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10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第一时间统一思想,全面部署推进问题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部署会,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逐项的梳理和深入反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具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鲜明的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坚决的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全覆盖压实责任,实时调度跟踪整改进度
成立局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党委委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四级调研员、总工程师、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建立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全系统动员参与,逐条逐项见底清零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始终坚持整改工作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目标,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共41个主要问题,制订整改清单,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了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坚决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长期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力度,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等重要论述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周“第一议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坚持“一学一谈一贯彻”,每次“第一议题”学习,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心得体会,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明确的贯彻意见,切实强化班子成员学习成效。2023年下半年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5次。二是进一步发挥市安委办、市应急委办等综合统筹作用,全面梳理安全监管职责,印发《云浮市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云安委〔2023〕9号),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教育培训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等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决堵塞日常安全监管漏洞和盲区。三是统筹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印发实施《云浮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配合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进行“回头看”,推动完成全市7489家餐饮企业100%按要求安装燃气报警装置,27个燃气场站100%按要求开展安全评估,125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00%按要求整治销号,有效维护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针对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进一步推进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2023年12月,专门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活动,重点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等应急管理领域重要政策法规。三是参照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订印发《2024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1月-5月)预安排》,并根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迅速完善制定《2024年中共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分别于2024年2月、6月专题学习“如何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城市安全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市委巡察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中共向我局反馈三大类9小项问题,经统筹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7项,还有2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
其中,城市安全发展机制方面。市安委办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牵头起草了《云浮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先后两次发文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4月30日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目前,《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于2024年8月5日,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实施。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全力推动市全民消防教育训练基地、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云城区第二消防站、罗定市第二消防站、新兴县第二消防站等项目建设。目前,云浮市全民消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拟选址云浮区河口街道红阳村委木秀坑村47亩用地,调整建设方案的请示已上报市政府;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目前市、区相关部门还未对用地指标予以落实,待解决用地问题后开展建设;云城区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目前申请划拨新消防建设用地事宜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待区委常务会通过后申请项目调整立项;罗定市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工作,项目已向发改部门申报今年第二批超长期国债;新兴县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立项批复工作,目前正进行设计、概算工作。此外,云浮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各县(市、区)市政消火栓任务指标进行了分解。“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共新建市政消火栓254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政消火栓不足的问题。
同时,针对城市安全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市安委办在各行业领域强化统筹城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62万人次,检查企业2万家次;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0838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8项,已完成整改103项),已完成整改10161项,整改率达93.75%;打击违法行为3806项,立案3297宗(含道路交通),罚款金额549.76万元。
二是安全责任链条压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通过督查、通报、曝光、约谈、联合惩戒等方式,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工作责任,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202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实效。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748项,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365家,责令停产整顿32家,行政处罚400多次,罚款280多万元,推动实现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三下降”,连续24个月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连续23年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零发生”。
