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委督查室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16日至9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督查室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督查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室主要领导同志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认领的整改项目及分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各整改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负责落实好整改,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对已经出台的制度,有针对性开展督查督办,确保执行到位,不断形成整改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检验。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督查职能发挥不全面”的问题。
原因分析: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强。面对新形势下督查部门呈现出急难险重的任务特点,缺少方法,在推进各项任务中,敢于先行先试、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强,仍然还有避重就轻、怕担责、怕出错的思想倾向,存在等上级出台政策、等省里和市委安排部署的想法,思想解放不够,停留在按经验办事,按老习惯、旧思维处理问题,改革创新意识不足,对督查工作的规律认识把握不够,在解决难题方面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1)在突出督查重点的基础上,全力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落实的督查,特别是突出加强对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落实情况督查。针对人大议案、政协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并向相关领导专题汇报了办理情况,有效推动了议案、提案的落实。(2)建立督纪、督考、督审联动机制。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制订了《市委督查室协调联动机制》《市委督查室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就相关工作的细则和流程作出要求,加强了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工作机制。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二)针对“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满足于按照上级规定组织开展廉政知识学习、进行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记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认真研究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工作精力投入相对不足。
整改情况:(1)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9月2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了我室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集体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2021年11月11日召开了班子(扩大)会议,重温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省纪委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强化“两个责任”。按照我室《中共云浮市委督查室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市委督查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委督查室“一岗双责”清单》文件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分解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巡察结束至今,已完成室中心组学习8次,共2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经过对问题的整改,室领导班子更加团结和谐,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升,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上更加彻底,从严管党、从严治党意识明显增强,全室干部职工呈现出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精神面貌。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三)针对“内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一定程度上,还没有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来统筹考虑,“老好人”的思想仍然还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把“严”的基调渗透到细枝末梢,过分信任,缺少监督,真管真严的勇气不足,常抓常严的韧劲不足,从严从实的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单位内部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文化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中共云浮市委督查室工作手册》,从督查督办、办文、办会、财务、人事等17个方面强化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增强党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转作风。进一步梳理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人、财、物和督查业务闭环管理等制度机制,确保科学统筹、规范运转、履职高效。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四)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原因分析:科学化抓党组织建设还不够规范有力,支委党务工作经验不足,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以规范。
整改情况:(1)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服务市委中心大局。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担当作为,把全力抓好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2)严格健全制度管理,统筹兼顾抓好队伍建设。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内容,重点做好日常检查、完善支部会议记录,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及时总结计划。(3)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借助现代传媒和红色阵地的传播优势,深化拓展线上学习渠道载体,全方位、多元化推动学习教育更加贴近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生活实际、工作实际,取得良好学习教育效果。如,以“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聆听初心故事”为载体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积极参与“青年理论学习宣讲小组”“‘争当开局先锋’擂台赛”“牢记嘱托勇作为、感恩奋进当先锋”等党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抒发爱党爱国之情;发动党员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开设的相关答题活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线上学习培训等。2021年共组织开展阅读红色经典活动2次,瞻仰革命遗址3次,观看主体展览1次,观看红色影视2次。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督查室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及“两会”精神,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部彻底整改到位。
(一)加强政治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抓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不放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问题整改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坚决克服“闯关”思想,持续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持续跟踪、定期通报;对持续推进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进行整改,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加强定期检查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督查工作创新发展上来,为聚力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贡献督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988137;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dck007@126.com.
市委督查室
2022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