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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1-16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2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3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39个(含立行立改问题3个)。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对待整改工作。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担当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二)完全接受反馈,照单全收整改问题。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无论是共性的还是个性的,照单全收、诚恳接受,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

(三)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到位。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局党组组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明确整改项目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抓好集中整改中,注意举一反三、认真反思,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着手从体制机制上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切实破解整改难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市监科字〔2024〕91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公务卡的通知》(云市监函〔2024〕100号)等10份制度机制文件,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扎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助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6月19日,局党组组织召开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四级调研员参加会议。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对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会前认真开展理论学习、谈心谈话、检视剖析等工作,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充分准备。局主要领导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代表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作个人检视剖析发言。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四级调研员依次作个人检视剖析发言,班子成员之间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局主要负责人提出,要以一心向党的忠心和刀刃向内的决心,认认真真查摆问题、深挖根源、自我剖析、抓好整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要求有差距,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方面。

1.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有差距。

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37次,由党组成员领学并作交流发言,充分体现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形不重效。

2024年1月-9月30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11次,每次作研学交流发言的党组成员均能结合分管领域实际开展学研交流。

3.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2024年1月-9月30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11次,每次作研学交流发言的党组成员均能结合分管领域实际开展学研交流。如:2024年8月5日召开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0次学习研讨会议,通过研讨,研究制定了具体改革创新措施,推进市场监管“四大改革”,推动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场监管系统落地见效。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改革工作得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广东省云浮市深化监管改革,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于2024年10月21日在《市场监管总局信息(内部交流)》2024年第30期中刊登,并印发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交流学习。

4.助推云浮‘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够。

    (1)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印发《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市监科字〔2024〕91号),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个体工商户精准培育方面,严格落实《关于培育与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6938户,其中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6户。大力推进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目前,全市已认定443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3)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方面,一是联合市发改局等10部门印发《2024年云浮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推进全市30家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二是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召开云浮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研究推动全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市场活动,通过在农贸市场广告栏、宣传栏、墙(柱)体等明显位置广泛张贴或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云浮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食品安全科普等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四是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治理质量提升工作试点方案》,在金山市场,菜丁中心市场A、B座、罗桂桥市场、南联市场等农贸市场试点开展计量器具治理,在显著位置公示《集贸市场诚信计划承诺书》、公开经强制检定合格计量器具的台账清单,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4)释放知识产权动能方面,充分挖掘地方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工作,提升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一是加强培训。8月28日、11月26日成功举办2024年云浮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培训班(郁南站、新兴站)。二是加强示范建设。2023年12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广东罗定)通过实地验收,相关整改报告已于2024年1月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总结借鉴国家地理标志示范区(广东罗定)的建设经验,指导郁南县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郁南无核黄皮示范培育工程。三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运用推广。组织企业参加“助力‘百千万工程’广东产品质量行(清远站、茂名站)”、“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以及第六届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暨国际地理标志产品交易博览会等活动。10月27日在吾悦广场举办云浮地理标志助力“百千万工程”展销活动暨粤享地标好货巡礼云浮站活动。我市的1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在省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示范成果展示(线上),8个产品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国际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展示(线下)。四是充分发挥5个“知识产权赋能乡村振兴共建中心”和7个“知识产权赋能乡村振兴共建站”的作用,积极挖掘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潜力,梯次指导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赋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罗定稻米”“罗定绉纱鱼腐”“都杨黑皮大冬瓜”等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24年7月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受理。以罗定市龙湾镇南药产业协会为主体的“泷龙湾”集体商标成功注册。五是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杨柳冬瓜”“云浮豉油膏”“郁南肉桂”列入省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名单,其中“杨柳冬瓜”、“云浮豉油膏”已完成培育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申报材料。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湾区认证,“象窝茶”、“亚灿米(罗定稻米)”通过湾区认证。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系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结知识产权案件124宗(其中行政执法54宗、纠纷处置70宗)。共发动22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我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6个,数量并列全省第2。地理标志年产值100多亿,品牌效应显著。

