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云安区人民法院(简称区法院,下同)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推进巡察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整改态度。区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是对区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纪党规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区法院党组工作情况的一次“把脉会诊”、“政治体检”,对全体干警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厘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转变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求整改责任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整改态度,针对问题深入推进整改。
(二)主动对号入座,落实整改责任。区法院根据反馈意见,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期限,强化跟踪督办,把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坚持立行立改,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抓好查纠整改,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到目前为止,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已基本完成,并针对管理问题完善了8项管理制度。
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在学懂弄通上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2021年区法院共召开院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4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区法院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法院重点工作范畴,连同全院工作一起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管理,及时更新各类信息、简报、公告。做好社会舆情引导和监督,加强对干警意识形态思想教育,坚决防止外部思想势力渗透。每年向党委、人大报告法院工作时,一并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2021年没有发生涉意识形态的社会舆情事件。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区法院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重点工作任务,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疫情防控中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干警的动态管理、外来群众的预防管控等措施。充分利用“互联网+法院”工作模式,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尽量减少群众到法院、审判庭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2021年共网上立案997件,网上开庭86件,网上调解15件。服从区委工作部署,先后派出干警500多人次,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创文巩卫、森林防火、综治维稳等工作,为维护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2018年以来审结有关环境污染案件因被告没有赔偿能力、征地拆迁案件双方争议较大、金融借贷案件被告没有还款能力等原因,大部分案件都是进入执行程序才结案。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向乡村振兴工作联系村委派出第一书记,并筹集资金扶持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加大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力度,完成了2020年至2021年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任务。
4.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重新制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按照列席人员发言规则、末位表态规则进行发言,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严格执行党组议事有关规定,坚决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4次,对个别干警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整以及1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项目建设等均开会研究,集体作出决定。
5.关于履行审判监督执行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审判监督执行职能,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研究,专门召开审判工作会议,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研究、分析、部署,努力提高办案质效。2021年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715件,办结2562件,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25.75%和17.47%,结案率94.36%。结案数量、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高,超12个月未结案件仅1件,为全市法院最少。分别受理刑事案件190件,审结189件,判处被告人272人;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11件,同比上升40.56%,审结1363件,结案率90.21%;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59件,结案955件,结案率99.58%,完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机制,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08人次,限制高消费526人,实施拘留8人。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处置被执行财产,利用淘宝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67次,成交金额4900万元,“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作风建设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党组较少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反馈意见提出后,区法院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督察室监督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工作。督察室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意见,层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对违法违纪干部坚决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干警廉政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增强律已意识。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开展了3轮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向。加强干警的腐败反面典型教育,对违法违纪人员,予以公开通报,并组织干警进行警示教育,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严重性,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2.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1年,区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抓好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查摆了队伍中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夯实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在各部门设置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抓好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的监督工作,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堵塞管理漏洞。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于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区法院坚持立行立改,全部办公用房严格按规定的面积进行更改,对班子成员的休息室全部腾退,改造为办公用房,已整改完成。