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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11-06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委各科室及各监管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任务紧抓在手。整改以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4次会议调度巡察整改进展,召开6次党委会议研究审议整改相关议题8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41项子问题,市国资委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班子成员自觉认领整改任务,召集分管科室剖析症结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在充分研究讨论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国资委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15条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整改期限。

(三)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注重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明确党委成员作为整改责任领导,及时督促指导推进整改工作。2023年12月8日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国资委党委及其监管的投资平台类国有企业情况反馈会,动员部署国资国企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1月16日召开市国资委党委主题教育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检视和反思,提出整改举措。

(四)强化指导督促,推动企业整改。市国资委党委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切实履行督促指导市国资委监管7家投资平台类企业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印发《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国资委监管的7家投资平台类企业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企业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联系督导工作机制,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3家企业巡察整改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听取7家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并赴企业实地督导,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重点工作要求,履行国资监管和推进国企改革等工作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

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有差距。整改情况:(1)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国资系统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推动市国资系统上下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和规范化。(2)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今年以来,截至5月31日,市国资委党委会议落实“第一议题”21次,党委会“第一议题”由列席人员领学均调整为由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学,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后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安全生产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每次学习均紧密结合国资国企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委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委办公室在会后及时将委“第一议题”下发给各监管企业跟进学习,并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截至目前,已下发议题6次。(3)聚焦国资国企领域理论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培训2次,邀请省国资委专家和广东财经大学教授围绕国企改革、强化监管、防范风险等方面授课,全系统参加人员达350人次,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常悟常新,入脑入心,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二是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整改情况:(1)已制定《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计划》《2024年1-5月份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预安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执行。(2)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落实学习6次,均严格落实1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和其他班子成员谈学习体会要求,并按要求执行“一学一报”制度。(3)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把理论学习同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原汁原味记录会议学习交流讨论全过程。

2.推动国资国企“三年成体系,五年上台阶”有差距

一是推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行动不力。整改情况:(1)实施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改革的实施方案》,拟通过重组整合、吸收合并、创新发展、清算注销等方式实现市属国有企业的结构优化,将现有48户企业整合重组为26户左右,增强市属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基础设施投资、资产运营、文化旅游发展“三大板块”,组建市基投集团、市国晟集团、市国瑞集团。该《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2)推进企业优化重组。市运达公司吸收合并市安达公司已完成,市广宏商业公司吸收合并市电影公司、市新云公司已签订吸收合并协议,正在办理商事变更手续。(3)已完成市骏兴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4)为加快深化改革步伐,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动能,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积极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机制。2023年以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裁撤冗员8名。

二是谋划国资国企发展缺乏主动性。整改情况:(1)草拟了《云浮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了省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方案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持分类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整合,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国有企业主业功能不强,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该《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2)定期更新企业土地、房屋等资产台账,进一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高资产收益。为着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问题,结合我委闲置资产现状,通过自主投资、合作经营、引入战投等方式吸引项目落地,灵活用好出租、出售、置换、无偿划转、自用等方式分类盘活闲置资产。(3)已制定兼顾企业主业发展、“一利五率”要求、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综合考核责任书,并完成签订,进一步完善了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企业负责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压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4)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抓好绿色矿山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云安区都杨镇观音山(牛栏坑)矿区、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云城区思劳镇大窝塘矿区及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设。抓好港口码头建设,大力推动云浮港都杨港区关塘码头一期工程、云浮港都城港区建城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建设和云浮港南江口港区水瓜口作业区鸿业码头工程建设。抓好公路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市西江新城杨古公路项目建设,项目全长17.44公里,第一段于2022年10月1日试通车,现正推进第二段4.68公里的建设,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通车。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云浮段)建设,整治堤段总长度18.14公里,项目已基本完工。(5)增强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的信心。2024年1-6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子公司利润总额为-304万元,同比减亏1468万元,减亏幅度82.84%,共23户企业利润总额实现了增长或减亏,占比63.89%。