(5)农村消费维权方面,一是统筹开展315宣教活动。2024年“3·15”期间,全市消委会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其中主题宣传现场教育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教育资料2万多份,惠及消费者1万多人,并在主流媒体刊登、播布有关宣传教育内容等。二是开展举行“助企惠民”宣讲暨消费体察活动。截至9月底,已分别在云城区、新兴县、郁南县消费教育基地开展了四场宣教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树立消费维意识、诚实经营意识。三是开展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双承诺”暨消费维权宣传教育乡村行活动。10月和11月分别罗定太平、郁南宋桂、云安都杨、新兴太平、云城南盛开展了五场宣教活动,进一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仍有不足。

(1)主动与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开办企业“综合窗口”或开办企业“一窗通取”窗口,已全面落实“一窗通取”,真正实现开办企业2个流程办结,对标珠三角先进地区。经评价组考核,已取得一窗通取的满分。

(2)一是主动与政数局对接系统搭建问题,持续推进“一照通行”工作的开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云浮市)“一照通行”系统及“云浮市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照通行)均可办理涉及12个部门的20项“一照通行”涉企主题业务。二是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 云浮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云浮市“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核、统一出件”的集约化服务模式,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登记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证照联办、一照通行”业务4306笔。

(3)加强培训,7月初以会议兼培训的形式对全市登记窗口人员展开对“住所承诺制”“跨域通办”等举措解读培训,确保业务办理统一标准,解读到位。

(4)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一是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市局印发《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布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单位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告》,2024年办理告知承诺制业务3015件。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核发许可证后,我局发函告知现场核查单位,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对已通过核准的许可事项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对经查后未能通过核查的企业限期予以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一是为便利企业跨区迁移提供制度保障。市建立云浮市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印发了《云浮市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批量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变更登记,二是实行“省内迁移通办”线上线下同步办模式。全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省内通办”实施我省市场主体省内迁移通办的通知》,将省内跨市迁移和市内跨区迁移由原先的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迁入登记3个环节,整合为迁入登记1个环节。企业迁移只需要在迁入地一地完成,迁移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快1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迁移业务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及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在线办理。2024年全市共办理迁移登记事项184件。

6.机构改革的融合度不高。

通过加强班子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认同感得到有效增强,党组议决各类事项得到坚决落实。今年以来,分层次分步开展干部“大轮岗”,培养使用年轻干部,促进业务、人员的深度融合,今年来已对29名干部进行了轮岗。此外,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大调整,9名分管领导有8名分管领导的分工进行了调整。

7.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

(1)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方面。一是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在不锈钢省站、国家石材检测中心和云浮市石材行业协会等设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的作用,依靠龙头企业质量技术资源,加上服务站帮扶指导,共同组建服务“驿站”。完善制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跟进服务站点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6月局分管领导率队到金属智造产业集群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站进行调研,要求该站点要积极引导对接计量检定、产品检测、体系或产品认证、知识产权服务和品牌咨询等各类专业机构,提供企业各环节所需的计量、标准、品牌培育等一揽子服务。今年以来该站点累计服务企业10家,组织强制性检定133台件,提供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等方面咨询4次,开展管理人员培训2次、能源计量审查1次、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政策指导1次。二是基建设施不断完善。组织召开首届云浮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大会,为政府、企业、机构提供质量基础设施工作合作交流平台。开展产业链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云浮市细化落实聚焦以新提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云浮市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形成质量问题清单21项、重点攻关项目清单3项、质量政策工具清单3项,并从中识别和剖析关键质量问题共16项,努力突破一批质量技术瓶颈。我局撰写的不锈钢产业链质量提升案例入选广东省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典型案例(第二轮)。三是质量宣贯不断深入。制作云浮市质量强市工作宣传视频,在电视台和电台黄金时段进行播放;联合住建、文广旅体等20多个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质量月”活动。举办2024年云浮市“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颁发了首张“湾区认证”证书。组织工信、住建等20个部门举办“质量月”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举办云浮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乡镇、进商场”四进宣传活动,共深入相关企业单位586家,发放小册子、购物袋、水杯等宣传资料8750多份,接受咨询82次,受众人数达到1万多人;开展免费检验检测、认证、咨询、产品真假鉴别等惠民服务80多次,组织参与企业数量达80余家,质量安全管理交流学习活动5次,解决质量问题10个,有力推进了云浮市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企业精准帮扶方面。出台《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质量技术帮扶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与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确定了石材、陶瓷、化工、南药等行业企业帮扶对象,调动本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施室参与质量技术帮扶行动的积极性,加强分类帮扶和技术指导,为企业提供“订单式”精准服务以及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与宣传服务,确保帮扶成效。目前,市局组织开展3场质量技术帮扶推进会,为陶瓷、化工、南药等行业的80家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帮扶。

