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8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新兴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新兴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3月4日,我院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我院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党组是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由党组书记、院长赵恒爱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其它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政治部(督察室)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苏建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三)压实责任分工。根据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我院党组逐条逐项剖析原因,制定《新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新兴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实施挂图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注重整改实效。自整改工作全面推进3个月以来,赵恒爱同志先后主持召开9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领导担当作为,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快整改进度。经过整改,巡察反馈四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事项27项,长期推进整改事项6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8项;清退了2016年度在编在职干警多领取的年休假工资,并按照标准补缴工会会员会费。
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透彻方面
1.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原因分析: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对班子自身建设重视不够,党组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效果不明显,弱化了党组领导的核心作用,导致在抓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
(1)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组织开展政治轮训。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新兴县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工作方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组织干警自学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指定学习材料,坚持“领导带学”, 引导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引导全体干警牢记初心,践行使命,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案件繁简分流、案件集约送达、队伍管理等多方面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单》,2021年3-5月,开展巡回审判3次,进校园开展模拟法庭4场。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3场,派发宣传品2000余份。2021年1-5月,新收各类案件2697件,办结 1589件,同比上升12.57%。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还不够到位问题。
原因分析:对宣传工作和队伍思想教育不够重视,风险意识淡薄,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认知不充分,内部分工不明确,导致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
(1)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由院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审管办(研究室)。由审管办(研究室)牵头负责,开展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2021年1-5月,我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2)完善制度建设。建立《新兴县人民法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新兴县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发布三审制度》,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
(3)加强阵地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史为主题,更新机关文化陈列室及四个基层法庭文化室。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调整一名中文专业毕业的人员到研究室工作,充实宣传工作力量,意识形态工作分工明确。
(二)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欠缺严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够完善问题。
原因分析: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深入,相关责任人业务能力不足,对党组会议的政治属性和高标准认识不到位,导致在执行中不严谨。
整改情况:
(1)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立行立改,详细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体现会议决策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2)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教育,提升政治觉悟,并加强对其的业务培训,使其切实增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针对议事决策不缜密问题。
原因分析:党组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感不够强,责任意识不足,律己意识不严,缺乏对相关政策的研判及把握,导致对一些问题的决策原则性不强,凭主观决定。
整改情况:
(1)严明政治规矩。牢固树立严格执行党内法规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新兴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全面规范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等内容。
(2)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提请院党组研究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全面规范院党组议事范围及具体事项。党组书记严格审核把关提请院党组讨论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内容材料收集及整理,于至少1个工作日前书面呈报各党组成员提前准备,确保每项议题在表决前得到充分讨论,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印发。
(3)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讨论确定“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按集体意志办事,确保党组决策落实到位。
3.针对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够严格问题。
原因分析: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深入、落实有偏差,对人事任免程序把握不准,对人事任免事项审查把关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党组、政工部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业务水平,制定了《新兴县人民法院股级职务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范选拔任用干部;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审核关,对干部档案做到“凡提必审”,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表现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1年,按程序提拔副科级中层领导干部3名。
(2)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强与新兴县委组织部的沟通协调,对人事档案开展“回头看”,对我院科级以下人员档案进行再次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已整改落实,今后,将严格按照最新规定严格管理人事档案。
(三)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主体责任有待加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原因分析:“老好人”思想严重,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缺乏敢管严管的勇气和毅力,责任落实未能层层压实,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
(1)加强内部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2018年发生交通事故负有部分责任的中层干部作调整工作岗位处理。针对执行裁定出现多处笔误问题,我院对2名直接责任人严肃批评教育,并在全体干警大会上通报,对全院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2)加强警示教育。2021年1月至5月,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7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侥幸之祸》《铁锈》《代价》、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场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进一步明确本院督察部门职能及履职范围。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内设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范围,印发《新兴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文件,明确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协助党组落实好本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察部门工作由原来监察室工作过渡,并按照职能明晰了工作职责。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原因分析: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上级规定执行不到位,党员干部严格修身不够,自律意识不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政治站位不够高,个别领导干部还未能真正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