三是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效益不佳。整改情况:(1)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抓好绿色矿山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云安区都杨镇观音山(牛栏坑)矿区、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云城区思劳镇大窝塘矿区及郁南县桂圩镇元珠矿区建设。抓好港口码头建设,大力推动云浮港都杨港区关塘码头一期工程、云浮港都城港区建城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建设和云浮港南江口港区水瓜口作业区鸿业码头工程建设。抓好公路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市西江新城杨古公路项目建设,项目全长17.44公里,第一段于2022年10月1日试通车,现正推进第二段4.68公里的建设,力争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通车。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东省西江干流治理工程(云浮段)建设,整治堤段总长度18.14公里,项目已基本完工。(2)企业治亏取得新成效。2022年,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中亏损企业17家,占比61%;2024年1-6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子公司利润总额为-304万元,同比减亏1468万元,减亏幅度82.84%,共23户企业利润总额实现了增长或减亏,占比63.89%。2024年市国资委督促企业抓好经营管理,推进企业“降本增效”走深走实。云浮发电厂(B厂)通过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95万元,营业成本同比减少393万元,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03万元,整体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减亏830万元。云浮市迎宾馆有限公司通过加大节能、费用控制力度,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6万元,营业成本同比减少8万元,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1万元,整体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减亏110万元。(3)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均已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由公司董事长与企业经理层签订岗位聘任协议,董事会对企业经理层进行经营业绩考核。2023年以来,经年度考核不达标,已退出原岗位的经理层成员共6人。(4)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5)加强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针对关塘码头一期工程装船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设置准入条件过高、有关条款不合理且有倾向性、被投标企业对招标质疑较多等情况,及时撤下网上招标公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后重新发布补充招标公告,开标后项目中标价比预算价节约3604万元,节约率达44.5%。

三是推进国企改革力度不足。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草拟了《云浮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并征求了省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方案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持分类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整合,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国有企业主业功能不强,资产收益率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该《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3)推进企业优化重组。市运达公司吸收合并市安达公司已完成,市广宏商业公司吸收合并市电影公司、市新云公司已签订吸收合并协议,正在办理商事变更手续。(4)市国晟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已搭建完成,人员已配备到位,目前已经配备董事长、总经理各1名、副总经理3名,资产运营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投资发展部副经理及财务融资部副经理各1名。(5)已完成市骏兴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6)督促指导市基础工程公司推进改制工作,出资人市基投集团已批复市基础工程公司公司制改制方案,待高管人员任命到位后可按改制方案完成改制工作。

四是推动重点工作力度不够大。整改情况:(1)根据市政府要求,此前已征求云城区政府同意,已将广云现代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移交至云城区政府牵头主导建设和运营的复函报市政府。(2)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项目已于2023年9月15日完成竣工验收,于2023年9月28日开港运营正式投入使用。

五是推动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力度不足。整改情况:(1)实施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改革的实施方案》,拟通过重组整合、吸收合并、创新发展、清算注销等方式实现市属国有企业的结构优化,将现有48户企业整合重组为26户左右,增强市属国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基础设施投资、资产运营、文化旅游发展“三大板块”,组建市基投集团、市国晟集团、市国瑞集团。该《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2)通过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的各项措施,将前置要求写入企业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形成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委机关纪委列席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会议及报备制度,强化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今年以来,列席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4次、会议报备2次,推动企业班子议事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3)为推进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对重要子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目前已有19家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4)结合市属国企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水平。

3.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不够有力

一是日常监督指导不够到位。整改情况:(1)通过完善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的各项措施,将前置要求写入企业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形成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2)严格落实委机关纪委列席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会议及报备制度,强化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今年以来,列席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4次、会议报备2次,推动企业班子议事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3)已出台《2023年度云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评价细则》,将监管企业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经营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工作纳入党建考核,进一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经营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工作。(4)结合审计整改,市运达公司在2022年7月委派5人全面接管云浮发电厂(B厂)财务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云浮发电厂(B厂)经营采购、财务管理,压缩业务开支,有效控制生产管理成本,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盈利373万元。(5)2024年初举办市国资委财会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全面预算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产、产权管理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了财务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6)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对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核查检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7)推动“财务云”软件系统上线,强化对企业财务的实时监管。目前系统的搭建已经完成,6月1日开始已有21家企业上线。(8)推动市创兴食品管理有限公司将其位于益华广场商铺、位于珊瑚名轩商铺及车位出租。(9)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快推动到期项目股权投资退出,加强对市云石公司未回收资金的监管及提醒,及时向业华石业、富宇石材发出资金到期提醒函,加强对股权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股权投资资金安全回收。市云石公司9948万元股权投资专项资金已全部到期,已收回6013万元,尚余3935万元,已落实资金监管措施。

