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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2-08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8日至2020年1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7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严肃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我局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我局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我局狠抓整改落实,目前,4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未全面完成整改1个。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章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班子和各科室、下属单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迅速制定了《云浮市信访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统筹推动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成立后,对照《整改方案》要求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确保整改工作快启动、快见效,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局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会和2次局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并于9月3日专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强化整改力度,细化完善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不断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党组书记切实负起全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韦钰同志到任我局党组书记后就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对各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有效负起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的工作责任,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起了本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43个具体问题,明确了每位党组成员和各个科室(中心)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在整改过程中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号入座,问题出在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抓整改落实。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时跟进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市委的要求得到有效推进,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紧紧抓住多发易发的问题和关键环节,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共性问题,找准机制制度上的“症结”,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有的放矢,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封堵漏洞,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权力制约,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考评科学化,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为全面深化信访工作改革和推动信访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二、对标要求,严肃认真推进各项整改措施。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深入剖析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对标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按照整改落实方案,严肃推进各项整改落实措施。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3方面15个具体整改问题,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13个,未全面完成整改持续推进的2个。

1.针对“统筹开展信访工作政治引领不够”的问题。

原因分析:政治站位不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未能常吸理论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未能做到慎初慎独慎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和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重要性,对发挥信访智能化推动信访工作的作用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局务工作会议、党员大会、党支部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个月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并充分利用其它时间进行自学。三是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中学习研讨活动,2020年9月14日至16日连续3天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读书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未能从政治高度对夯实基层基础化解信访积案、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积案、信访矛盾新特点、新规律等方面深入分析,没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参谋助手作用”的整改情况:从政治高度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立足源头治理,通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领导包案推动信访积案化解。2020年已制定了市领导同志接访下访群众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方案,落实市四套班子成员包案调处共39宗信访积案难案,同时总结提炼各地开展信访源头治理、妥善化解信访积案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在《云浮信访》等刊物上予以刊载推广。(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关于“对用活用好信访大数据认识不深,对信访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综合分析不够”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各种数据分析、信访事项分析报告制度,制定了《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工作制度》、《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办理网上信访件,定期分析我市信访数据,对突出信访问题及时研判分析,为提前做好每个敏感时期信访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支撑。(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提前预测预警和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原有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制度的基础上夯实基层责任,落实重大矛盾信息及时上报制度;二是在原有的每月集中交办信访事项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对每月到市以上信访信息的排查研判,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定期研判机制,要求各县市区信访局对重点人员和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按照风险等级研判分析,落实稳控措施和化解方案,并在每月1日前报市信访局汇总进行集中管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信息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设滞后,对突发、敏感、热点事件及网络舆情的舆论引导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云浮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二是根据我市突发,敏感、热点事件制定了《云浮市信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到市人民来访接待室集体上访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云浮市信访局应对野生动物养殖户群体到市上访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信访保障工作方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新形势下信访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专题学习不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和艰巨性。二是落实新形势下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韦钰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三是局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定期专题学习中央、省和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要求。四是不断细化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网络运行状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网络巡查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网络运行管理缺失现象。(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2013 年至今市信访局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只提交1份信访形势分析报告,未能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报告”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和省每年的信访调研重点有计划开展调研,2020年按省的调研要求,已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了3个课题的调研活动,11月底前将形成有关调研报告上报省及市委、市政府。二是2020年已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信访调研5次,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报告),其中上报省3篇,报市委市政府2篇。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市领导批示或交办工作任务和面上信访工作热点,开展了2次专题调研,上报了《关于云浮市物业管理信访问题调研报告》和《关于疫情和“后疫情”时期信访形势及社会稳定分析研判的情况报告》。(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没能健全完善‘一站式,一条龙,一揽子解决’的信访接待处理模式。网上视频信访未能向各县(市、区)延伸,未能按省信访局要求实现网上视频化的协同共享,系统基本无法使用,设施形同虚设”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市领导的分工,及时调整完善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标省的做法的同时,坚持上提一级,由分管的专职副书记或市委常委担任总召集人,由分管的其他市领导担任召集人。二是依托“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不断健全完善“一站式”信访问题处理模式,进一步加大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力度,实现“一网办理”,做到网上受理、网上转交办、网上督办,进一步降低群众信访成本。三是已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调沟通,优化信访视频会议传输环境,通过MCU向县区转播省信访局信号,满足向各县(市、区)召开视频会议的需求。(已完成整改)

