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5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云浮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把巡察整改与正在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袁伙月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成立3个专项工作专班,引领各专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经认真对照梳理,印发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列出整改清单、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好督查落实,既强化当下“改”的措施,又注重长久“立”的谋划。三个月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推进会,具体研究专项整改工作的措施。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实、细的要求,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同时建立了整改销号,全程跟踪督办等制度,整改质量和成果运用效果持续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工作思路,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要求不够到位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和专题学习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作为基本教材,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内容,挤出时间学、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进一步提升局领导班子的政治站位。同时,增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局党组会议不固定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或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确保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
(2)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丰富班子成员学习日程。建立班子成员轮席带头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前先确定中心发言人,发言人根据学习内容,撰写发言材料,在学习讨论时作重点发言,其余人员在学习时交流心得体会。加强班子成员间沟通协调能力,确保党组的政治站位高度。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建立政治要件台账,把落实好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财政各项工作。局党组围绕促进镇域经济发展、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等重要任务,按照市委新班子提出的“五个带头”“六个坚守”要求,把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财政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具体举措和扎实成效。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坚决有力。
(1)针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抓发展就要抓财政的鲜明导向”,切实立足优势挖潜增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通过建立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提质增效、重点项目建设、改善社会民生、乡村振兴、维护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的财政政策研究,多渠道筹集保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形成全市各级预算保障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的工作合力。二是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服务我市发展大局,制订了《2021年市政府有关工作要点科室责任分工》和《2021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科室责任分工》,为我市各项工作做好财力保障。三是根据市委提出“要全力以赴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开拓新增长极”的工作要求,成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专班,形成《促进镇域经济发展几点意见建议》等参阅材料,做好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
(2)针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够及时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成立了局历史土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和局周转房专项整改工作专班,高效开展整改工作。
关于国有资产土地被侵占问题,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发函市自然资源局,要求早日联合发文向市政府请示,批准通过市土地储备中心将该土地回收,彻底解决我局国有土地被侵占的问题。7月30日得到市自然资源局答复,称待研究制定相关解决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再作处理。
关于周转房没有及时收回的问题,多次召开局周转房工作专班会议和承租户协调工作会议,听取多方意见后研究制订《云浮市财政局单位自管房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市财政局是单位自管房的产权人,局自管房仅限于局干部职工(包含退休人员)本人居住(或本人与亲属共同居住)使用。对于调离本单位的周转房已按要求全部退回;对于已出租的周转房已完成整改,全部立刻停租;对于空置的周转房拟收回局统一安排。
(3)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制度,2020-2021年,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债〔2020〕88号)、《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债〔2021〕23号)、《关于继续做好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云财债〔2021〕26号)等文件,对新增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监督、考核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建立财政部门每月(季)通报、提醒、约谈机制,推进新增债券使用提速、提绩、增效。二是建立联合督查机制,推进年度新增债券项目见效。2020年联合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组织了二期“新增债券支出进度督查”,市委、市政府领导作了重要批示。三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项目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进度,有效避免债券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以上举措,我市新增债券项目成熟度有较大的提升,支出使用进度明显加快,如血站建设项目,已将新增债券资金实际使用完毕。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
(1)针对“尚未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动权。二是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规范日常言行,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阵地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已制定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局党组及党组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标《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舆情发现及监测。完善以部门协作为主导的网络舆情导控协作机制,强化网上舆情监控,实时掌握网上舆情动态适时开展舆情导控,掌握网络话语权,引导舆论导向。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方面的整改落实措施
1.“四风”问题仍有存在。
(1)针对“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不强,联系基层群众做得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已出台《云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按照班子成员分片挂钩各县(市、区)财政局的工作安排,就促进财政收支平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等财政重点和难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各县(市、区)财政局解决实际困难。2021年1月至8月,局领导班子到基层开展财政工作专题调研督导20余次,进一步了解各县区财政运行情况,倾听其存在困难,解答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2021年,各县区财政收入均有不同增幅,有力促进各县区社会经济发展。
(2)针对“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对办公场所维修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21年起,全面暂停办公楼一般性维修。二是加强对局饭堂负责人的思想教育,要求在采购行为上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三是充分利用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学习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精神,加深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
(3)针对“形式主义之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印发《关于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的通知》,严把科室发文质量关,进一步提高我局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改进文风、转变作风。二是加强培训。邀请市府办同志为干部职工举办一期公文写作培训,指导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提高公文写作特别是总结、汇报的写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内容。三是加强教育。召开全市财政信息工作总结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改正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文件精神,要求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作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
(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按照巡察及相关要求整改。二是对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今后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购买办公设备。
(2)针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支出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已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一是已按相关要求收回不够规范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今后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账务入账规范、准确无误。二是取消饭堂外聘帮工,2021年6月起以政府购买劳务派遣服务方式进行聘用。
(3)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不合规加油卡。对局办公室、局财务室20人次逐一进行谈话提醒,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堵塞漏洞。严格按照《云浮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和《云浮市财政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定,依托“广东公务出行电子平台”全流程强化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完善公务用车加油相关管理规定。三是强化公车使用人定点维修意识,从事前审批和事后报账审批两方面严抓公车维修支出。同时要求在定点维修的基础上再向多家维修厂询价比价,确保定点维修做到价格正常、合理。非特殊情况在非指定维修点维修的不予报销维修费用。
3.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规范。
(1)针对“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我局已重新修改完善《云浮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云财办〔2021〕2号),其中第十六条已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审批经费支出。
(2)针对“现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将收取的个人餐费等现金存入银行,日常现金库存以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为限。