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经核实,2013-2015年共向48名在编干警共发放的高温津贴94580元,属违规发放津贴,已全部清退。对于引入物业、办公大楼修缮维护等铺张浪费问题,2018年,全省各级法院都引入物业管理,区法院也跟随全省法院步调,引入物业管理,2022年已尽量压缩物业管理费用开支,费用比2021年下降3万元。区法院办公大楼自2004年投入使用以来,已有10多年未进行过修缮,装修已残旧脱落,2017年对一楼大堂、二楼走廊进行了修缮,改善了群众诉讼环境和干警办公环境。对于大堂大理石护理的问题,由于装修时没有考虑到大理石需要定期维护,后来出现污迹渗入石材,便另聘请工人定期维护,今后,区法院将按实际情况,需要维护时再请工人维护,压缩维护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四风”,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严肃公务用车管理纪律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以及《云安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公车审批制度,做到用车派车逐级审批,完善公务用车台账,每辆车有专用登记簿,驾驶员用车前必需先填写使用前里程,归还车辆后填写使用后里程,以及当次行程的总里程,实行单车管理制度,通过整改现无发现公务用车接送上下班现象和公车私用现象。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区法院党组认真反思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全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坚决刹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冒头的危险。抓好“智慧法院”各种现代化设备的应用,向信息科技要审判效率,目前,数字化审判庭、网上庭审设备均能正常运行,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2021年网上立案997件,网上开庭86件,网上调解15件,减少了群众到法院参加诉讼可能带来的感染风险。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2018年区法院聘任的66名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的共13名,占全部人员19.6%,没有超过规定的五分之一。加快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应用,目前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均是随机抽选。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的能力,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加强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工作,信访室已重新安排2名干警负责信访工作。落实司法救助,确保财政预算的司法救助金及时帮助确有需要的案件当事人,2021年办结司法救助案件共6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2万元。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财务开支不规范问题,已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开支和经费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大额开支集体决策制度,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把好财务关,做到立行立改。对资产管理的问题,区法院已对资产进行标签化管理,重新登记使用科室和使用人,已设置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一卡一物对应登记,对资产的领用、移交等严格按照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严格遵守《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清点资产是否帐实相符,完善对报废固定资产的相关鉴定报告等材料,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代管款、诉讼费退费问题,区法院对此问题立行立改,累计未及时退还代管款余额约844.68万元,通过两次执行款集中发放,已支付3783.2万元。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款款项管理的暂行规定》中第十二、十三条规定执行,办理支付手续,今后,区法院将加强代管款物管理,严格代管款退还、支出管理。
6.对工程项目管理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反馈意见提出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和项目资金管理,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大额经费支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评估、经费预算、招标采购,堵实管理漏洞。2021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讨论各类项目建设和经费支出。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干部任用不够严谨。
1.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把党建工作作为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谋划好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教育,规范党务工作。规范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改进组织生活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党务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对于司法警察大队未设立党支部的问题,由于中共云安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成立并设立机关一支部、机关二支部、法庭支部时,法警党员仅3名,所以未设立法警党支部。2021年1月,已设立法警党支部,目前该支部共有3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
2.对于推进法官专业化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规范对法官的管理,严格落实法官择优选升和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注意培养年轻法官,解决法官人才流失的问题。对于领导班子任职时间长的问题,区法院共7名领导班子,其中1 名已达到任职年限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由于将要达到退休年龄,所以组织上未考虑调整岗位,1名已达到任职年限的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已退出领导岗位。对于员额法官空编的问题,云浮市中院对区法院员额法官定额19名,由于适合入额的17名法官已全部入额,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未达到入额的法律工作年限,所以到2020年12月仍有员额空编,2020年12月30日,有2名干警获得区人大任命,入额为员额法官,空编问题已解决。对于中层以上干部交流不畅问题,由于内设机构改革后,部门职数减少,导致部分中层干部无法安置合适岗位,目前已对任职超过10年的中层干部重新调整。
3.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反馈意见提出后,区法院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按有关程序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加快推进干部轮岗工作,对超过任职年限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该轮岗的轮岗、该退出领导职位的,坚决退出领导职位,匡正选人用人风气。2021年超过任职年限的1名中层干部退休、1名退出党组成员、政工科长职务,1名中层干部因部门撤销自然免除职务。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加强干警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2021年以来没有干警出境。对法官在法学会等社会团体兼职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制度。加强与区政法委联系,把法学会会员的相关审批资料(云安区法学会会员审批是由会员单位递交干部任免审批表等相关资料)送到区政法委,由区政法委统一报区组织部审批。
三、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今后,区法院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巩固巡察工作成果,继续把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作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准则,全面规范法院的各项工作,改进队伍作风,营造干净干事、风正气清的政治环境,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政法铁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38397,电子邮箱yafy8638655@126.com。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