(9)关于“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中,只停留在会议学习文件部署层面,没有积极向来访群众传达宣传涉黑涉恶举报范围和内容”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云浮市信访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将文明接待窗口创建活动、信访宣传与扫黑除恶宣传紧密结合,将全市来访接待场所打造成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二是印制扫黑除恶宣传单张3000份,通过派发给过往行人及信访咨询群众,鼓励引导群众积极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线索。三是在人民来访接待室(西岗亭)、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东岗亭)设置扫黑除恶宣传站,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设置宣传展板,播放宣传视频、详细宣传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范围、举报方式等相关知识和内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已完成整改)

(10)关于“对涉黑涉恶信访线索搜集力度不够,2018年以来只移送信访案件涉黑涉恶线索8条,其中6条从省信访局转办件提炼。”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云浮市信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机制》及《云浮市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要求各科(室、中心)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及上级转送、转办的信访事项中注意发掘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二是每月均对当月涉黑恶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分析,然后移交给市扫黑除恶办。7-9月,我局共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条,同比增长66.7%。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六清”行动纵深开展。(未全面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2.针对“推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滞后”的问题。

原因分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认识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性,未能结合云浮实际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云浮模式。制定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时,缺乏全面考量,在信访事项备案、社会风险评估、拓宽信访渠道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的善后衔接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诉访分离善后衔接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访、政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分工。二是依法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制定了《云浮市信访事项终结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指引》,对已经信访答复、复查、复核三级程序的信访事项进行审核终结认定,并对已依法终结信访事项实行备案,对此类信访事项若没有新的证据理由信访部门将不再予以受理。三是妥善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印发了《云浮市涉法涉诉信访终结事项后续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落实信访人后续管理,要求属地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情绪疏导、困难帮扶、社会救助及教育劝导等工作。与市委政法委共同制定了《云浮市进京到省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方案》,对省交办的18宗2019年以来全市进京到省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重点攻坚,依法分类处理,多元化解矛盾。四是防范化解信访风险。制定了《云浮市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影响信访稳定的因素开展科学系统的预测、分析、论证和评估,并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确定风险等级。五是强化访调对接。我局与市司法局共同印发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访调对接、访调联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我市开花结果。六是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印发了《关于推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两代表一委员”及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制定了《云浮市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信访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落实‘案结事了’工作目标有差距”的问题。

原因分析:未能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在推动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力度仍不够,在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关上把控不够严格,对信访群众思想疏导、政策宣传不够到位,以致出现形式交办转办、个别信访件超期未办结、引发重复上访等情况。

整改情况:

(1)关于“推动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办理力度,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二是根据中央、省信访联席办关于做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2020年对中央联席办交办的188宗重复信访事项,按照“四个一”(一案、一策、一包案领导、一工作专班)要求,落实县处级领导包案,压实调处责任,推动问题化解。三是加大排查研判工作,结合“每月一交办督查”机制,将上级交办的进京到省上访事项及重复上访事项纳入每月信访交办督查,指导属地做好信访人息诉罢访工作,降低重信重访率。2020年7-9月,共交办督办进京上访事项4件次,到省上访事项50件次,重复上访事项6件次。(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信访件处理不及时,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整改情况:结合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做到“谁交办,谁跟踪、谁审结”,将责任落实到人,贯穿到信访办理全过程。制定《云浮市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强化三项督查:一是强化定期督办,结合“每月一交办督查”机制,每月月初安排局领导、市信访督导员及科室同志、到市信访局跟班学习人员组成督查组分组分片区到各地各部门集中交办督查重点信访事项;二是强化专项督办,在各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重要敏感时期,组建专项督查组到各地各部门进行督查督办,指导做好问题排查化解及人员疏导稳控工作;三是强化专案督办,及时组建督查组对突出信访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将问题化解在小,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或群体性、极端性事件。要求各督查组进行实地督办,真督实查,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防止出现基层责任单位推诿扯皮及迟报、瞒报、不报的情况。对于督办后未达到办结要求的信访事项列入《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情况通报》,每月通报办结率,倒逼责任单位不断提升按期办结率。2020年7-9月,共交办督办信访事项217件,按期办结率100%。(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信访系统中存在没有按期限受理,个别信访件超期未办结”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信访件日清日结。每天登录系统,做到当天的投诉件当天接收,转送交办;责任部门当天上报的信访件当天审核上报省局,发现问题件不留情面,退回重办。二是实时监控,随时督办。每天查看系统“信访看板”专栏,对即将到期的信访件提前向责任部门提醒签收或办理。三是转发了省《关于保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平稳运行和做好满意度评价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 《关于做好国家信访局满意度评价件核查及参评工作的通知》, 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具体责任人,动态跟进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满意度评价件参评情况,切实提高参评率及满意率。四是制定了《云浮市信访局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结合“每月一交办督查”机制,推动信访事项“案结事了”。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有办理结果、用过程性汇报代替办理结果、简单将以往处理意见上传等情况,进行发函督办。组织对2020年1月以来超期未评价的177件满意度评价件进行核查,逐宗落实责任。五是结合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上线,网上信访办理科多次通过网上连线方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系统录入规范、及时。(已完成整改)