整改情况:
(1)增强自律意识。现任院长于2020年11月起参照有关标准,每月向单位支付公用房及小车位租金,并按实际发生额交付水电费。
(2)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和省法院党组《关于全省法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规定,修改完善我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意识,院机关党委对近年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相关会议记录开展了自查自纠,2020年至今,我院各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55次,支委会66次。
(4)严格党员发展流程。对近三年来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开展自查自纠,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标准和材料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新兴县直工委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要求,严格发展程序,认真审核新发展党员报批材料和会议记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请报备。
(5)加强机关党委班子建设。2021年5月,补选一名空缺机关党委委员和成立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3名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监督工作。
3.针对缺乏担当作为精神,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原因分析: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管理宽松软,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不严格,缺乏敢管严管的决心和毅力。
整改情况:
(1)在信访室设立执行事务中心,配备人员,专门负责对接涉执行案件的咨询、信访处理等工作。加强信访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衔接,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修订建立《信访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规范》《群众信访举报办案制度》等制度,明确信访室和督察室处理信访投诉件的流程及职责分工,规范处理信访投诉工作。
(2)加强对干警纪律作风的监管力度。3月份由政治部(督察室)每日抽查单位监控录像情况,在法院内部群内公布迟到人员名单,对上下班迟到、早退的人员,实行发现一次谈话提醒、发现二次通报批评、发现三次扣发当月绩效奖金等考核机制,提升执行效果。
4.针对执行案件工作滞后问题。
原因分析: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够高,对工作有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毅力和决心,审判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
(1)修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规范本院执行款物的管理。目前执行案件中除不能将款项划入子账户的情况外,其余案件款项均落实了“一案一账号”的使用,款项直接兑划进相对应的案件,案款匹配率从3%上升到53.07%,收到案款后,依法按时通知当事人领取款项,无法联系的当事人通过村委通知等多渠道联系,2021年1-5月,兑付执行款7367万多元,实际执结率全市排名第一。
(2)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执行工作。截止至2021年1月,我院移送的涉黑涉恶执行案件9件,均已结案,实际执结1件。今后对新收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将提前部署、提前介入,先行一步,提前了解查扣财产情况,协助处理案外人异议,对财产处置提出意见建议等。一旦发现终本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有财产线索,将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采取强制措施。
(3)统筹管理,提升工作合力。执行局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把好底数关,对疑难复杂执行案件集体研判分析,提高执行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执行率。建立速执团队,对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提高工作效率,经“四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一个月内终本;有财产需要处置的,原则上要求在一个半月内办结;2021年1-5月,速执团队办结案件258件。
(4)强化强制措施的使用。2021年1-5月,对7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本地自媒体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期,共38人,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四)关于机关内部管理混乱,漏洞风险未能有效化解方面
1.针对制度建设不够健全问题。
原因分析:思想不够重视,存在重业务轻行政管理情况,对制度立改废工作不及时,流程管理不完善,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新兴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新制定和修订涉及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审判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共58项,建立《新兴县人民法院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新兴县人民法院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新兴县人民法院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制度,堵塞漏洞风险。
(2)制定《新兴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重大开支的限额,一次性单项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支出,提交院党组讨论决定后逐级审批。单项支出不足10000元的,由经办部门逐级报至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
(3)结合现行有关规定修订《新兴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落实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
2.针对内部管理不严谨,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原因分析:财务管理风险意识淡薄,廉政防控意识松懈;规范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制度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
(1)规范外出培训。认真学习贯彻最高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省法院《2020-2024年广东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坚持以政治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司法能力培训为重点,注重综合素质等方面教育培训的要求,加强我院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制订完善了《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举办培训班要严格按照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做好审批备案,严格落实财务部门审核把关制度,杜绝超标准支付。
(2)建立用车登记台账、节假日车辆封存登记台账、车辆加油卡登记台账,并修订了《车辆管理办法》,重新制订了《车辆油卡管理办法》,严格车辆使用管理及落实“一车一卡”,杜绝违规情况发生。
(3)对2021年安排的维修工程预算经费进行合理统筹,对涉及的项目按规定统一进行采购,2021年维修工程经费预算共60万元,统一用于审判法庭综合楼修缮工程项目(1个项目)使用。
(4)加强严格审核饭堂采购支出,与供应商明确要提供详细销货清单,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并合理控制饭堂费用开支。安排专人每天负责对饭堂采购食品的送货单及实物进行对账清点,制订完善《饭堂管理办法》,规范饭堂日常管理。
3.针对津补贴发放和工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原因分析:学习有关津补贴发放的文件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工会费收缴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组织政工部门干警深入学习关于津补贴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弄懂文件的核心内容,确保每项津贴补贴按照规定发放。按照市文件精神,重新核定2016年干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发放标准,清退回超标准发放的在编在职干警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2)组织工会委员深入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17〕32号)及《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总工〔2018〕5号文)文件,按照缴纳费用标准补缴2017-2020年工会会员会费。2021年我院113名工会会员均按照规定缴纳工会会员会费。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积极推动巡察整改,坚持巡察整改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法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当地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整改,抓好责任落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逐项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继续按照云浮市委巡察组要求和既定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落实进度,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打好持久战、攻坚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持续强化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针对整改落实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全院干警令行禁止,对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制度,查漏补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防止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反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2979633;邮政信箱: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南37号,邮政编码527400;电子邮箱:xxrmfy@126.com。
中共新兴县人民法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