二是内审制度未能发挥应有作用。整改情况:(1)继续加大内审工作力度。在2023年9月至10月期间,对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核查,督促监管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核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给监管企业,要求监管企业按文件要求落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各项工作。(3)加强内部审计,发挥内部审计应有作用。草拟了《云浮市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加强对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草拟了《市国资委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监管企业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和重点环节方面的监督核查,完善监管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内控措施。(4)推动“财务云”软件系统上线,强化对企业财务的实时监管。目前系统的搭建已经完成,6月1日开始已有21家企业上线。

三是未能推动企业科学制定薪酬制度。整改情况:(1)已制定并出台《云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基本年薪浮动机制,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升降幅同步,达到薪酬能升能降的目的。完善了绩效调节系数的确定方式,有效合理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实现经营减亏。2024年1-6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子公司利润总额为-304万元,同比减亏1468万元,减亏幅度82.84%,共23户企业本年利润总额实现了增长或减亏,占比63.89%。(3)已制定综合考核责任书,设置了主业发展指标、推动企业发展主业;结合“一利五率”要求,设置了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全面考核企业年度的效益和效率情况,全面压实企业负责人责任,同时要求企业经理层同步签订责任书。(4)已制定运营管理评价指标评价细则。评价细则内包含了各业务科室围绕年度对企业下达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评价指标,其总体的考核结果影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有效倒逼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抓好企业日常业务。(5)已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主要考核企业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考核结果影响企业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6)制定《2021-2023年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考核方案》,目前已开始考核, 进一步健全了任期激励收入考核机制,优化了任期考核指标,考核更规范、科学,为开展以后任期的考核打好了基础。(7)已召开2023年工资管理培训班,进一步加深企业对工资管理制度的理解,提高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质量。(8)健全和完善了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和清算机制。组织企业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工资总额进行清算,提高了工资总额清算工作的质量,考核结果更客观公正。(9)已制定2024年综合考核方案,目前已按考核方案要求完成2023年度考核。在结合国企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确保薪酬考核更科学合理,切实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10)建立考核结果通报机制。梳理汇总监管企业2023年度统计与内部管理工作的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企业给与肯定和鼓励;对考核结果还不理想的企业,结合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管企业通报,做到考核过程公开透明,对排名靠后的企业进行“亮灯提醒”,增强考核对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双向激励”通报机制建立,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11)对准公共类企业有关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修正,使考核内容更符合企业的实际。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整改情况:(1)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委年度工作要点,不断强化意识形态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委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2)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其他相关学习资料。委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3)已出台《2023年度云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评价细则》《2024年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建日常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目前已开展第一季度党建日常考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各企业党支部落实整改。(4)在2023年度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中,委党委领导班子和5名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5)2023年9月5日举办“十万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暨市国资系统专题培训班,组织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等重要规章、文件精神。(6)2024年5月30日举办云浮市“十万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暨市国资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邀请市委意识形态讲师团团长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围绕网络意识形态、舆论引导等内容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党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筑牢思想政治根基。(7)2023年12月出台《关于调整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落实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8)已制定《云浮市国资委党委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指导各监管企业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及时成立调整企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截至目前,各企业已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是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建设不够到位。整改情况:(1)在2023年9月5日举办的“十万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中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组织市国资委在编干部职工,各监管企业中层及以上员工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等重要规章、文件精神。2024年5月30日举办“十万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暨市国资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组织市国资系统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网络意识形态、舆论引导等内容。(2)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巡察反馈至今,市新达公司、中云公司、食品公司、保安公司、云石公司、金叶公司和市迎宾馆等近20家企业已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推动市国资系统党员干部熟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3)安排专人负责委机关网站和“云浮国资”公众号运行维护。及时宣传中央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国资国企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典型做法、积极成果和正面事迹,讲好国资国企故事,传播好国资国企声音。2024年1-5月委机关网站发布信息51篇,“云浮国资”公众号发布信息145篇。(4)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宣传栏,巡察反馈至今,市国资委16处宣传栏均已作更新。以“点”带“面”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对设置不规范、内容不准确的立行立改并及时撤下,并及时更新文化宣传栏,及时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等内容。(5)积极鼓励和动员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创新思路,形成高质量的优秀稿件信息,上报上级部门、各级主流媒体网站,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向市直工委报送稿件信息17份。