(4)关于“形式交办、转办信访件,部分反映涉征地类、涉房地产类、九十年代政府工程欠款等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法律政策宣传解释不清楚,最终演变成重复访”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接访场所发放宣传单张,以及通过电视滚动播放等方式,不断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已制定《云浮市信访局建立专业接访队伍参与接访工作制度》,在各个重点领域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专业接访队伍参与接访工作,提升对信访人的政策法规解释能力。(已完成整改)

(二)党的建设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巡察反馈3方面16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原因分析:抓党建重视程度不足,未能深刻理解党建主业的深刻内涵。缺乏统筹思维,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第一责任人抓党建意识不强,缺乏系统部署和安排,党建工作以学习文件代替和以公文形式下达任务,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放松,谈心谈话制度未落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云浮市信访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整改落实。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各司其职的党建工作机制。我局新任党组书记到任后,及时调整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局党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健全完善定期研究党建的工作机制。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局党支部的工作情况汇报。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把党建工作融入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全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四是坚持每月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学习会,分别以局党组和党支部为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和职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五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制定完善了《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共13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进行谈话谈心,防微杜渐。(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中心组学习基本上以会代学,学习资料准备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委的部署,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2020年市信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每个月的学习重点、学习方式和学习安排。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中心组各成员及时做好学习笔记,认真记录心得体会,并在座谈会上进行分享交流。三是坚持请进来讲与走出去学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基层调研相结合。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加强个人自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着力在深化和转化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执行党内生活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思想认识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对“三会一课”制度在支部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知。党支部抓规章制度落实的执行力有待加强,党课和组织生活对党员党性修养的锤炼有待发挥。

整改情况:

(1)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一把手’没有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云浮市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二是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局党组班子成员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三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班子成员逐个表态,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及“支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制度落实。不断修订完善的《云浮市信访局党支部工作手册》,并要求每位党员加强学习,做到“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执行,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二是认真执行会议记录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记录,记载齐全,及时整理存档,规范会议记录,保证所记录内容的真实性。三是制定细化党支部上党课的计划安排,及时整理授课材料,督促党员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领导班子讲党课只有会议记录,授课材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考勤表等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规范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开展讲党课活动,确保每季度安排不少于1次党课,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二是每年年初制定领导干部上党课的计划安排,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党课质量。三是切实做好党课的记录和考勤工作,详细记录会课的内容,做好资料收集和现场照片的整理存档工作。四是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定期检查。(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支部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完整,没有专人负责归档保存,2019年党支部换届只有党员大会选举记录,没有支委选书记、副书记记录”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务工作责任,落实一名支部委员负责做好支部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做好党支部的档案资料管理存档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的制度,严肃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三是严肃执行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换届选举,落实专人做好党员大会、支委会的会议记录,记录真实的选举情况。(已完成整改)

(5)关于“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学习成效不明显,学习缺乏深度,没有制定学习计划”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题教育工作方案。二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20年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2020年全市纪律教育活动均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科学安排时间。二是深入学习研讨,力求深度。开展专题教育过程中坚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切实提升专题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每位党组成员都作专题发言,都为全体党员讲党课。2020年集中全体党员连续3天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参加人员均深入探讨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感想。(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严格根据市委的部署,按照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的规程,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精心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认真梳理检视问题,严肃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领导班子的检视剖析材料由主要领导负责撰写,其他班子的检视剖析材料由主要领导审阅,坚决做到准备工作不充分不开会。三是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开展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坚决防止“老好人”现象,争取思想有交锋,开出“辣味”,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支部会议参会人员签名笔迹相同,有造假嫌疑”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按照“三会一课”的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二是切实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确保由参会人员本人签到,不再发生代签或冒签现象。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客观真实记录会议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只有会议记录,缺少个人心得体会、个人学习笔记,没有学习方案、图片等材料”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想方设法提高会议质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明确各类会议纪律,督促各参会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记录个人心得体会。三是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考勤和现场拍照等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客观真实记录会议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班子会议次数较少,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不详细,只简单记录讨论结果”的整改情况:一是继续修订完善《云浮市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提前做好会前准备,明确具体研究事项内容,规范议事决策制度。三是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参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客观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缺乏统筹兼顾之谋,对干部的培养教育还抓得不够紧,对干部的要求不够高,监督不够严。个别干部思想认识有松懈,未能通过加强学习持续强化自身管理。同时,我局组工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对选人用人有关政策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程序处于边学边做状态,组工工作经验不足。