(3)“知识产权赋能乡村振兴共建中心”发挥作用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被列入广东省知识产权基层改革创新举措的云安区局的知识产权赋能乡村振兴共建中心的“打造知识产权‘1+5’服务模式,赋能乡村振兴”的工作经验做法并取得成效,2024年共建中心实现各县(市、区)覆盖,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建设,为我市乡、镇、村企业提供商标注册辅导、自主品牌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2024年以来,五个县(市、区)共建中心实现走访各类经营主体500多家,出具100余份企业“知产”分析报告。为200多家经营主体提供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咨询和维权援助服务,已协助企业提交商标申请822件,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2024年4月23日在市府人民广场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对上年度我市各类赛事获奖企业进行授牌,进一步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意识。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

(4)2023年度我市食品安全省考核结果为B级,成绩比2022年有较大进步;2023年我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为B级(全省排名不分先后);2023年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得分89.86分,比2022年增加3.5分,获良好等次;2023年广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云浮市为A级考核等级,排名全省第10名,与去年相比提升了11名,为近三年来最好的考核成绩。

8.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跟踪服务不及时。

2024年,积极探索开通了12315平台短信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省、市政府民生实事中“12315平台上投诉按时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保持在98%以上”的要求,截至目前,全国12315平台上的投诉举报办结率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均为100%。

9.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滞后。

(1)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部署。2024年3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稽查执法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工作,并对2024年的工作进行部署。8月2日,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24年上半年全市执法办案工作,部署2024年下半年执法办案重点任务。

(2)积极加强排查发掘案源。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出稽 守护云浮”行动的通知》,大力加强执法协作与线索共享。2024年来,与公安、税务等部门进行了28次联合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共1795宗,较去年同期同比上升了27.12%,罚没款590.5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并受理案件19宗,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

(3)加强市级大案要案查办力度,着力提升市级市场监管执法效能。2024年12月3日,云浮市公安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浮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公安+行政”联合打击市场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现场向市公安局移送皮具商标侵权大案要案1宗(货值1943万),查办成品油不合格案件(货值15万)并移送公安办理1宗,市级大案要案较去年同期同比上升200%。8月,根据省局通报有关线索和进一步摸排,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联合办案,分别在云城区和郁南县查处涉嫌销售侵权白酒案件3宗,共查获涉嫌侵权白酒6361瓶,涉案货值273万元,其中2宗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4)加大县镇两级执法案件督办力度。4月、5月和7月,针对部分执法权下放前后执法案件数量差距过大的情况,深入到镇(街)市场监管所实地调研指导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将制定云浮市市场监管领域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高频事项工作指引,持续增强镇(街)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2024年来,云浮市所有乡镇均已办理市场监管领域案件,全市镇(街)、基层市场监管所共立案639宗,同比上升42.63%;办结案件708宗,同比上升87.3%。

(5)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对执法装备的使用。印发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罚没物资管理,并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进行全流程记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6)加大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的通知》,部署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和重点打击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2024年来,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15宗,较去年同期上升36%,知识产权案件54宗,较去年同期上升8%。

(7)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举办2024年云浮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和知识产权培训班,对全市的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着力开展市县联合办案、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办案,深挖案源,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效能。

10.民生领域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1)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方面。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年行动,全市累计对约2.82万户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涉及生产、销售、餐饮及特殊食品等环节,发现风险问题1540个,完成处置1540个,完成处置占比100%。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部门累计立案查办案件460宗,其中生产环节案件61宗,销售环节案件295宗,餐饮环节案件103宗,其他案件1宗;已作出行政处罚案件数439宗,罚没款431.378万元。

