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234”工作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自2022年7月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战略部署,围绕市委“365”竞标体系,落实“234”工作举措,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夯实巡察整改基础。以“五个突出”(突出政治引领、突出建强组织、突出职责落实、突出服务企业、突出政风肃纪)强化党建引领,落实巡察整改,局党支部开展“网格化+清单式”工作模式,每个党员挂钩一个企业,推动机关党员干部以新气象、新担当引领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工业立市、制造业当家,锚定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全力以赴稳生产、抓项目、扩投资、建平台、促升级、送政策、优服务,不断提升我市工业竞争力。2023年1-7月,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8.49亿元,同比增长2.9%,增速排名全省第13位。钢铁、电力、生物医药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8.3%、23.4%、32%,工业经济呈现稳中有升良好态势。2023年4月,我市在2022年度全省工业稳增长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是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唯一获评优秀的地市。
二、推动三项工作创新,提升巡察整改成效。一是建设研究型机关。围绕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民营经济、数字经济等开展深入调研,2023年以来共向市委、市政府呈报了1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其中《云浮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23年7月,该局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建设研究型机关优秀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二是创建工业经济数据库。在全市市直经济部门中率先创建工业经济运行资料数据库,形成《云浮工业和信息化月报》,服务市委、市政府经济决策部署,获得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市直经济部门推广应用。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常态化。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把脉问诊,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范措施。制定《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我市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平台进行查漏补缺,清理不符合条件专家,严把准入关,确保项目评审每一环节都能合规、合法。
三、建立四张服务清单,引领巡察整改落地生效。一是建立企业跟踪服务清单。紧盯产值前100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定期到企业调研指导服务。举办4场供需对接会,共组织100多家企业到佛山、茂名等城市开展产业对接活动,助力企业拓展订单、扩大生产,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二是建立企业问题落实清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融资难融资贵、拖欠企业账款等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加以解决。2023年以来,共发动金融机构为我市313家(次)企业(项目)提供新增融资支持34.02亿元。解决748条拖欠企业账款线索共2.46亿元,清偿率83.2%。三是建立重点项目督导清单。加强重点工业项目跟踪服务督导,着力协调解决项目用地、用能、环评等各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推动项目加快动工建设、早日投产见效。2023年1-7月,全市完成工业投资150.64亿元,同比增长42%,增速位列全省第5。四是建立产业政策兑现落实清单。出台“制造业19条”“石材10条”以及支持制造业增资扩产等系列政策措施,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全方位政策组合扶持。2023年以来,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2.5494亿元(含主平台1.8亿元),已下达企业1.9836亿元,兑现比例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