(6)选派了2名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文字功底过硬的业务骨干作为评论员培养对象,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强化培训学习,全面提高评论员业务能力和实践水平。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制度机制不够规范。整改情况:(1)2023年12月完善了《云浮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制度》,强化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引导,今年以来委党委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2)2023年12月出台《云浮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今年以来全系统通报意识形态问题1次。(3)2023年12月出台《关于调整市国资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意识不够强。整改情况:(1)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从严管理干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6人、警诫谈话1人、任前谈话2人。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国资委机关纪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7件,立案6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1人。(2)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先后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对市国资系统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16个党支部均在会议后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读书班集中学习工作方案》《关于举办云浮市“十万党员进党校”系列培训暨市国资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培训班的实施方案》等3份方案,指导16个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并印发了《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责任。成立了市国资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开展对基层党组织的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委党委会专题研究3次,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召开工作专班会议2次,督导党支部学习4次。已举办为期三天的班子读书班。16个党支部中,讲纪律党课8个、开展警示教育10个、党性教育廉洁教育3个,开展剖析典型案例2个、廉政提醒3个。派发《条例》单行本和《条例》简明读本526册,所属各党支部已全部开展集中学习。(3)今年年初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委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国资系统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主题教育总结会、市国资系统开展“身边案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七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4)今年4月委党委召开市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今年4月委党委出台《云浮市国资委党委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对全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计划安排。(6)出台《云浮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调整云浮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7)出台了《云浮市国资委全面推进“东融湾区”战略实施责任清单》《云浮市国资委关于建设RCEP产业对接合作区责任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一岗双责”压得不实。整改情况:(1)针对市迎宾馆出纳挪用公款案,市国资委领导已于2023年12月对市迎宾馆有关负责人分别开展了批评教育谈话。2月6日,市国资委召开市国资系统“身边案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会,通报了市迎宾馆出纳人员挪用公款案件剖析情况,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围绕案件教训等依次作了表态发言,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国企“蛀虫”覆灭记》。各企业也分别召开警示教育会。(2)在2023年12月对市迎宾馆有关负责同志批评教育谈话会上,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市迎宾馆2名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本次事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提出了相关建议,要求各监管企业建立和完善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人才培育,提升企业管理水平。(3)已督促市迎宾馆开展了关于市迎宾馆出纳挪用公款案以案促改工作。①组织召开“云浮市迎宾馆‘身边案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会”,组织重要岗位相关人员围绕出纳人员挪用公款一案谈体会感悟、谈存在问题、谈今后打算。②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云浮市迎宾馆有限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云浮市迎宾馆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云浮市迎宾馆有限公司支票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报销审批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审批行为。③强化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明确环节把关责任,做到事前报告支出计划、办理厉行从简节约、报销按程序审签。④严格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⑤组织财会人员参加财会业务培训班,提高财务会计人员业务水平。(4)今年4月,委党委将《云浮市国资委党委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各监管企业、委各科室,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计划安排。(5)针对企业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市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全覆盖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严禁工作时间及工作日午间饮酒,从源头上遏制企业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处置关于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共5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三是机关纪委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整改情况:(1)2022年8月12日企业职工李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云浮市第一看守所,期间,市市场物业公司依照法律意见对其停止发放工资待遇。2022年9月11日云浮市第一看守所释放李某某并出具《释放证明书》,注明“...因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经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决定,予以释放”。市市场物业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对其恢复劳动关系,恢复工资待遇,并对其开展约谈教育。2023年9月22日,李某某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市市场物业公司于9月26日开会研究决定同意其辞职申请,9月27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2)撤销市国资委直属机关纪委综合室及三个纪检监察室,进一步精简委机关纪委工作机构,由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强化机关纪委工作职能。(3)加强对各监管企业监督检查,强化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兼薪以及“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等专项治理情况。(4)制定了《云浮市国资委党委2024年度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护航国企改革攻坚,助力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部署27项具体任务。(5)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从严管理干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6人、警诫谈话1人、任前谈话2人。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国资委机关纪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7件,立案6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1人。