(2)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方面。一是今年以来出动236人次,督促校园、市场周边等食品流动商贩做好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工作。二是2024年云浮市迎春花市、迎新春商贸文旅促消费等系列活动中,定期不定期派员到现场监督检查,要求开办者把好经营主体准入关,指导、督促现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做好进货查验、规范制售操作、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等。今年以来,全市美食节、夜市食品安全情况良好,均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推动部门共治,开展夜市食品安全联合查行动。组织开展对省局夜市餐饮业经营行为规范暗访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63家夜市餐饮经营者或摊贩均已整改完成,其中郁南县食药安办在县市场监管局主持召开“2024年郁南县夜市餐饮业经营行为规范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县府办、县食药安办、都城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夜市食品安全分工,要求依职能加强监管工作。8月26日晚,云浮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对云城区蟠龙天湖美食街夜市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围绕夜市餐饮经营主体资格、原料进货查验、操作间卫生状况、加工制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以及产品的贮存等环节对夜市烧烤店、大排档、饮品店等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督促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夜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排查消除夜市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存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四是用心用力办好省、市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印发《2024年全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截至9月底,全市共抽检食品12274批次,任务完成率80.02%,发现不合格食品221批次,合格率98.20%。

(3)化妆品生产企业源头监管方面。一是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举办3期法规及业务培训,360余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学习。二是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帮扶。今年以来共筛选了18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作为帮扶对象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帮扶,完善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组织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督检查53家次,责令限期整改20家次;开展监督抽检15批次,经检验,暂未检出不合格产品。通过打击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努力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四是组织化妆品科普宣传。通过开展“5·25爱肤日”“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宣传活动、编印化妆品科普宣传手册、开展科普宣贯公益培训等方式,开展化妆品监管法规科普宣贯。五是推进化妆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截至目前,已在全市2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11.推进协同监管力度不够。

一是3月29日,组织34个成员单位召开云浮市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回顾2023年工作情况,科学部署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点任务,着重强调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更好地实现全链条监管。二是充分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制定《云浮市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把牵头及配合部门每个部门的抽查事项、负责科室及联系方式进行明确,提高了联合抽查的可操作性,有效减少了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进一步整合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推进联合抽查,2024年联合抽查计划任务48个,联合抽查占比28%,同比去年计划联合抽查占比提升3%。三是截至9月30日,市直各部门发起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任务37个,抽查检查对象156户次。

1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抓好落实,作为全局的重点任务工作清单进行跟踪考核,并在党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中明确。二是将在民主生活会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事项的有关要求。三是制定《2024年中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1月-5月)预安排》和《2024年中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4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党组成员分别结合分管领域开展了研学交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四是按照《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学习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8月1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并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13.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有差距。

一是在4月23日组织市县市场监管系统举办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政务信息写作、政务公开培训班;二是6月6日,聘请市委讲师团刘于湖团长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题开展1期专题培训,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市场监管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和重要参考。三是组织开展线上广告从业人员培训和举办线下2024年广告审查员培训班。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的“广告云课堂”提供在线课程方式,对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线口执法人员和广告从业人员共500多人开展培训。2024年6月18日举办2024年广告审查员培训暨党纪教育宣贯会,广告发布登记单位、广告企业审查人员,部分重点行业广告主、企业党员等80多人参加培训。

14.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从4月起每月召开市场监管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增强风险隐患防范意识和提升应对措施能力。三是4月初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2023年度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7月底,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2024上半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2024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5.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员活动室建设方面。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党支部根据“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对党员活动室进行改造,配备必要电教等设备设施,确保学习和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设置书架、报刊架等,方便党员查阅学习资料;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等基本内容,并将党支部主要工作制度上墙,以体现党员活动室的庄重性和严肃性。

(2)丰富宣传内容。在一楼大堂增加宣传栏,丰富党建阵地内容,传递党的声音、宣传党的政策、展示党的形象,提高党员对阵地建设的认识和支持。

(3)网络安全管理方面。及时调整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建立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要数据目录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护预警工作,提高管理人员技术能力,强化系统开发商、电信运营商技术应急响应能力。积极参与2024年度佛山·茂名·云浮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经受住了安全渗透等攻击行为,筑牢了全局网络安全防线。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16.党组书记履行职责不到位。

一是在党组会增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的次数,明确不能以传达学习文件或会议精神代替专题研究,今年来共专题研究5次;二是4月17日,部署落实观看安全生产反面警示教育片,有效提高警示教育震慑效果;6月7日组织集中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年度反腐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7月18日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观看党纪学习专题片。三是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建设。2024年2月27日印发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罚没物资管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4年7月12日,印发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浮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贯彻落实药品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检验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8月26日,印发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浮市公安局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对接联动和行刑衔接工作。

