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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3-21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5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抓紧抓实抓细,逐项逐条落实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置办公室,专责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文件精神,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局党组各成员分别组织分管科室、单位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共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牢牢压实整改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印发市人社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的通知》,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项细化分解到党组成员,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书记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各党组成员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验收,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建立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送机制,定期通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介入,积极配合局党组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抓好监督督办、精准整改和核查问责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局党组书记坚决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过程亲自过问、整改落实亲自协调、整改难点亲自督办,督促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改进不明显的,持续盯着改、追着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进行重点督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三)严格抓好落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局党组坚持把整改作为严明纪律、锤炼作风、推动工作、建设队伍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不断巩固、深化,防止老问题反弹和新问题出现;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持续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针对巡察组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具体情况

对于市委巡察指出的4个方面共20项问题,截至2023年10月10日,已完成整改事项19项,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的事项1项。具体如下:

(一)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对该问题作了深刻剖析,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从党组会议议程审定上把好关,确保每次党组会均要进行“第一议题”学习。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事项贯彻落实台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第一议题”资料,提交党组会由分管领导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并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党组会议已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二)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对标《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落实学习主体责任,规范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事项贯彻落实台账》,确保以集体研讨形式开展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提前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程,确定研讨交流主题,安排重点发言和交流发言人员结合人社工作开展深入研讨,进一步加强研讨交流,促进理论学习成果转化。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三)针对“重点项目资金支出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定期研判督促。我局每月召开会议听取和研究重点项目资金进展情况,落实相关部门责任。针对进度慢的项目,我局已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分工,积极组建项目资金整改工作群,每月统计重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并定期在组群内通报整改情况,要求资金责任科室(单位)对照支出计划,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员加快完成整改。

2.重点跟踪督办。针对个别整改难、整改慢的资金支出项目下达相关整改督办函,明确整改任务事项,重点督促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支出进度。

3.实行月度通报。对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纳入每月预算执行通报,根据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情况定期分析点评督导。合力推进项目验收、结算,及时完成支出。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

(四)针对“引才留才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健全完善运营管理体系。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市人才驿站工作。由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安排5人专门负责人才驿站对接人才、收集需求、承办活动、资料收集报送等工作。二是增加专职人才服务专员。制定《云浮市人才驿站(总站)运营管理方案》,招聘云浮市人才驿站(总站)专职人才服务专员,专职负责走访调研重点企业、挖掘人才载体培育对象、开展人才交流活动、人才项目对接、人才需求收集、进站专家登记、资料收集报送等工作,切实配强人才驿站队伍,充分发挥市人才驿站的平台作用。三是制定云浮市人才驿站月度值班安排表,实行每周7天“白+黑”值班模式,全方位抓实抓细驿站人才服务保障。四是2023年5月与市融媒体中心签订协议,加强公众号运营管理、驿站信息全媒体矩阵推送、进站专家专题系列报道、重大活动跟踪报道等,提供人才对接服务。

2.加大人才关心关爱。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做实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在人才社区设立人才专区,为人才提供各类服务,拓展宣传、发动人才申领省“优粤卡”服务,为人才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积极举办走访慰问人才、人才参观联谊等活动,收集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解决人才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让人才深入了解各县(市、区)的重点产业、风情风貌,激励人才扎根云浮、建设云浮。

3.强化考核指导。加强指导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开展人才分类考核,有序开展2022年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考评工作,评定优秀用人单位及优秀引进人才,有效激发广大人才干事创业热情和促进人才工作相关单位担当作为,确保更多人才能够留得住、用得好、出成绩。

4.做实做细“三支一扶”计划。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持续稳定发放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及缴纳社保;加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岗位政策支持力度。2023年以来开展了三期培训班,提高了三支一扶人员的综合素质。

5.完善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管理,对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设置特设岗位,职称评聘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着眼于解决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晋升空间有限、待遇难以提高等难题。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与效能分析工作深调研,研究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五)针对“统筹社会保险基金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健全待遇追偿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多发错发社会保险待遇风险防范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优化完善社保经办机构多发待遇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着力压减各类多发社保待遇风险,确保多发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处置。

2.有效追回多发待遇。灵活运用通知领取人退回、待遇抵扣、分期退款、镇村干部协助追偿等方式全力追回多发待遇,对仍不能追回的,启动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法律程序进行追偿。

3.遏制多发待遇数量。通过加强数据比对核查,致力早发现、早处置,多发待遇的人数、金额大幅下降。以2023年的数据为例(截至9月底),死亡多发的人数同比下降85%、金额同比下降85%,服刑多发的人数同比下降89%、金额同比下降87%,重复多发的人数同比下降77%、金额同比下降86%,失业多发的人数同比下降67%、金额同比下降77%。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六)针对“未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资金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积极解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短缺问题,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工作顺利开展,真正给予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根据粤人社规〔2022〕25号文第十七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会同市财政局从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中释放1000万元用于贴息,整合撬动上亿元资金,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扶持政策落地执行,带动更多资金支持就业创业和产业发展。截至2023年9月,资金已下达到各县(市、区)。