6.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整改情况:(1)发现问题马上改正,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陪餐人员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陪餐人数。经巡察提出后至目前无发生该情况。(2)市国资委已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云浮市市属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商务招待行为。

二是对监管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监督不到位。整改情况:(1)今年3月,委党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企业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强化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并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2)加强公车使用的管理。督促各监管企业严格执行用车申请,因公用车须事先申请调派,用车人员应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经审批同意后使用。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3)加强线索排查。市国资委加强对各监管企业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线索排查,发现线索,立即核查,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今年以来没有发现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问题。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整改情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班子成员常态化到企业、项目一线开展调研。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今年以来深入企业、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委主要负责人开展调研13次,其他班子成员共开展调研36次,先后到市中云公司、市市场物业公司、市污水处理公司、市基投集团、市保安公司、市煤气站、云浮电厂、市恒泰丰公司、市迎宾馆、罗定市华石镇等地,与企业干部职工、联系点干部群众深入交流,问计于民,大力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有力推动了云浮发电厂(B厂)运营平稳交接,市路灯公司对恒泰丰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基投集团发行3亿元公司债、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和巩卫创文工作提质增效、污水设施安全运营、迎宾馆装修工程加快推进、驻镇帮镇扶村产业发展项目落地落实。

7.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够严

一是执行财务制度有偏差。整改情况:(1)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完善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按程序报销审签。(2)严格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卡支付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严格落实现金日记账的登账要求,做到日清月结;严格要求公务差旅尽量使用公务卡结算,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需提供证明材料;严格财经纪律,采购物品严格按照事前审批后再购买,报销时须提供充分、完整的报销材料。严把报销审核关,要求劳务费报销必须出具劳务发票才能支付。(3)为规范核算,2023年起财政直接支付不再通过”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反映。划拨给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列入“资金本注入”经济科目核算。(4)推动“财务云”软件系统上线,强化对企业财务的实时监管。目前系统已经搭建完成,6月1日开始已有21家企业上线。

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整改情况:(1)组织委经办人员及科室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实施细则及采购流程,举一反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本委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采购流程。(2)今年以来所有采购均采用平台合同,均严格按照《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要求执行。

(三)关于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方面

8.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够到位

一是研究事项会前沟通不够到位。整改情况:强化统筹,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对接,确保了研究事项有关资料会前送参会人员审阅,参会人员对研究事项有了充分的了解,会议表态时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今年以来先后研究审议55个事项,均提前送委领导班子审阅,并提出意见,会前充分酝酿、达成共识,确保审议事项能够通过。

二是对党委议事规则把握不准。整改情况:(1)将市国资委党委出台的《云浮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印发给委领导班子、各科室,把好上会前的前置关,对不属于委党委议事范围的事项坚决不上会讨论研究,切实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2)经对照《云浮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文件进行自查,明确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项属于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审批事项,均不属于市国资委党委审批范畴。2023年12月至今,已改由市国资委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严格按照细则和条例要求规范发展党员程序。(3)机关党委办公室已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发给各委员,督促提醒各委员加强学习。

9.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够及时主动。整改情况:(1)市委组织部于2024年4月出台《党建工作要点》后,委党委马上认真研究部署,2024年5月出台《2024年市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以“网格化+清单式”促党建任务落实,推动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2)委党委已于2024年1月出台《2024年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建日常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明确了落实领导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等16项考核内容,压实党建工作层级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绩效挂钩,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平常、考在经常,目前已召开2次季度工作例会,完成2024年第一季度党建考核。(3)制定并实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对党建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和部署,目前已召开市国资系统2024年度第一、二季度党建工作例会,及时总结上季度党建工作及部署下阶段工作。(4)已出台《云浮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调整云浮市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未能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整改情况:(1)坚持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委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列席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及报备制度,今年以来,列席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4次、会议报备2次,推动落实“先党内后提交”的程序。(2)督促指导15家企业党支部健全完善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3)巡察反馈至今,先后出台《2023年度云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评价细则》《2024年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建日常工作考核评分细则》《2024年市国资系统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将监管企业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经营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工作纳入党建考核,进一步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经营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工作。(4)抓好企业党支部换届工作,指导市恒泰丰公司党支部于2024年2月2日完成换届。