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定期督查的工作模式,安排专人多次到化工园区就未整改完成问题进行督导,2023年7月组织相关县局、化工园区有关负责同志赴韶关、清远化工园区交流学习,2023年11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专区进行市级复核,并按要求编制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市级复核报告书。省评估复核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指出的16个问题,已于2023年12月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以来,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化工园区建立“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十有”建设问题清单,每月定期收集整改提升情况,先后5次到化工园区督导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化工园区认真对照“十有两禁”要求,继续做好园区建设工作,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二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增加“培训+执法”模式,自2023年7月以来至2024年5月31日,共为55家次企业提供上门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同时规范审批流程,采取容缺受理、邮寄送达等一系列便民举措,加强行政许可前置服务,加快审批程序,共办理行政许可12家次,其中,加油站新领发证1家,另有1家新加油站审批前核查中。并积极联系督促中电建(云浮)绿色矿业公司把注册在中电建六局的注安师、机电专业人员变更注册地址,并完成整改。
四是推动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2日、10月24日,由市府办牵头召集云城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云浮市森林消防训练基地和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规划用地选址事宜,目前可供该项目选址建设用地位于云城区河口街道红阳村委木秀坑村40亩。2024年2月6日,在市委专题工作会议上,市主要领导初步同意市森林消防训练基地和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项目启动及建设用地划拨。2024年4月10日庆新市长率队拜访省应急管理厅,我局主要领导专门恳请省应急管理厅加大对该项目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局已向市发改局申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增发国债项目(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申请相关专项资金,并计划继续向省应急管理厅申报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统筹保障。相关启动建设项目材料拟于近期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履行应急管理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一是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以市应急委办名义提请市政府印发《云浮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管理办法》,规范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管理,并转发《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印发《云浮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39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中28个完成修订和印发工作(其中4个在2023年完成),统筹推进剩余11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其中7个超三年未更新修订的预案已完成修订2个(其中,《云浮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1月31日修订印发、《云浮市天然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1月30日修订印发)。二是统筹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活动,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防汛抢险、道路运输、公共卫生、危险化学品等各类应急演练31场次,其中市专项应急预案演练24场次,占市级年度演练次数77.4%。
二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法查处。2023年8月24日专门邀请省内专家组到发恩德矿山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给予立案查处。完成对“6·25”事故查处,其中对2家公司和8名责任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将2名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发生事故的广东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督促在事故现场设立员工日常教育培训的警示教育点,在矿山办公场所专门设置事故警示宣传栏,针对2018年“3·18”和2023年“6·25”两起高处坠落事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下发各矿山企业加强学习培训。三是深化行业整治。2023年12月28日以市安委办名义印发《云浮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任务清单》,统筹加强非煤矿山执法监察,自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共派出执法人员265人次、检查企业89家次,发现隐患320条(一般隐患305条、重大隐患15条)、已整改265条(其中63条未到期)、整改率82.8%,立案12宗、行政处罚28.5万元。
三是森林火灾防治监督指导力度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积极发挥市森防办统筹抓总作用,进一步压实县镇村干部、护林员、山场主责任,加密高火险期分析研判频次,持续深入开展“五清”“猎火”行动,印发《关于2023-2024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探索推行灭火器处置小火、“打井式”森林消防水源点建设、镇(街)3人小型巡逻扑火队等有效措施,采取“指挥中心监控+无人机面上巡逻+山林流动巡防”相结合的方式全天候、无死角监控,2023年全年发生森林火灾2宗,同比下降66.66%。2024年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全市“零热点”“零火情”,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零发生”。
四是应急物资信息化运营和仓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12月,全市63个镇(街)均完成至少1个应急物资仓库建设,应急资源平台录全市应急仓库192个,据省2023年第2-10期“一网统管”应急物资专题运营通报,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库数量排名位于全省前五。二是成立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小组,做好日常应急救援物资的分类存放、日常维护和出入库登记工作,对已有物资进行标识分类存放。
五是个别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值班值守工作会议,详细梳理重要紧急信息的处置流程,剖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职责。二是重点纠治“等下级报送再上报”的突出问题,组织值班人员对云办字〔2019〕10号文件进行重温学习,提高在林火监控系统、微信、抖音等平台搜集事故灾害信息能力、跟踪事故灾害信息报送和应对处置能力,2024年以来处置接报事故灾害信息共15起。三是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自行解决不上报,没法解决才上报”错误思想,向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传达贯彻《通报》文件精神,2023年7月以来,我局报送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灾害事故信息共38起,未出现因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情况。
4.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一是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局党委按要求落实每年至少2次专题听取、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保密工作汇报,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报告。2024年上半年,局党委分别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机要保密工作,并结合一周一研判,及时研判分析存在风险隐患,明确工作措施。二是及时重新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保密碎纸机,与省应急管理厅沟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工作秘密事项清单;2023年11月27日-12月3日在局一楼大堂开展保密知识宣传教育巡回展览;2024年以来,充分利用“4.15”活动,选派党员干部到邓发故居参加保密法、密码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国家安全展览,张贴保密安全宣传海报;常态化通过粤政易工作群开展保密安全宣传教育,从2024年5月20日起组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保密教育线上培训。
