作,2024年检察官下沉综治中心开展信访接待、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工作61人次。严格落实领导接访要求,细化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接待日的具体安排,做好院领导接访的台账登记,强化思想疏导和问题解决,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4.关于“内部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8月底组织财务人员举行财务制度专题学习会,10月24日至25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财务知识专项网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财务专业技能和风险管控能力。落实“收支两条线”,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024年6月将银行利息收入上缴至省级财政专户。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了近几年的残疾人保障金。规范合同管理,修订完善《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机制约束,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学习把握,明确纪律要求,增强严格依法依规依约履责的意识。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执行报销程序,进一步完善附账凭据,保证报销审批材料的完整性。

    二是针对“政府采购工作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学习,召开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学习会,提升守规章、防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细化明确各类采购方式,规范采购工作流程。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治理,对2023年以来大额采购项目进行“回头看”,查找问题并及时整改,2024年末院党组听取了该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报告,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以点带面、以查促改,对准问题根源,进一步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化,防范和杜绝问题产生,并通过健全机制等方式推动常治长效。

    三是针对“保密管理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完善制度,健全《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秘密管理办法》,织密保密管理的“防护网”。全面筛查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情况,确保已对全部涉密计算机安装相关防护软件。

    (三)关于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领导班子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针对“统筹谋划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全面把准省、市、区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安排和要求,通过年度工作要点予以细化、实化,抓好落实执行。完善工作要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年度工作要点,该要点含“深化政治建设”等12方面共42项内容,为落实好全年目标任务明确了更具体的措施。强化党建引领,整改期间,院党组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按照省、市、区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安排,制定和完善区检察院党建工作计划,同时推动机关党委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报告,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二是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提高认识,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持续提高执行各项制度规则的自觉性。加强整改,认真落实区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规范上会程序及会议记录。

    三是针对“未落实好院务会制度”

整改情况: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院务会相关制度,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院务会的要求,并明确每季度召开的业务分析会以院务会形式召开,整改期间召开院务会5次。

    2. 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

    一是针对“谋划和推动党建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加强统筹谋划,院党组先后于2024年7月31日、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并对标上级相关方案和安排完善区检察院党建工作计划,同时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年度主题党日工作计划,确保高质量开展党建工作。打造特色亮点,2024年9月,党建业务融合打造的“‘知心云帆’护远航”未检工作品牌获评为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为其他领域的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起了牵引作用。

    二是针对“党务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强化政治意识,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的学习,端正党员干部做好党务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院党组先后2次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员队伍发展等党建事项,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对党建工作进行点评、指导,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第一议题”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工作进行检查,提升规范化水平。开展党务培训,2024年10月举办了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了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

    3. 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一是针对“职级晋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工作指导与培训,进一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并行、司法警察职级晋升等规定,加强请示汇报。严格执行职级晋升程序,严格规范程序步骤、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针对“晋升纪实材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把握,认真开展对检察官等级晋升文件及配套政策的学习。建立干部选任基础材料清单,针对干部选任晋升工作整理了各项基础资料。压实专人专责,2024年8月12日至16日,组织政工干部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心,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整理归纳资料。坚持选人用人任前“凡提必审”,严格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着重对档案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关联性、逻辑性等问题进行研判,确保档案真实、准确、规范。

    三是针对“公示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引导,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严格落实任职前公示制度,确保认真细致撰写公示公告,明确公示期起止时间,防止公示信息错漏。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够完善”

    一是针对“聘用编外人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政策学习和把握,认真学习编外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执行落实。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开展清理调整,按照有关规定妥善调整第三方聘请人员的工作岗位,重新梳理了编外人员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深入整改,通过人员招录、岗位调整等措施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二是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强化学习把握,准确把握出入境证件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规范出国(境)台账管理,重新建立专门的台账,使用专门的保管设施存放出入境相关资料。认真开展核查,结合“移民局12367”小程序,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全体人员已按要求及时完成报备。

    (四)关于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 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事项实施办法,区分“三重一大”事项及普通业务事项,明确议事范围,进一步规范上会程序及会议记录。整改“党支部工作不严谨”问题,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党纪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做好党务工作的责任意识,并举办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规范了党建工作台账整理,同步发挥机关纪委的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责任清单,机关纪委加强了内部监督,有效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2.关于“对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完善《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明确了“三审三校”的审校标准、实施流程等工作安排,同时管好线下阵地,边巡边改迅速开展清查清理工作,检务督察部门跟进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扎实做好党务工作,扛牢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学习,举办党务培训班,强化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党务工作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821331;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7号云城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cjc888@126.com。

  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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