三是党建工作力量较薄弱。整改情况:(1)已完成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的程序,目前市委组织部已复函确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选。(2)通过跟班学习的方式,大力培养企业“双内行”人才。2024年2月,2名在机关党委跟班学习的监管企业党员干部已结束跟班学习并返回原企业从事党建具体工作。(3)已选优配强15个监管企业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杜绝非党人员负责党务工作现象。

四是对支部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整改情况:(1)已督促指导全部监管企业党支部制定了“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定期将委“第一议题”转各党支部跟进学习。(2)今年4月委党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国资系统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推动国有企业“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和规范化。(3)已督促市港盛港务公司党支部尽快将2名退休党员党籍关系移交相关基层党组织管理。目前市港盛港务公司在确保和谐稳定的前提下,正努力做通其思想工作,争取年内完成移交。(4)从2023年12月份起,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制度。(5)已达到7名党员以上的14个党支部,均按要求设立支委会,完成率100%。(6)已督促企业党支部核查未入党先交党费现象,经核查,市新达公司2名职工已按程序发展成中共党员。(7)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8)已按照党章规定对3名不合格党员予以除名处理。

10.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一是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整改情况:(1)已草拟《市国资委所属监管企业及其投资企业提拔任用企业管理人员工作指引(修订)》(初稿),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职务提拔任职资格条件更侧重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等方面,待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印发落实。(2)下阶段,将始终坚持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择优遴选学历高、工作能力强、具有多岗位历练经验的人员担任管理岗位,为企业的发展献谋划策。(3)为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岗位适应能力,自巡察以来共举办全系统业务培训班共3场次,并已制定2024年市国资系统业务培训计划。

二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整改情况:(1)已草拟《云浮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初稿)及交流轮岗制度(初稿),待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印发落实。(2)参照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规定,已对企业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人员进行调整。目前市国资系统暂无在同一岗位任职超10年的企业领导人员,下阶段将严格执行交流轮岗的相关规定,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较长的人员及时调整,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是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够到位。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浮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制度,严格规范提拔程序,对在本单位任职不满2年的考察对象,均按要求到原单位延伸考察。(2)已于2024年2月对监管企业人员选人用人制度及人事管理业务进行检查,督促、引导监管企业严格按市国资委出台的提拔相关工作指引,履行管理人员提拔程序。(3)加强人事业务培训,已举办市国资系统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对各监管企业人事分管领导及人事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4)已调整非党跟班学习人员从事档案、人事等重要敏感岗位工作,目前,人事、档案工作均由在编党员负责。

四是落实“三能”机制不到位。整改情况:(1)已草拟《云浮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初稿),明确规定监管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相关要求,待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印发落实。(2)参照执行《广东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及时调整到龄免职、不适合担任现职等情况的领导人员。截至目前,已调整到龄退休及不适合担任现职企业领导人员共11人次,其中因到龄退休已免去职务6人次,因不适合担任现职岗位,已免3名同志的职务,2名同志由企业领导人员正职调整为企业领导人员副职职务。(3)已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体系,出台了《云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达到工资能升能降的效果。(4)市国资委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企业领导人员提拔晋升的相关流程,2名总经理助理已提拔为企业副总经理,其余3名总经理助理待国企改革重组后根据实际再进行调整。

五是人浮于事现象严重。整改情况:(1)已草拟《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初稿),进一步强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待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印发落实。(2)统筹优化人员,将部分投资平台类企业、收租企业富裕人员统筹调配到云浮发电厂(B厂)、市国晟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共调配人员共24人次。调整后7家投资平台类企业共有职工69人,其中中层以上人员共52人,占比75.36%。10家以租金收入为主的企业共有职工102人,中层管理人员56人,占比54.90%。(3)为加快深化改革步伐,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动能,市国资委督促指导各监管企业积极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机制。2023年以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裁撤冗员8名。