二是意识形态阵地和涉密人员保密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明确相关负责人,形成逐级审核机制,严把信息质量关,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同时,加强内部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业务学习及培训,进一步加强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2024年1月以来,依托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332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信息44条,应用视频号发布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宣传视频43个,均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务新媒体留言区、评论区均已按规定做好群众留言处理回应工作。二是2024年1月份组织局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告知书、保密承诺书全覆盖,针对离岗离职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外聘人员等开展谈话提醒6人次,并按保密专项检查要求,及时开展涉密人员上岗前保密审查,及时做好退休人员、离岗离职人员脱密期台账。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一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局党委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任务目标。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充分利用叶季壮故居、党建公园、蕉山革命烈士陵园、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基地等本地资源,开展好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以及警示教育等活动,切实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2024年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三是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制定印发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突出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以案说纪,将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取得更大成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已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次、党委、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领导班子读书班1期,并制定集中培训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集中研讨、邀请专家讲座等方式,有序开展“十万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
二是领导班子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落实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全面梳理和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问题。二是加强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范,2024年以来,各班子成员每季度主持召开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目前,共开展4次。三是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突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党内政治生活常态。2024年已开展廉洁谈话提醒教育70人次,完成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全覆盖。
三是以案促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常态化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2024年3月29日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局党委书记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同时,局领导坚持逢会必提作风纪律和队伍建设,并在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及时制定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应急管理系统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
四是执行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局领导班子、科室(中心)负责人提醒谈话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科室(中心)负责人-干部职工全覆盖提醒谈话。2023年,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局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共88人次,召开集中谈话提醒5次;2024年局党委书记专门召开局中层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暨集体谈心谈话活动,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抓好谈话提醒教育工作基础上,严格做好谈话提醒记录,明确各科室(中心)落实谈话提醒记录要求。2024年以来,共开展廉洁谈话提醒教育70人次,完成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谈话提醒全覆盖。
2.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不够到位
一是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批工作流程和责任人员,重点加强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把关。2024年1月以来,我局未接报行政审批举报投诉,共办理110个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聘请专家对《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并经监管科室和审批科室严格把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60余个内容方面表述等问题,均督促企业和安全评价公司全部整改落实。
二是行政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云浮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及时会商研究解决涉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证据采集、移交程序等问题,加大行刑衔接力度。2024年1-6月行政处罚次数同比上升25%;办理“一案双罚”案件数较去年全年案件数增长12宗,增长2倍。二是制定《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加处罚款工作制度》《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云浮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履职监督、完善内控机制,规范行政处罚滞纳金收缴程序,明确了行政处罚加处罚款减免的适用情形,规范了减免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程序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每宗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法制审核机构、案件办理审查委员会严格把关,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三是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实施细则(试行)》,聘请23名行政执法兼职技术检查员和5名社会监督员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四是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教育培训方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上半年邀请市司法局进行专题授课,并抽检我局11宗案卷进行评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指导,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政府招标采购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自查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关于招标采购的要求和《云浮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切实加强招标采购活动各环节的内容管理,确保公开、透明。目前,已对33项政府采购项目完成自查,暂未发现存在违规招投标问题。二是完善档案资料。制定采购项目归档材料清单指引,完善2019年以来政府采购项目材料归档,实现全流程资料归档保存。三是2024以来,我局共开展公开招投标采购项目1个,为广东省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云浮市),项目预计总投资4565.5万元。该项目严格按照《云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委托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平台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就相关产品的技术性能和指标参数等进行公开征集。并根据采购目标,结合法律法规、采购预算、采购政策以及需求调查情况等,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聘请相关专家完成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