整改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继续修订完善《云浮市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特别是涉及选人用人的议题,充分讨论,党组成员逐一发表意见,逐人表决,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二是进一步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党组会上涉及有关选人用人议题,均由分管人事的分管领导详细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三是加强了对《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学习,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完备、信息准确。(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2019年4月提拔一名副科职干部公示期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培训。我局党组会议明确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负责人事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及组工干部深入研究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要与市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沟通业务中存在的疑问。二是制定完善我局人事工作流程规范。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已于2020年3月制定并印发《云浮市信访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具体明晰细化我局干部提拔(晋升)、试用期满转正、干部转任(调任)等相关工作流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程序。(已完成整改)

(3)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党组开始结合职级并行制度统筹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首先,根据新“三定”方案增加的人员编制调入充实信访干部队伍。先后从市信访接待服务中心调任张东林同志到局机关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调研工作,从市交通运输局调入黄宇宁同志具体负责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从市保密技术服务中心调入叶凤娟同志具体负责信访督查工作,从云安区信访局调入吴健强同志具体负责办信接访工作,原二级主任科员邓凤仪同志提任网上信访办理科科长,通过一系列的人员调整调入,优化了我局干部队伍结构,为我市各项信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其次,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和培养历练,对在同一职位任职较长的同志进行了调整。对于巡察指出的陈坤荣同志任现职已达11年问题,经我局党组考察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该同志已晋升我局四级调研员(现已退休),并提拔吴健强同志任办信接访科科长。(已完成整改)

(4)关于“因私出国(境)审批不严,审批材料没存档,报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二是已于2020年3月13日制定并印发《云浮市信访局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完善我局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从严管理干部职工出国(境)。(已完成整改)

(5)关于“机构改革完成后未及时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信息”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规范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规范登记管理台账,完善报批审批流程,严格执行信息报备制度,确保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及时到相关部门变更登记备案信息,2020年1月我局已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完成科级干部登记备案信息变更,处级干部登记备案信息也已报市委组织部,在日常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已完成整改)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重视,“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巡察反馈3方面13个具体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原因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够彻底,风险的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较少。未能进一步弘扬担当作为精神,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云浮市信访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细化《云浮市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分工方案》,建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及时调整市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各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一岗双责”的思想认识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促使各党组成员主动谋划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制定印发了《云浮市信访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设立谈心谈话记录本,记录谈话基本内容,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防微杜渐,按时向市府办纪检监察组上报谈心谈话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原因分析:个别干部对八项规定认识和理解不深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没有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自律意识不够强。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不严格,责任心不强,以致出现内部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财务人员和接待人员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没有理解通透,报销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附上相关的接待人员名单、接待明细和接待公函。

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公务接待费用管理规定并列入到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标准开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需有公函,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般不予接待。不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由接待对象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回其单位凭据报销,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费等。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高档酒水。一次结算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公函、领导审批件、接待清单、接待就餐人员名单、菜单明细、党组研究会议纪录等。接待费支付,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差旅费管理规定”并列入到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报销,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其中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或者领取现金补助,不得同时既领取现金补助又凭票据报销,公务交通费按定额包干的标准报销。报销时,凭相关通知、发票、差旅费报销单等办理报销手续,送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开支。(已完成整改)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云浮市信访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从车辆管理,车辆的调度使用,车辆的停放、保养、维修,驾驶员职责,有关纪律和责任等有关方面都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二是车辆路桥费的报销严格按照局有关财务制度执行,确保不再发生路桥费无报销单据封面、无签名审批入账的现象。三是公务车辆保养、维修或更换配件,原则上定点保养维修,同时根据金额大小书面报局办公室、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局党组会议批准后实施。保养、维修或更换配件金额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报局办公室同意后实施;500元至1000元(不含1000元)的,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1000元以上的报局主要领导并经党组会同意后实施。

