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8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情况以来,我局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截至2023年7月,现将整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全面部署推进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关于抓好巡察整改的部署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对待整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整改,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二)党组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制定我局整改落实方案,梳理14项内容,列出36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时限。召开云浮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4项36个突出问题,坚持“三摆”找准找实问题,建立台账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整改落实工作格局。
(三)领导带头落实,狠抓跟踪问效。局党组成员从端正思想态度出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党组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按责任分工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主动接受监督。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及时研究部署,全程跟踪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完善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二、对标对表市委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整改台账中四个方面14项、36个突出问题,已完成31项,需持续推进5项。具体各个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不足,在履职尽责上还有差距。
1.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抓实抓细政治要件台账工作,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常态化严格落实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制定《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指导下属单位同步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贯彻落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对“政治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清单式管理,按照学习计划落实,完善学习记录。二是提前做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前准备工作,提高学习研讨深度,提升学习成效。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3.对“对养老服务重点民生项目管理不力”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现场督查等方式了解核查项目最新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约谈市福利院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就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进一步督促指导市福利院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加快B栋改造工程结算工作,局分管领导积极对接市财政部门,于2022年6月16日完成B栋改造工程结算评审。2022年9月投入使用,目前已入住老人42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4.对“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改革力度不够。”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我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工作进度,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二是夯实“公建民营”基础。通过整合优化资源、优选运营机构、拓宽服务领域等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打包分批改革,整体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目前全市58家养老机构,其中公建民营20家,全市供养机构床位实现公建民营改革比例达到39.66%,超过《云浮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的30%的目标。其中云安区福利服务中心获得“全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秀案例”。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打造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在敬老院中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发展,满足辖区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已有15家敬老院嵌入居家养老服务。四是强化“公建民营”提质增效。指导罗定市谋划推进罗定市区域养老服务设施整体提升工程项目,通过建设6家区域性养老机构,以整体打包的模式对辖区内全部养老机构推进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现社会化管理运营。目前该项目已获得罗定市发改局批复,正在稳步有序推进。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
5.对“督促养老机构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督促检查。联合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对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排查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二是创新督查方式。委托专业消防检测公司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建立基础清单和问题台账,着力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对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落实全面整改。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市未通过消防审验的6家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整改,通过发出工作提醒函、督导函、实地督导等方式,顺利完成上述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工作,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6. 对“对市殡仪馆合同执行不力”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积极推进市殡仪馆公益性改革工作,印发《云浮市殡仪馆经营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市殡仪馆改革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履职维权。针对市殡仪馆合同纠纷工作,局党组通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积极对接面谈、协商,争取以最小成本依法解决问题,同时加强走访、查阅档案,积极为依法诉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目前该问题进入了依法诉讼程序,2023年4月10日区人民法院对该诉讼作出一审判决我方胜诉。目前对方已提起上诉,依法律程序进入二审阶段,已于8月1日开庭。三是做好移交接收准备。制定了《云浮市殡仪馆经营管理交接工作方案》,确保市殡仪馆经营权和资产顺利移交,保证服务工作持续、社会稳定,稳妥有序推进市殡仪馆经营管理公益性改革。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
7.对“对市殡仪馆的经营监管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督导组到市殡仪馆召开市殡仪馆巡查整改专题会,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规范经营管理。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向市殡仪馆发出《关于规范市殡仪馆收费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市永合福利开发有限公司和市殡仪馆对督查提出的问题落实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通过开展云浮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放)设施经营专项行动,对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综合监管,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各殡仪馆的监督管理。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8.对“在推进移风易俗、规范全市殡葬礼仪方面存在不足”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督促检查,现场指导,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当地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文件。二是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云浮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放)设施经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全市治理殡葬业价格和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乱象,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利用春分、清明等时间节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殡葬用品殡葬业价格秩序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监管经营单位有关收费项目有关信息公示,进一步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四是多措并举开展移风易俗宣传,通过网络宣传、开展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并充分利用春分、清明等时节,多方式多途径强化宣传,持续推进殡葬丧俗改革。2023年在清明节当天云浮市民政局在云浮市永福墓园开展了一场主题为“文明祭扫·鲜花追思忆先人”活动,并利用网络平台发放《2023年云浮市清明祭扫倡议书》、举行清明文明祭扫宣传活动,积极倡导了文明社会新风尚。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9.对“个别行政复议工作存在超时现象”的整改。