4.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信息化平台管理应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录入临灾转移对象及责任人信息的通知》和相应的操作指引《临灾转移对象信息录入、责任人信息录入、任务发布操作手册》,督促指导镇级值班员收集辖区村级临灾转移对象、责任人两者信息并进行关联。二是印发《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完善云浮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短信发布快速审核机制的通知》,完善靶向短信平台操作指引,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科室。三是相关科室业务人员、三大运营商技术人员和平台承建单位组成短信审核和操作指导群,保证靶向短信任务及时有效地发送完成,2023年9月台风“苏拉”期间靶向针对罗定灾害高风险区域发布预警手机短信144000余条。2024年以来,遭受低温冰冻、强降雨、洪涝等天气灾害影响均为全市范围,灾害预警通过三大运营商进行短信发布,暂未出现区域性安全风险需通过靶向短信发布预警的情形。
二是存在慢作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深化巩固“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实践教育活动成果,重点推进市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通过印发方案落实分工、召开会议推进工作、形成初稿及时完善等方式,于2023年10月27日形成《〈云浮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审定,较市发改局要求的12月前报市政府提前1个月完成相关工作。二是市安委办在2023年9月重新起草《云浮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于2023年9月7日、2024年3月19日征求各地政府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形成呈批稿,2024年5月提交市领导审定。目前,《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于2024年8月5日,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实施。
5.内部管控不够严格
一是专项资金监管使用不够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自查。经重新核实,市宣教中心在筹办应急管理干部及重点企业人员培训活动时,除专家劳务费、人员食宿费、场地租金、培训资料费等共12.37万元费用外,按照合同要求还存在中心人力成本7-10月(工资+五险一金)15.24万元、车辆费用0.69万元、办公用品购置费用0.98万元,共约29.5万元,未存在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情况。二是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组、审计等部门的沟通,针对项目结余资金5035.48元,结合宣教中心实际情况和承办价格与市场上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价格基本持平等因素,继续用于开展云浮市应急管理干部及重点行业领域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到位。三是长效落实。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加强对《云浮市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的学习培训,强化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规范采购实施程序,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饭堂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2024年3月,局分管领导专门组织了办公室、应急指挥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对城区内两家大型超市进行现场考察(云浮市金来福超市及云浮市同福超市),在综合考虑距离、场地、设备、人员、质量和价格,服务行政部门的经验等因素,经2024年3月11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我局机关饭堂、森防支队饭堂明确以云浮市金来福有限公司(育华分公司)定点采购方式供货,取消现金结算。并在服务期满后拟计划采用每年一轮换的方式,在下一年度轮换另一家配送超市。另外,通过完善修订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和严格执行食堂管理、采购环节,有效减少食堂采购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问题。
三是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精神,委托广州穗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展待报废固定资产价格评估,近期已出具待报废固定资产价格初步评估报告。二是委托广州市中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对我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整体资产、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我局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四是内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决策事项督查督办力度,明确督查督办的责任、时间、程序等要求,确保党委决定事项落实落地。二是迅速梳理更新局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等制度更新修订,并增加信息发布审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加处罚款工作制度等,修订版内部管理制度于2024年3月11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通过并印发。同时,继续完善云浮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引(“一图一册一清单”),积极争取省厅业务处室和专家支持,细化可预见、可计划、可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流程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应急管理内部管理,有力实现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卡准点起步、流程化操作、规范化开展。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明显方面
1.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党委科学决策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委议事决策。严格落实《中共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议题,主办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充分征求党委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后再提请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二是规范党委议事程序,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进行表决,明确决策事项跟踪落实科室,严格执行党委决定事项督查督办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决策执行力度。2024年以来,严格党委议事决策要求,未出现一项议而不决事项,并做到事事有回应,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党委议事规则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委领导班子研究讨论人事议题,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三重一大”等议题。2024年以来,党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议题共15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到场列席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未出现非党委委员参与人事议题情况。
2.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云浮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等文件要求,全流程规范开展选拔任用工作,2023年以来提拔晋升共4人次,均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凡提四必”,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程序。
二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编办沟通,申报引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森林火灾调度指挥扑救、三防、地震地质防治等多方面专业人才,分别在2023年7月招录1名矿物资源专业的公务员;2023年9月、12月引进紧缺人才2名。二是2023年11月以来,法制审核科室已配备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其余人员也在积极备考司法考试。三是2024年6月,转任1名具有矿山安全监管经验相对丰富的市直公务员到我局工作。