11.机关和企业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整改情况:(1)结合市国资系统改革重组,加快现代企业建设,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及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增强引才的吸引力。(2)已制定《市国资委所属监管企业及其投资企业提拔任用企业管理人员任用工作指引(修订))》(草稿)、《云浮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领导任用管理暂行规定》(草稿),不断优化选人用人机制,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提供施展才干的平台,待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印发落实。(3)已下发《关于报读云浮开放大学学历提升课程的通知》,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云浮开放大学学历提升课程,进一步提高职工适应岗位能力。(4)为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岗位适应能力,自巡察以来共举办市国资系统业务培训班共3场次,并已制定2024年市国资系统业务培训班计划。(5)积极引进人才,优化队伍结构。通过认真研判分析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员素质及目前人员配置等情况,并结合企业发展需求,有计划逐步通过社会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严把进人关,不断优化企业的人员结构。自巡察进驻以来,共引进7名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技术人员。

二是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整改情况:(1)已制定《关于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监管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企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报批工作。(2)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因私出国境制度,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核把关。(3)加大查处力度,按层级管理权限、根据违规情节对违反因私出国(境)的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截至目前,市国资委已对8名违反因私出国(境)的职工通报批评,并对其中拟提拔晋升人员做出延期提拔晋升的处理。(4)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人员管理,及时向组织部门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更新人员信息。截至目前,已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送、变更出入境备案信息68人次。(5)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通过对企业职工实施上下班打卡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企业职工的管理。(6)强化干部日常监督和执纪问责,从严管理干部,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开展提醒谈话6人、警诫谈话1人、任前谈话2人。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国资委机关纪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7件,立案6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1人。

三是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上级政策文件及派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室跟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2)对照相关政策和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企业领导人员的档案资料情况,已补充完善企业领导人员专项认定表和纪实材料81份。

(四)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部分问题整改方面

12.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是对2019年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监管企业行政化管理问题较为严重”“机关混岗混编情况严重”等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按巡察整改要求,在市国资委跟班学习的企业人员已于今年6月底前全部结束跟班学习。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规范用人管理相关工作。

二是未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整改要求推进整改工作。整改情况:(1)已制定《关于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监管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企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报批工作。(2)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因私出国境制度,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核把关。(3)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向公安机关报送、变更出入境备案信息68人次,对8名违反因私出国(境)的企业职工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中拟提拔晋升人员作延期处理。(4)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已进一步完善报销审批流程,严格按程序报销审签。(5)严格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卡支付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6)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上级政策文件及派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室跟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7)加强人事业务培训,已举办市国资系统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召集各监管企业人事分管领导及人事负责同志进行业务培训。

三是对省审计厅2018年10月对市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后指出的市中云公司向鼎益公司贷款5096万元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整改情况:(1)抓紧推进商品房的租赁和销售工作,回笼资金。在巡察期间,共销售8套商品房,合同成交金额共386.45万元;在2024年4月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出租了20套商品房。(2)市中云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在2024年1月初,制定了《市中云公司碧桂园商品房销售处产置方案》。目前,公司拟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房地产销售公司对180套商品房进行公开销售处置,待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处置。

四是长期挂账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情况:(1)我委已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账面往来挂账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后,往来款挂账金额为66357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挂账为37846万元,应收账款为28511万元,比市审计局指出往来款挂账133600万元减少67243万元,减少额超50%。(2)2023年以来加大催收力度,通过发催收函等措施催收,已收回2.45万元,通过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核销财务债务52.17万元,共减少挂账54.62万元。(3)我委账面往来挂账大部分都是企业资本金注入款,因财政支出无法安排,而通过借款科目处置而形成的。下一步,通过企业发展归还,或由财政预算安排来冲销处理。

五是未能举一反三抓整治。整改情况:(1)举一反三开展整治。要求各监管企业在2024年5月底前对不按规定发放计生奖和高温津贴的问题完成自查自纠,取得良好成效。目前有8家企业在巡察后自查自纠确认需退回计生奖和高温津贴共10.18万元,现已退回9.31万元。(2)部分企业在巡察进驻前已自行清退违规发放的计生奖和高温补贴共2.78万元,其中计生奖2.29万元,退回高温津贴0.49万元。(3)市电影公司职工因违规发放高温补贴,职工被市纪委暂扣高温补贴款2万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331343;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金山路82号市国资委;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gzw@126.com。

中共云浮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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