整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云浮市民政局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深入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总结形成“三抓三学,四结合三引领”经验做法,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工作。在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获“优秀”等次。通过学法普法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巡察后没有再次发生行政复议出现超时现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10. 对“落实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滞后”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通报制度。在省通报后,我局每月向各县(市、区)民政局通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补录工作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倒逼各地加快推进。二是强化督促整改。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整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抽调人员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补录进度。经过全力攻坚,我市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补录工作总上传率由2022年7月的6.36%上升到2023年5月的65.5%。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11.对“市福利院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措施:局党组高度重视,对该问题立即进行了跟踪督查,要求市福利院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一是为解决儿童就医问题,市福利院多次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联系沟通,解决设立驻院医生的问题。但由于派驻医生、护士涉及费用等问题,暂时无法解决。为此,市福利院通过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医疗绿色通道,并购置氧气瓶、血氧仪等一批应急设备,进一步解决儿童就医及康复维护等问题。2022年,市福利院儿童通过医疗绿色通道解决儿童及时就医72人次。2023年8月1日,市福利院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一名医生和三名护士。二是市福利院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截止2022年10月,市福利院已经将儿童的生活、医疗和教育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三是市福利院落实档案室建设资金30万元,目前采购意向已经公告,正在办理档案室采购设备设施相关采购手续。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
12. 对“市救助站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云浮市救助管理站站内受助人员健康巡查制度》《云浮市救助管理站医疗服务制度》,对站内受助人员健康巡查、医疗服务和药品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市救助管理站成立医疗组,加强对受助人员医疗救助管理力度。三是与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建立了医疗合作关系,开通医疗“绿色通道”。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13.对“福彩中心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力度不足”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全力稳定销售队伍。二是积极巩固传统渠道,拓展新兴渠道。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营销促销活动。四是积极履行福利彩票的社会责任,加大公益宣传力度。2022年,云浮市销售福利彩票2.01亿元,同比上升0.66%,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率100.20%,为全国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6068.85万元,其中全市筹集公益金2163.42万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的不够牢固。
1.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社会组织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建立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要求,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和《云浮市民政局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浮市社会组织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和《云浮市社会组织领域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意识形态研判和通报制度。三是定期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宣传教育,邀请专家举办辅导报告,加强对科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利用宪法日、清明节、重阳节、救助机构开放日、七夕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派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慈善、殡葬、婚姻、养老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持续推进“打非”进基层工作,推动30多家社会组织面向会员、面向服务群众以禁毒宣传、妇女权益保护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切实提高群众知法用法的能力,使民政领导干部牢牢掌握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四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重点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民政领域中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专题研究。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并认真听取局办公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存在风险隐患问题,制定防范化解应对措施,确保民政领域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三是推进风险防控。聚焦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四是狠抓作风建设。规范个人仪表着装和行为举止,以过硬的纪律作风确保局党组决策部署事项落实到位。开展“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警诫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筑牢党员干部的“第一道防线”。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3.对“落实以案促改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把以案促改纳入其中一项议程,同步观看市纪委警示教育片《歧途》,用身边人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警钟长鸣,教育一片的成效。二是邀请纪检组长在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辅导报告,警示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做好党员干部管理,办好年度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及时教育提醒。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4.对“落实老有所养政策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工作,督促指导市福利院认真落实整改。二是市福利院B栋项目已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三是市福利院落实《云浮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云民函〔2020〕128号),目前已入住42人。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市养老机构落实轮候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经自查,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充裕,民办养老机构均能严格按照轮候制度执行。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5.对“落实寄养儿童福利政策有偏差”的整改。
整改措施:市福利院组织儿童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并向6名家庭寄养儿童足额补发养育费269130元。同时,市福利院对年满18周岁的儿童办理《儿童离院确认书》相关手续,让其回归社会。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6.对“弃婴(弃儿)管理服务工作不够尽心”的整改。
整改措施:市福利院加强思想认识,落实立行立改。一是提高发布寻亲公告质量,公告内容增加儿童照片、捡拾地点和时间等。市福利院新接收的两名弃婴,均按照规范办理寻亲公告。二是及时收集整理儿童档案。按照《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云浮市档案协会对儿童档案进行整理、归档114宗。三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落实专人管理档案,为院内儿童建立“一人一档”档案。及时归纳儿童入院记录、医疗健康记录、康复治疗记录、受教育记录、离院记录等档案。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院内儿童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切实做好弃婴(弃儿)寻亲公告、DNA采集对比等工作。五是加强儿童信息系统的管理。严格审核孤儿信息采集和录入,确保孤儿信息及时更新、完整,实现动态管理。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7.对“党组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工作不重视”的整改。
整改措施:针对该项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是督促市福利院学习研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熟悉掌握“明天计划”资金使用范围,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目前,专项资金已使用完毕。二是举一反三,强化民政领域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多次下发整改通知函,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各类专项资金的支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8.对“存在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的整改。
市救助管理站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22〕79号)及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今后严格按照财社〔2022〕38号文、粤财社〔2022〕79号文规范管理救助专项资金,杜绝发生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市福利院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二是落实整改资金37.79万元,全部归垫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财务人员调整好会计账目。三是认真学习《广东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并结合市福利院实际,制定《云浮市福利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各级财务管理规定和《云浮市福利院财务管理制度》,将老人和儿童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财务人员职责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资金规定列支使用,专款专用,避免再出现挪用专项资金列支其他经费等违规行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9.对“未按制度每年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队到各下属单位检查财务收支情况。对市福利院、市救助站、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进行内部财务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反馈存在问题。二是强化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下属单位一把手廉政教育。三是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听取下属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汇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落实对“一把手直接审批开支”问题整改。从2022年11月起,市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审批支出改为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五是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修订完善《云浮市救助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云浮市福利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列支使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10.对“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的整改。