    17.“一岗双责”压得不够实。

一是在党组会上明确局领导带头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每季度谈心谈话结合岗位和业务实际,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防止压力传导不到位;三是加强监督防止走过场,如对谈话内容相同的13份谈话记录表按要求重新谈话。

18.机关纪委没有发挥出应有作用。

一是2024年7月3日机关党委换届优化机关纪委队伍配备;二是加强执纪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根据需要深化专项监督,2024年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导下,对个别党员干部的有关违纪情况进行妥善处理;三是对办婚丧嫁娶等10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整改完善;四是印发《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云市监党〔2024〕31号),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五是2024年发布节日廉政提示共1235人次。

19.“四风”典型问题仍然存在。

(1)公文办理方面。2024年3月至9月20日,我局共转发文件323份,其中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有290份。

(2)针对下基层开展工作流于形式问题。一是多措并举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走深走实。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到云安区石城镇实地调研基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并指导云安区局以石城镇为试点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和督促各地深入排查隐患问题,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市局党组成员“四不两直”直达镇(街)调研指导执法办案工作共15次,并现场指导办理案件2宗。市局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和9月6日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议,统筹谋划推进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市局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高频执法事项指引》和《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等切实可行的工作指引,并指导县(市、区)局结合当地实际出台相关工作机制。市局将镇(街)执法工作情况列入质量等四大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际考核评价指标。二是各业务线口将执法培训工作延伸到基层,针对镇(街)执法人员举办2024年云浮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或指导各县(市、区)局各业务线口加强对镇(街)的业务培训工作,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镇(街)共举行培训和指导116场次,共计1555人次;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粤政易进行口头指导,有效提高了镇(街)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此外,市局每周五通过网络视频培训的形式,面向基层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稽查“云课堂”,截止9月30日已完成培训90期。

(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方面。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制定了《云浮市2024年各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

(4)质量强市考核方面。一是充分发挥云浮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优化2023年度市对县级以上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二是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广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实地核查。三是在4月9日召开了云浮市2023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初步评审会议,解读《云浮市2023年云浮市质量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四是目前已收集了涉考成员单位和业务科室对2023年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的评分情况,将尽快统计出初步的考核分值。五是7月底广东省人民政府通报了2023年广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云浮市为A级考核等级,排名全省第10名,与去年相比提升了11名,为近三年来最好的考核成绩。六是在9月10日召开2023年广东省质量工作考核扣分项目整改暨2023年质量主要指标情况和质量状况工作分析会议。9月12日印发了《关于报送云浮市2023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立整改台账。目前基本收集涉及扣分的单位和科室的整改台账。

(5)食品安全考核方面。对各县(市、区)的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方案是结合本市工作实际设置考核要求,并将考核有关要求征求各地意见,充分收集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

(6)药品安全责任考核方面。在省局药品安全责任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经汇总市局各有关科室意见后,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于2024年2月5日印发了《关于征求2023年度云浮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收集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反馈意见后并再次经各相关部门科室确认,于2024年3月1日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浮市公安局 云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浮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已收集各县(市、区)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对各县(市、区)的评分工作,拟文《云浮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请审定印发<关于2023年度云浮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的请示》于7月12日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目前,各县(市、区)已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市食药安办。

(7)严格规范公务活动和接待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的行程和接待安排。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强化震慑效果。三是经常性地开展提醒,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发出关键提醒。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机关纪委加强与下级单位的沟通联系,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2024年以来市局机关纪委暂未接到相关投诉举报。

20.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够合理规范。

(1)2024年3月1日至9月20日(共146个工作日),派出公务用车共1239次,公务用车使用率明显提高。发函《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借出公务车事宜的函》与市机关事务局沟通请示借用公务用车事宜,已函复要求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六条执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已按照《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药品执法检查基本装备达标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粤药监办发〔2024〕160号),申请置换一辆执法检查专用车辆,用于提升药品、化妆品和药材执法抽样工作效能。待省下达2025年经费到位后,将立即采购公务用车。通过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执法执勤用车紧张问题将会缓解。