(3)针对“违规支出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已按有关规定收回违规支出的工会会费。同时,组织工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完善发放手续,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巡察整改以来,我局能严格按照项目标准管理工会经费和发放工会会员福利。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2020年我局已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局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分别安排专人负责资产管理与财务记账。
(三)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不够坚决有力方面的整改措施
1.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短板。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机关党委书记就是分管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分管领导,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机关党委人员。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制定了《云浮市财政局“一把手”谈话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一把手”谈话。2021年1月至6月,班子成员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对科级以下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共12人次。三是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要求,着力强化各科室及所属单位的廉政责任。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至少研究部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以上。四是制定《中共云浮市财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干部对“八小时外”监管工作,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五是正在修改完善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局岗位利益冲突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8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全面梳理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深化财政内控工作。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决策情况及时公开,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分别由两名会议记录人员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记录决策过程。会议材料、纪要及原始记录按规定定密、归档、保管。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会议讨论情况、发言人的意见和主持人作出的决议情况。
(3)针对“以案促改工作不够全面深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21年全市财政系统利用身边人身边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工作方案》,梳理十九大以来财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案件深层原因,列出责任清单,分解任务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动员会,局党组书记、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别作专题发言,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专题警示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学、深入查、坚决改,确保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收到实效。三是开展正反两方面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案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榜样5》等教育影片5次,累计300多人次。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2.干部管理工作不够规范。
(1)针对“没有严格履行干部提拔任用程序,执行干部交流轮岗、任前公示等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和选人用人制度,加强人事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细化局人事工作流程,规范局人事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审核把关力度,减少工作失误。三是对存在的不够规范、不够到位的问题进行了筛查整改,做到查找一项整改一项。目前,已对存在近姻亲关系的有关同志进行了任职回避调整,对未实质性轮岗的有关同志进行岗位调整。
(2)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核查整改,把没有归档的资料、核错的统计数据重新补充完善。目前,已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资料,按规定装订成册。二是加大业务工作“回头看”力度,进一步堵塞工作漏洞。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相关规定,加强人事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
(3)“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核查整改,把没有归档的资料、核错的统计数据重新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学习,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并及时按规定报送干部职工的登记备案变化情况,目前,已收回出国(境)护照12本。三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加大业务工作“回头看”力度,进一步堵塞工作漏洞。
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实不够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三会一课”制度建设,对各党(总)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各项纪律,确保各支部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每半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二是针对未按标准收缴党费的问题,已按照相关标准完成党费补缴。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1月至8月,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已开展了8期主题党日活动。
(2)针对“发展党员缺乏全面长远规划”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层干部、骨干入党申请人的培养,以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重要契机,着重论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为什么行,让非党人员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主动靠拢党组织。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不断扩大党员在中层干部、骨干的占比。2021年1月至8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名,主动提交入党申请人员6名。
(3)针对“存在党政会议混开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云浮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云浮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要求,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区分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职能。巡察指出问题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研究决策,切实做到严抓落实、民主决策。二是会前严格落实议题审核程序,由科室提出审议议题,科室分管领导对议题进行第一次审核,再由办公室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第二次审核,最后由局主要领导作最终审核,通过层层审核,杜绝会议混开。
(4)针对“党支部组织架构不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逐步优化党支部组织架构,结合党支部换届工作逐步调整,新发展的党员一律安排在分管领导所在党支部。
(5)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严明纪律。印发《关于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严格上班纪律、岗位纪律、请示报告纪律、值班纪律等各项要求,把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为整治“四风”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强教育引导,狠抓整改,塑造财政良好形象。二是推进干部激励,大力推动党员干部干事担当。参照市委干部管理工作做法,并结合公务职务与职级并行机制的实施,对工作经验与实绩较突出的党员干部职级晋升;对敢于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进行提拔,充分发挥人才选用机制的正面引导,以好带新,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干事的精气神,达到了“提拔一个激励一片”的效果。
4.对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针对“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要求没有认真抓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对标市委、市委巡察组要求,对市直单位党组织存在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自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周转房管理办法等,有效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四)其他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信访件主要围绕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人员业务不熟悉。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了《关于规范云浮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了政府采购工作“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强调了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管理职责。二是建立了《云浮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专职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将职责落实到岗到人,构建对接预算单位的桥梁纽带,促进采购人依法采购、规范采购、高效采购。三是加强对采购法律责任宣传,提高各采购当事人专业化能力。2021年1月至8月,组织市直预算单位采购人参加政府需求管理办法等3个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采购人的专业知识。组织2021年评审专家线上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评审专家家的责任意识和职业素养,为政府采购公正公平地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开展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促使代理机构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减少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信访情况出现。
三、巩固巡察成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市财政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组巡察成果。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严明“六项纪律”,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抓常、抓细、抓长,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堵塞漏洞。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完成彻底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以巩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始终将整改工作纳入财政工作全局之中,与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和抓党建促工作相结合,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和干事热情,为我市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31926;邮政信箱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金山路82号云浮市财政局、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czj@163.com。
中共云浮市财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