三是干部梯队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及时梳理、建立干部信息台账,加强业务指导和成长平台搭建,在2024年1月晋升1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四级主任科员(均为35岁以下干部),2024年3月提拔2名正科级领导职务。截至2024年5月,我局37岁以下正科级领导职务占比30%,45岁以下正科级领导职务占比60%。二是计划分批开展副科级领导职务(35岁以下)、正科级领导职务(40岁以下),以及一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提拔晋升工作,有效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云浮应急管理系统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四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问题反馈要求,落实档案管理人员本人档案单独存放,退休人员分类存放,并做好档案存放、查找指引。二是对2019年以来档案纪实材料进行重新收集整理,做到能补尽补。三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重要信息重新审核,目前发现2名干部存在“三龄两历”认定不规范,并已重新按规定更正。
五是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我局已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在职干部及退休干部的信息,实现备案全覆盖,并分别于2023年4月、8月、2024年1、3月、5月分别及时对退休人员、增减员、个别职务变更人员等进行信息变更报备。二是对2023年1名在职人员因私赴香港旅游情况,严格落实审批、谈话、证照取还等手续,全程专人跟踪,未出现违规情况。
六是森防队伍人员不稳定。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全面分析森林消防支队离职率高的原因,有针对性完善队员招录、队伍建设管理等,2023年12月新招录3名,目前市森防支队共有46人。二是严格落实《云浮市森林消防支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云浮市森林消防支队奖惩工作,提高队员积极性和荣誉感。
3.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不够高
一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履行主体责任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和党内法规纳入年度党委理论学习必学内容。二是明确党委责任清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条例和规定中涉及党建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制定我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同时,结合机关工委印发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本单位的机关党建任务细化分解到人。三是严格落实局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局党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今年年初,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2023年以来党建工作情况,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部署2024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解决党建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书记带头到叶季壮故居、党建公园等党性教育基础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领导班子成员读书班,认真开展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等。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书记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执行党章党规,全面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我局认真制定2023年度《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起草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写好个人发言提纲材料,严格审核其他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并严肃认真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共征集批评意见合计32条,查摆检视问题和意见建议共89条,并对照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清单。二是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示范和督促把关,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带头对其他每名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有力营造严肃认真的氛围。三是局班子成员分别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规范做好会议内容记录。2024年1月,我局领导班子顺利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总支顺利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
三是支部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完成局党总支部设置,设置第一党支部(28人)、第二党支部(29人),配足配强支部委员,并按要求分设4个党小组,明确党小组组长以及职责任务。同时,按规定程序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明确支委职责和专人负责材料档案保存归档工作。
四是党建品牌创建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品牌活动开展。深入推动“党建+业务”,打造应急管理党建品牌。2023年,认真组织开展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大家谈”专题学习交流会、“薪火相传 勇创佳绩”专题座谈交流会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8期“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青年干部理论宣讲活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安全文化品牌活动,并每月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培训进社区活动,常态化开展应急管理党员先锋网格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并被我市民生热线作为正面典型进行专题报道。二是及时调整局党务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成员每两周上报党务或政务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上报调研类信息不少于1篇,及时更新党建宣传栏内容,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
(四)关于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对上轮市委巡察指出的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规范、存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谨、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力度等4个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问题整改。对2019年以来档案纪实材料进行重新收集整理,严格落实档案管理人员本人档案单独存放,退休人员分类存放;全流程规范开展选拔任用工作,2023年以来提拔晋升的4人次均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凡提四必”;于2023年4月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全局在职干部及退休干部信息,并专人跟进,动态更新备案。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组织修订局内部管理制度,重点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等制度,于2024年3月11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通过并印发。同时,将人事工作规范列为局云浮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引(“一图一册一清单”)的重点内容,积极沟通市委组织部业务人员,一一对照人事干部方面政策要求,对干部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证件保管和办理等工作规范予以明确,有力实现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卡准点起步、流程化操作、规范化开展。
(五)巡察期间已立行立改问题
应急物资管理不够规范、仓储物资账实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组织人员对仓库物资进行整理,对其中涉及的橡皮艇、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抗旱排涝泵、40P船外机、货架等与账面数量不符的物资进行全面清查,逐一核对流向,于2023年9月30日全部完成清查核对整理工作,确保做到账实相符。二是重新明确仓库管理专门科室和专职人员,督促加强制度学习,严格执行《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做好应急物资的接收入库以及验收、清点、检查,规范建立物资台账和物资管理档案,确保物资仓库整洁有序、物资流向清晰可查、物资台账清楚详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833499;邮政信箱: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西路65号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yjgl@163.com
中共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