(2)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按照《云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做到车辆“一车一卡”管理,执行车辆下班入库管理,做好公车加油、ETC、行驶记录台账和公车管理系统相关工作。从2024年5月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租赁社会车辆,严格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车预算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粤财行〔2024〕25号)要求执行,并做好租赁车辆管理工作台账。

21.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1)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强化公务卡制度执行,提高支出透明度,健全源头防腐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卡结算率。二是于2024年4月18日完成对2022年11月6#、123#号凭证“培训费预算呈批表没有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审批意见”的补签名,完善会计信息质量。三是没法使用公务卡的票据要求提供情况说明,《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公务卡的通知》(云市监函〔2024〕100号)印发后极少出现此情况。

(2)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财经制度、纪律及法律法规,重新制发签领表要求会员本人重新签名,2022年购买运动服的签领表按当时人员实际标注了尺码,工会主席补签了2023春游请示的批示。通过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了工会经费支出账册的原始凭证,做到了工会账册规范完整。

(3)组织市食药检所财务人员对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考核奖金、年休假工资补助的财务凭证进行检查,并补充附上相关部门核定的年度考核奖金批复表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备案表等发放明细表;要求市食药检所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公务接待费的报销材料,对缺少相关凭证材料的一律不予报销;督促市食药检所更正错误的会计核算,将公务接待费列入“办公费”科目更正为“公务接待费”科目、将化妆品购样费列入“差旅费”科目更正为“专用材料费用”科目。

22.挤占专项资金。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已完成对“挤占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从2023年1月起所有电梯维护费用、办公饮用水费用等均按财务要求从“办公经费”列支。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法规的学习培训,并对整改过程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教训,将这些经验融入到日常财务管理中。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问题。确保单位的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23.采购监管工作漏洞较多。

(1)2024年1月1日起,我局主要领导签订专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合同均签订了法人授权书,授权分管领导负责其分管科室实施专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合同签订。

(2)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于2023年3月已完成“采购合同产品名称与设备验收单货物名称不一致”问题整改工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学习培训,增强依法采购的能力,提高素养和责任心;进一步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要求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做到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完整,要求验收人员严格按照验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并及时记录验收结果;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抽查,杜绝“采购合同产品与验收产品名称不一致”等情况的发生。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4.以党建促业务成效不明显。

一是局党组书记及下属8个在职党员的党支部书记每人领办1个“书记项目”,压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把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推动业务工作,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二是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参加首届云浮市“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推荐报送的《“扶”出质量新作为,“链”出发展新活力,助力“新兴煲”品牌出海》《以“党建红”引领“市监蓝”--高质量党建引领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见效》项目分别荣获大赛发展提质类、服务增效类二等奖,中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荣获“优秀组织奖”。

25.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

一是加强与市委“两新”工委的请示汇报,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党员信息交流机制,定期向市委“两新”工委拿取非公企业党员及党组织的数据,做到“明底数”(个私党委只是10个行业党委之一)。二是印发《云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及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的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外卖配送员群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云浮市“最美外卖配送员”评选活动,力促外卖配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抽查、检查等业务工作,动态摸准网约配送员党员底数情况,截止2024年9月30日,全市(美团、饿了么等平台企业)外卖配送员1400名,党员5名(云城、云安3名、新兴2名)。三是已经建立健全直管党支部的党员档案,并记录完整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学习及活动的情况。四是加强与县(市、区)社工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市场监管所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市、县、所三级抓党建的工作机制,市及五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个体私营企业党委以及依托各地市场监管所设立58个党建指导站。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组织部门和各地的个私党委督促各镇(街)市场监管所落实属地抓基层党建职责。

26.党员教育和党务管理不规范。

四月份起,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和党务管理。一是规范党费收缴,严格落实按月收缴党费要求。二是督促各党支部每月通过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通过线上线下、走访慰问、送学上门、电话传达等多形式组织学习,督促离退休3个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重大个人事项报告内容。已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的领导干部重大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二是督促各支部要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年度组织生活会中的个人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及相关整改措施,确保会上所有检视问题均按时整改落实。三是严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间、分管领导和科长间、科长和科室人员间,党支部委员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间、党员和党员间谈心谈话内容要针对不同岗位进行针对性谈话,也要针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260人次。四是督促各支部按照市直工委提供的“三会一课”记录模板要求做好相关记录。五是6月19日,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组织召开了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8.发展党员不够规范。