3.针对“对信访工作指导监督不及时”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全市信访工作统筹意识不够强,欠缺考核追责意识,未能通过考核促使基层信访部门增加工作力量,未能进一步通过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考核办法,特别是优化涉及县镇两级信访考核办法内容,通过不断转变工作思维,促使基层信访工作力量得以增强。二是加大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征地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指导力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有效解决无序上访、缠访闹访问题。三是进一步优化信访责任追究办法,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提请市委市政府或属地党委政府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定了《云浮市信访事项办理审核工作规范(试行)》和《云浮市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专项行动重点信访事项结案审核工作规程》严格审核把关信访事项报结材料。五是进一步压实首办责任,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确保一些本该在初信初访环节解决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不形成重复访。(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执行和监管不够严格。财务人员和报销人员对差旅费管理办法理解不透,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1)关于“涉及驻京办、驻穗办信访件办理支出费用没制定管理规定”的整改情况:制定了驻京驻穗支出费用管理规定并列入到我局财务管理制度。该项费用从现有我局部门预算安排的信访特殊经费中支出。需要开支该项费用的,需事前提出申请,填制驻京驻穗费用开支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预计的大概费用、使用说明等,并报分管领导批准。一次性报销金额在5000元(含)以上的,经局党组会研究。报销时,凭财务票据、驻京驻穗费用开支申请表等办理报销手续。该项费用支出单独设立开支台账,定期向本局全体干部职工通报驻京驻穗费用开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公开透明。(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原办公室主任兼任会计”的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加强了干部交流轮岗,落实了专人专职负责会计工作,办公室主任不再兼任会计职务,避免了财务负责人兼任会计的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财务管理风险较大,报销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整改情况:已重新修改并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费用报销时,必须经会计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所附单据齐全、出纳签名确认,并经主管财务领导复审方可报销。工会经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职工活动费用、职工集体福利项目的节假日慰问品、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工会会员结婚、工会会员生育、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等慰问品等都必须经过党组会研究一致同意后方可开支,报销时,凭局党组会研究会议纪录、领导审批表,费用支出明细等办理报销手续。(已完成整改)

(4)关于“办公用品和耗材管理缺失,购置办公用品和耗材报销未附清单和审批批件”的整改情况:办公用品和耗材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合理分配使用,防止铺张浪费。办公用品、耗材节约使用,充分利用“二次”纸张,减少办公用纸消耗量,降低办公成本。到符合规定的购物点购买购买纸张、笔墨、耗材等办公用品;到符合规定的印刷厂印刷印刷有关材料。涉及大额或大量的办公用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购买办公用品和耗材一次结算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经局党组会研究,报销时,凭采购清单、采购合同、领导审批表、党组研究会议纪录等办理报销手续,送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开支。(已完成整改)

(5)关于“扶贫慰问和慰问退休干部支出缺少班子研究会议记录、领导审批表和签领表,领取人签名等”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支出事项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按照我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物品发放领导签批机制,所发放物品如实签领,财务入账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执行,并及时收集整理存档,规范入账。(已完成整改)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了《云浮市信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落实了专人专职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已全面盘点全局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明确使用科室和使用人。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科室具体管理。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具体保管。新增或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或销账,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需要购置的科(室、中心)提出计划,列明品牌、价格,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再报局党组会研究。购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采购制度,通过广东省政府网进行采购,报销时,凭局党组会研究会议纪录、采购合同、采购清单、财务票据等办理报销手续,送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开支。(已完成整改)

(7)关于“未严格执行一年一次固定资产盘点,采购办公耗材未见网上采购申报和审批材料,1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购置费用报销未附班子研究会议记录、领导审批表和合同、清单等材料”的整改情况:已落实专人专职管理固定资产和指定了采购人员。每年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盘点后,制作固定资产盘点表。对盘点中发现固定资产遗失的,要分析原因,人为因素遗失的,追究具体人员责任;不可抗力因素灭失的,经局班子会议审核、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核销。清查盘点发现固定资产已不能使用、不需使用的,集中保管,统一处置。购置固定资产,由需要购置的科(室、中心)提出计划,列明品牌、价格,报局分管本科(室、中心)领导同意,再报局党组会研究,购置固定资产须严格按照采购制度,通过广东省政府网进行采购,报销时,凭局班子会研究会议纪录、采购合同、采购清单、财务票据等办理报销手续,送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开支。购买办公用品,涉及大额或大量的,按照采购制度,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一次结算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必须经局党组会研究,报销时,凭采购清单、采购合同、领导审批表、班子研究会议纪录等办理报销手续,送局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开支。(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坚持常态,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

我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整改,是对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我们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也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和警示教育。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落实整改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增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将深入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坚持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增强整改落实促进工作提质。我局在深入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将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坚持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坚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梯次型队伍建设,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从而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效能,推动我市信访工作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88127,邮政信箱:云浮市世纪大道中市行政中心市信访局,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xfj@163.com。

中共云浮市信访局党组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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