2.积极开展创业政策宣讲活动。督促各县(市、区)人社局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七)针对“推动就业工作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深化丰富就业服务形式,提升就业工作实效。2023年1-9月,全市共开展132场招聘活动,其中线上招聘92次,线下招聘40次,针对重点群体开展招聘活动74次。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11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47次。累计提供岗位8.4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6万人次。

2.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选定400家企业进行用工监测,100家企业进行失业动态监测,建立用工需求清单,动态发布就业岗位信息。据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9月400家用工监测企业生产经营良好41家、正常257家、困难102家,分别占比10.25%、64.25%和25.50%,生产经营状况困难企业较上月减少1家,占比下降0.25个百分点;10月计划招聘1560人,同比增加181人,升幅13.12%。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八)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

2.加强对局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督导。结合2023年9月份省、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和网络安全工作考核,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督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逐项对照抓好工作任务落实,深入查漏补缺,堵塞风险漏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加强对干部职工意识形态监督管理。市社保局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言行,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和负面言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九)针对“制度机制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一是2023年7月制定了《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印发实施,不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折不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切实维护部门职能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2023年8月研究出台《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报告机制、学习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舆情监测处置机制、阵地管理工作机制、情况通报机制、问责机制等方面的实施细则,为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提供参考。

2.严格执行“一月一研判”机制。建立“一月一研判”机制,每月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同时,局党组定期听取就业、社保、人才队伍、劳动维稳等板块以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2023年7月、8月、9月我局均召开意识形态“一月一研判”工作会议,先后研究落实人社领域网络舆情闭环管理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同时,积极参加全市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会,全面落实职能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对全局的党建宣传阵地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要求迅速更新宣传内容,进一步完善党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

2.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根据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考核工作标准,逐项落实网络阵地管理措施,并结合每季度发布的情况通报所指出有关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全面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完善机制。同时,坚决守好单位党员活动场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微信工作群、粤政易工作群、QQ群等管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3.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各大主流媒体合作,借时、借势、借力,共建人社宣传专栏、专题、专版,全力做好人社主题宣传工作,讲好人社故事,唱响人社声音。加强正面舆论导向,积极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正面宣传与舆情监测引导,为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一)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既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抓分管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2023年局党组定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至少2次。

2.制定局党组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小组下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抓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制定《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2023年10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把以案促改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剖析内容,对照查摆剖析,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抓落实。

3.落实风险隐患排查。一是重点对项目招标采购、专项资金支出申请、办公设备、饭堂食材采购、活动承办招标等开展自查,修定完善《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管理办法》,局机关纪委书记兼任小组成员,进一步压实党廉监督责任。二是开展人社领域廉洁风险点自查,制定《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行政执法、项目审批、资金审批和使用为重点,梳理排查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点。

4.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组成员带头参观“来自身边的警钟”图片展;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不断提高党员思想认识,筑牢从政防线。

5.落实常态化谈心谈话教育,抓早抓小“治未病”。印发《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督促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仰、增强党性修养、查找问题差距,落实“一岗双责”责任。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二)针对“落实‘一岗双责’有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党组成员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制定实施《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为科长以上征订谈心谈话记录本,建立谈话台账,谈话范围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推动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落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三)针对“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印发《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个人和内设科室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

2.印发《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为科长以上人员订购谈心谈话记录本,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账,推动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全覆盖。

3.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在政治监督、专项整改、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督情况到各监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向市人社局反馈《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市人社局的监督推动意见》,通过面对面点问题、提意见、促整改等举措进一步督促党组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督,针对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稳岗补贴资金中行业突出问题、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等专项整治工作,与局党组多次会商研究,会同局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针对专项整治每一阶段的工作,定期了解进展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4.加强对机关纪委业务指导。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专项培训、联合监督执纪等方式,指导机关纪委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纪检干部提升履职能力。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四)针对“职业培训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我局进行核查,具体是指2021年期间我市开展的专项能力培训项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2023年6-12月对全市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开展专项整治工作。6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和评价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查找发现的问题清单切实开展整改工作。制定了《云浮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评价机构开展检查。通过自查自纠、县(市、区)交叉检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培训、评价、资金发放等流程再复核审查,主要存在培训管理档案资料不齐全的问题,责令相关机构补全培训过程资料并健全培训管理制度,现培训机构已补充完整培训档案,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违规发放培训补贴的情况。

