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云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云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院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目前,通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制定《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措施和整改台账,每一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把落实整改工作与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相结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6月25日,院党组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查摆自身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相互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共同提高的效果。
(二)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落实。把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切实履行好法院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政治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坚持学习长期化、规范化,以保证班子成员学习有计划有步骤系统深入地进行。院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共召开党组学习会19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二是全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一把手”上党课4次,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党史故事100讲》8次,丰富党史知识。组织党员干部到邓发故居、市烈士陵园、陈剑夫纪念馆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线上考学,为干警先后购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18类共计988本书籍。制定党史学习教育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指引,按月开展党员干警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2.针对“党组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云城区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云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到沟通在前,酝酿在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更好发挥党组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建立党组议题审批制度。重大议题会前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确保上会议题准备充分、科学合理。三是主动接受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本院督察室列席会议。
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中共云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的建设工作、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纳入年终考核。二是充分利用法院自身的宣传媒体深入解读党的方针政策,实时掌握微信、微博等网络舆情,及时引导网民客观评判涉法热点问题。三是认真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四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U盘使用,定时升级病毒库,安装防火墙设备,加强网络安全防护。
4.针对“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院庭长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2020年12月11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内外挖潜、优化办案团队,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2021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440件(含旧存975件),办结各类案件7085件,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20.6%和18.7%;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08件,是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201件的1.5倍,同比上升6.6%。院庭长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其中院庭长人均结案220件。2021年调入法官2名,新录用法官助理2名。
5.针对“履行审判管理指导职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案件审判工作弱化问题,加强审判工作管理。着力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员额法官的办案情况进行一月一通报,审判态势分析每季度一通报等。二是针对执行难问题仍未解决问题,优化办案团队,提高整体办案效率。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我院加大结案力度,开展了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活动、长期未发放案款清理活动、涉农信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根治欠薪案件专项活动。开启“线上”、“非接触式”执行新模式,从立案到兑付执行款等执行全流程,均采用网络、电话、掌上APP等科技手段进行,降低疫情影响。2021年,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370件次,成交151件,成交额1.8亿多元。共集中强制交付买受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5宗近5万平方米、房屋20套,集中发放执行案款3303.97万元。强化涉民生案件执行措施,执结涉民生案件12件,为107名民工成功追回欠薪230多万元。三是针对行政审判存在短板问题,推进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共新收各类行政案件366件,结案(含旧存)367件,同比分别上升39.7%和35.4%,共有85个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行政诉讼旁听庭审活动2次。
6.针对“司法保障服务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是慎用冻结、查封的手段,确实需要查控,从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出发,采用活封、置换查封等手段,让企业在经营运转中偿还债务。二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的同时,严格公正依法审理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制定《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诉前调解流程的工作细则(试行)》,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诉前调解思路,确立合理的调解条件和流转模式,加强诉前调解释明引导,彰显诉前调解的质效。2021年,新收诉前调解1479件,占新收民商事4464件的33.13%,诉前调解成功335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127件,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有明显提升。同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缓交诉讼费用合计27477.25元。四是制定《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将交通事故案件移送调解中心进行诉前鉴定、调解,强化交通事故案件通过诉前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视审理好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对个别涉黑案件文书整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缺失,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方面。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四是落实谈心谈话常态化机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3轮227人次。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二是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形进行核查并清退完毕。三是整治铺张浪费现象。提高干警网上办公意识,加强原有设备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办公效率,减少资源消耗。
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解员培训、跨域网上立案服务演练培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培训。二是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自助服务区,配备两台自助查询电脑、两台扫描机、一台诉讼风险评估机、一台自助立案平台机等设备,并在诉讼服务大厅配置互联网计算机供当事人查询案件情况。三是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处张贴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粤公正小程序、道交一体化平台二维码,方便群众通过网上解决纠纷或者办理保全、阅卷等事务。四是数字法庭的使用率逐步提升,2021年公开裁判文书1905件,庭审网络直播案件662件,观看量51万多人次。五是加强与人民陪审员业务的交流和分享,提升人民陪审员参与评议热情。同时,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桥梁、审判和监督作用。六是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开展77件次,服务群众4000多人次,收到锦旗5面。
4.针对“经费收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各类采购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和单位内部控制,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堵塞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完善《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审批制度,落实监管措施。三是规范工会经费收支。严格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资金核算。
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盘点相关程序,定期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出台了《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项目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体系制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发生。
6.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出台了《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合同签订、审查及管理工作责任,同时加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项目合同签署、管理工作。
7.针对“信息化建设项目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合同项目内容执行,规范工作,出台了《项目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对信息化项目合同风险防控工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
8.针对“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强化审判质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注重发挥案件质效的评价功能,及时掌握审判情况的发展态势,合理调配审判资源。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监督难点弱点盲点,补短板堵漏洞,着力解决审判程序审限长、流转慢等问题。三是加强对审判人员和庭室其他干警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021年,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6人次。
(三)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差距。
1.针对“抓党建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定期向区委汇报工作制度,区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二是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定期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举措,制定党建工作要点,狠抓推动落实。将党建工作纳入“一岗双责”和绩效考核,压实责任链条,完善院党组、党总支部和党支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一竿子插到底。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重一大”制度,健全党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严肃党内生活,提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意识。
2.针对“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遵守会议召开参会人数比例及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规范党务工作材料整理。二是规范党费缴纳。及时向党员做好党费收缴政策宣传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落实按月规范收缴党费。每年对全体党员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公布。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1年以来,我院领导班子先后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云浮市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规程(试行)》。三是民主评议党员到位,效果明显。2021年5月、8月,分别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直面问题互提意见建议。
4.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中层领导干部内部交流轮岗工作。轮岗交流工作建议已报区委组织部,人员的任免工作分步进行,目前已完成部分部门正职岗位的转任工作。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对基础较好、勤勉敬业、作风扎实的年轻干部安排到具有挑战性的重要岗位重点培养。三是加强对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四是加大轮岗交流学习力度,按规定开展交流锻炼。
5.关于“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一人一表一登记,日常管理落实四有:一有申请信息,二有领证审批,三有出外审批,四有回执登记。完善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制度,出台《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管理人员类别、管理规程、审批流程、报批材料及次数、时间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院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持续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继续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坚持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坚持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继续强化工作措施,把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利契机,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确保思想不放松、问题不反弹,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766-8878898,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天平路8号云城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cqfy-2006@163.com。
中共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