整改措施:已全部退回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并上缴国库。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严格落实有关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11.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综合保障业务用车管理,特别是车辆使用登记、加油等,按照相关规定安装GPS系统。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12.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和支出管理,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二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并严格实行,杜绝出现“一函多餐”现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工作欠规范。
1.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谨,‘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够明确”的整改。
整改措施: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云浮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云浮市民政局处置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严格落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2.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召开云浮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严格落实以下会议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通过开展学习研讨、深入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查摆问题等,共发出征求意见稿84份,收回72份,其中收集对班子意见建议4条。二是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对照“六个方面”,以及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均作了问题查摆,确保问题找准找实。三是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党性分析。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3.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会多次研究党建工作,并合理安排人员,充实党务工作力量。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整理,对材料查漏补缺。三是重新明确3个党小组,落实小组长。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4.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进行理论学习,分管领导和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5.对“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未按月缴纳党费”的整改。整改措施:2022年10月起按月收缴党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6.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的学习,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谨规范选人用人考察各个环节,明确党组会在讨论人事议题时、非党组成员离开会议室,不得参与人事议题,党组成员要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意见,严把讨论决定关。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提高认识,严谨撰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三是加强对《云浮市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云组通〔2022〕31号)学习领会,规范任前公示,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严格做到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且在发布公告的第二天起算。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7.对“混编混岗现象较突出”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整改,于2023年1月将混编混岗人员全部退回原单位工作。二是我局着眼培养干部、拓宽视野、提升能力为目标,参照市委办、市府办做法,适当借调下属单位人员到机关相关科室跟班学习。三是制定“一图一册一清单”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用台账式、清单化来管理业务,进一步落实公务员队伍的责任、激发担当。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8.对“因私出国(境)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了《云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和审批人员,规范了台账信息登记,截止目前,未发生此类情况。二是严谨信息登记,对因私出国(境)严格核对登记信息与实际前往地点是否一致,对于本人信息登记不一致的情况,要求提供情况说明。三是严格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规范了因私出国(境)台账,因私出国(境)证件全部由办公室保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四)对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
1.对“对巡察发现通报共性问题整改不重视”的整改。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一岗双责”,聚焦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学习研究三份通报,按通报要求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自我完善,抓好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对“局党组对审计整改工作不重视”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促指导。2022年8月5日召集各县(市、区)民政局长、分管领导和业务股长召开专题会议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养老项目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约谈云安区、郁南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约谈云安区、郁南县第一养老公司负责人,督促按合同约定投入资金。二是积极推进。云安区民政局分别于2022年9月、10月,召集区审计、区司法部门以及局法律顾问、评估机构负责人召开会议共同研究,督促运营方履约有关工作。三是加强综合评估。2022年10月我局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运营方履约合同情况进行评估,包括项目财务履约情况评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情况评估,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价,项目履约风险及可持续性评估,项目履约的问题、难点与解决建议等,截至2023年1月底,云安区第一养老公司累计投入1431.7万元。四是加快改造。郁南县已完成8间敬老院适老化改造,7间敬老院因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不具备适老化改造条件已关停,郁南县中心敬老院已被征用作为县健康驿站,3月17日郁南县已召开县中心敬老院交接协调会,待完全移交后,将督促第一养老公司按合同约定进行投入,加快推进郁南县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截至2023年1月底,郁南县第一养老公司累计投入1165.29万元。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
3.对“市福利院对个别审计指出问题涉嫌虚假整改”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约谈市福利院,要求立即整改,强化对市福利院监管。二是市福利院召开会议,加强财务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将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三是加快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根据《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第四点”基本要求明确:有条件的机构宜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取得相应资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置起居室、活动室、医疗室、隔离室、康复室、厨房、餐厅、值班室、卫生间、储藏室等功能区域,配备符合儿童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第二十二条”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定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虽经多方努力,但市福利院仍因条件不足无法设立医疗机构(医疗室),便于2021年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书》,由医疗机构提供“绿色通道”、安排医生(护士)开展义诊、讲座、培训等服务,为我市集中养育孤残儿童提供专项医疗、救治服务,切实保障全市孤残儿童医疗救治权益。目前,市福利院通过招聘1名医生和3名护士解决驻院医生的存在问题。四是云浮市福利院已于2022年4月11日将临时物价补贴759.8元发放到严某某手中,该问题已落实整改。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
三、久久为功抓常抓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化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巡察工作成果;对一些尚未彻底整改的问题,以及一些制约因素较多而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长期任务,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倒逼时间,持续强力推进,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持续抓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清零。
(二)深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突出抓根本、管长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各项制度立起来见实效。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甚至严肃问责。
(三)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进民政工作结合起来,注重通过整改,提升党员干部学习本领和抓落实本领,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实,为我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921500;邮政信箱:云浮市市区河滨西路35号;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8921500@126.com。
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