按照市直工委提供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要求,重新组织审核培养中的党员发展档案记录13人次,查漏补缺,立行立改。下辖各党支部发展中的13名党员,均严格督促各党支部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落实相关工作。

29.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一是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加大干部职务职级提拔晋升力度,腾活领导职务岗位,进一步加强了中层力量。二是积极开展招录工作,目前4名新公务员(含2名选调生)已到岗,有效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三是经争取沟通,市委组织部对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班子平均年龄下降4年。

30.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通过加强学习,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浮市公务员管理业务工作流程手册》等有关规定,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同时,对执行分管人事工作领导介绍人选规定、严格执行回避规定、整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等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此外,针对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认定存疑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对缺少或存疑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追补和核查,已完成档案整改工作。

31.混岗混编问题突出。

在注重加强年青干部多岗位锻炼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局跟班学习机制,下发了《关于轮换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分批整改落实长期跟班学习人员情况。

32.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

一是强化激励机制,建立先锋榜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定期在一楼大堂展示;将全局35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每月督办重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并在一楼大堂公示,加强四大考核等重点工作跟踪问效。二是2022年省食品安全考核云浮排B级第18位,对比2021年B级排后三位有进位。三是2023年我市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为B级(全省排名不分先后),得到荣春书记批示表扬。四是结合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根据11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市得分89.86分(90分以上优秀),比2022年增加3.5分,获良好等次。五是认真做好2022年质量考核整改和2023年质量考核准备工作。多次组织召开2022年质量工作考核扣分项目整改会议,围绕扣分点制定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销号。对2023年质量工作考核迎考材料进行三查三审,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2023年云浮市质量工作自评报告》,高质量完成好考核资料上报工作,顺利完成了2023年广东省质量工作考核实地核查。7月底,广东省人民政府通报了2023年广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云浮市为A级考核等级,排名全省第10名,与去年相比提升了11名,为近三年来最好的考核成绩。9月10日召开2023年广东省质量工作考核扣分项目整改暨2023年质量主要指标情况和质量状况工作分析会议。9月12日印发了《关于报送云浮市2023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立整改台账。目前基本收集涉及扣分的单位和科室的整改台账。

33.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失之于宽。

一是修订完善《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从机制上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强化了领导干部责任确保有效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在3月22日组织120多人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培训;4月17日组织130多人开展反面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队伍纪律意识;6月6—7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十万党员进党校”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培训,进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集中观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市场监管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9月11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梳理总结党纪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34.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已及时通知该2名退休人员将有关证件交回单位作统一保管,并做好登记记录。其次,严格落实我市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区分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类型,建立动态登记备案管理台账,为职务职级变动人员办理了更新登记备案。截至目前,我局(含下属单位)现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完成了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报备。

(四)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35.推进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和对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1)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查”,防止反弹回潮。把整改工作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着力从制度建设上巩固深化,建立了一批有效长效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4月2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试行)》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决策事项。

(3)针对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严问题已进行立行立改。截至目前,我局(含下属单位)现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完成了出入境管理登记备案报备。针对个别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认定存疑问题,积极组织人员对缺少相关材料进行追补核查中,现已完成档案整改工作。

(4)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强化公务卡制度执行,提高支出透明度,健全源头防腐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卡结算率。加大财务管理力度,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把好审核关,使财务报销规范化。规范党费收缴,严格落实按月收缴党费要求。四月份起,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和党务管理。

36.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足。

2024年8月30日,我局向市审计局发出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南山河耕牛市场未注销产权的情况说明》,向其如实反映情况。目前,市审计局认定我局南山河耕牛市场未注销产权问题已整改完毕。

37.局党组会和局务会议混开。

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37次,均是分别召开,无混开情形;且严格执行《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试行)》。

38.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通过认真学习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财务制度等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讨论事项。二是做好会前准备和审核,根据会议内容严格制定会议议程,分别提交党组会议或者局务会议研究,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举一反三,确保同样的问题不重复出现。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37次,均能按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

39.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37次,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议题,均执行参会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的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对表态发言如实逐一记录。党组能严格执行《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落实,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得到进一步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6-8923801;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北富善1路大院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06室机关党办;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cjgdb@126.com

 中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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