2.要求各类培训主体根据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等级水平等规范合理确定职业(工种)的培训学时,按照培训大纲、培训计划要求规范教学管理,优化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举办全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加强我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者政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确保技能人才评价质量。每场评价派遣新增的外部质量督导员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后,填写并提交《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情况记录表》反馈相关情况。

4.严格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3〕13号)要求,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劳动者需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之后在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上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资料审核后发放补贴到个人账户。并按要求推进落实我市各项培训补贴项目、培训管理要求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五)针对“未及时有效处理群众诉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大信访处理力度,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严格来信办理审查制度,对群众越级到省、市、进京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明确承办科室及责任人,切实减少重复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2.对于接到电话、网站、来访的信访案件,做好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处理、答复、归档、复核等程序,压实职能科室或属地责任,并落实领导包案处理;坚持每周动态更新信访风险隐患台账和化解稳控责任清单,实行“一案一策一台账”。

3.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更新举报投诉方式,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并将创新开发的欠薪“码”上投诉平台对外公示,张贴到各用人单位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4.深入我局到各县(市、区)开展信访检查、督办及调研工作,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办机制;积极与市、县两级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促使信访部门在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能按照人社部门信访分类的录入规范指引分类,准确登记录入涉及人社业务信访案件,避免信访案件被错误分类录入至人社领域。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六)针对“政策法规把关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完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按政策要求对群众的待遇进行重新核定,并对差额部分予以补发。以败诉行政案件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制定具体的办事标准和工作规范,对重大疑难业务实行联合会审,提升依法经办水平。

2.加强经办业务培训。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学习社保政策法规和经办规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对败诉行政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出现问题原因,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增强业务经办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3.我局通过党组会议专题学法、“人社大讲堂”集中讲法等形式开展业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政策法规,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研学,提升了业务经办能力和法治水平。同时,制定印发了《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法律法规纳入学习清单,并在人社系统开展了“尊法守法•携手筑梦”人社法治知识竞赛活动,扎实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4.积极组织开展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先后组织部门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和科室干部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通过“沉浸式”以案释法,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开展工作,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5.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业务指导作用。在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开展相关项目过程中事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应诉能力和决策水平。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七)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有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1.2023年以来多次召开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推进会,研讨“劳动力市场监管”25个指标的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压紧压实各相关科室(单位)的责任,围绕负责指标查漏补缺,完善迎检台账和佐证材料,在2023年的营商环境磋商中,得到了省评价组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其他部门向我局借鉴学习。

2.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机制,制定了《云浮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落实根治欠薪“一把手”工程。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专项行动,在2023年8月底前全部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并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全部纳入速裁庭审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开展专题调研,不断完善机制体制,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评优工作。2023年,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被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2名劳动保障监察员被授予先进个人。全市4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获评广东省“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获表扬数量排在全省第二位。在2023年的每月源头治理欠薪工作调度中,我市第一期和第二期的成绩分别排名全省第1名和第二名,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项目)考核成绩满分。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中,“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考评项目为满分。

3.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示范建设,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率先实现“一窗通办”,开辟了“居家就业”新模式,打造了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打造了“15分钟社保服务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八)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做实“网格化+清单式”管理模式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云直党发〔2022〕12号)工作要求,全面规范“空间+时间”网格设置。以机关党委为一级网格,下属各党支部为二级网格,党小组(科室)为三级网格,把人社中心业务工作细化划分到每个网格,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个党小组、每个党员。

2.及时更新调整每个时间段完成的学习情况和工作任务。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的“一台账四清单”及时按要求更新完善,全部按要求完成上墙公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十九)针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落实专人负责制,专人记录,专人保管。按照会议情况如实记录班子成员发言、讨论过程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情况,经参会有关人员认真审核会议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确保记录详实全面。为局党组班子成员发放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用记录本,并在党组会议强调如何规范会议记录,定期随机抽查记录情况。

2.强化监督指导。针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项业务培训,对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均按要求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各党支部建立组织生活季度台账。局机关党办定期、不定期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会议记录本、一台账四清单等进行指导检查。局机关党办分别于2023年4月、10月开展了支部规范化建设督查督办,对各党支部文书材料、上墙资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各党支部均能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制度,在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中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材料完整(包含会议照片、党课提纲等)并进行整理归档。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二十)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有关文件规定,对全体党员党费进行重新计算、调整、核定,制定党员党费明细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党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巡察反馈指出的有关存在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但仍需在持续深化整改、确保长期坚持方面下功夫。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问题标本兼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实在在整改成效体现政治担当。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见实效。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守初心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坚持任务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有力有效推进,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人社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助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66-8869019;

邮政信箱:云浮市区星岩三路30号,邮政编码:527300;

电子邮箱:yfrsj@126.com。

中共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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