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巡察,并于2017年11月29日在市司法局召开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议,就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作了反馈。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和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端正态度,明确责任分工
(一)迅速组织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认领巡察问题清单,迅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一是主持召开了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各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领域,认领整改任务。二是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但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治处),由局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处干部为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按时按质将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报送到市委巡察办。巡察整改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具体牵头协调,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落实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方案。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经反复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梳理出5类共14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三)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党组成员主动担当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局政治处负责加强对整改落实事项的监督检查。1月5日,专门召开会议,局政治处主任听取相关科室的落实巡察整改进度情况,要求各科室必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存在问题一一整改到位。
二、立说立行,狠抓整改落实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牢固,领导核心作用和统筹决策作用发挥不明显,缺乏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精神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意识放松,看齐意识弱化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中共云浮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队伍的“四个意识”。二是抓牢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门讨论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强化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自2017年5月以来,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会议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派员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关于大局意识欠缺,担当作为缺失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局班子成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班子成员交流研究工作情况,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精通分管业务,并熟知全局各项业务。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业务能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强化班子的担当意识。主动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参与市委市政府法律事务。目前,我局已制定2018年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日的接访工作安排表,安排14名资深执业律师为领导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群众分忧解难。三是加强工作推动力度。我局主要领导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加强与市委政法委的协调沟通;主动邀请上级领导出席指导局班子民主生活会。2017年5月至12月,我局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专门汇报工作共10次。局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休假制度,班子成员多因工作忙而未能休完年休假,局主要领导因工作忙而全年未申请休年假。四是主动为市委市政府分忧。充分发挥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的作用,逐步将调整到其他岗位的公职所人员安排回公职律师事务所工作,逐步打造专业化公职律师队伍,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2018年,我局安排刘彤、黄婵君两位律师作为评估专家参与云浮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谭炳光、梁家栋、黄婵君三位律师被聘为第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将继续参与《云浮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地方立法的咨询工作;安排刘彤、余彦静、余婉雯三位女律师参与市妇联妇女维权信访轮值,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安排市石都公证处公证员在市委市政府需要时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3.关于核心意识不强,班子凝聚力弱的问题整改。
一是增强班子凝聚力。班子成员分工不分家,通过团结协作,进一步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大对干部培养力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培养,加强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选人用人标准,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选好用好。2017年11月,我局提拔1名优秀副主任科员和1名优秀科员为副科长,充实了我局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三是加强内部轮岗。综合全局工作计划、岗位需要、人才特点进行岗位调整,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2017年10月,我局党组根据干部工作时间和实际岗位情况,安排4名科室负责人、1名副科级干部和1名科员进行轮岗。通过推动关键岗位交流轮岗,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干部在不同的岗位锻炼,为干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机关工作作风“慵懒散漫”现象突出,纠正“四风”问题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执行不变通、不打折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细化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做到有申请、有规划、有方案,并层级审批。二是杜绝办公用房超标情况。对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处、所)的办公用房面积进行核查,杜绝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的情况,目前,我局领导干部及各科室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规定,无出现超标情况。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通过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
2.关于机关作风松弛,“慵懒散慢”突出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队伍纪律教育。召开会议,强调局机关干部职工纪律问题,局纪检组、政治处每周一次以上不定期对出勤、脱岗、串岗、迟到早退、利用上班时间上网购物、玩游戏,看电影、超时间吃早餐等现象进行暗访抽查。在市公证处、法援处等窗口部门发放廉政监督卡,通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施监督关口前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司法行政行为,提高司法行政效能,树立司法行政干部清正廉洁良好形象,为全面创建平安云浮作出新的贡献。二是深入推进“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入查找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要求各科(室、处、所)负责人既要以身作则,又要落实责任,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管理,杜绝本科室人员出现“慵懒散慢”现象。
3.关于官僚主义作风明显存在,机关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多到基层调研。2017年度,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多次到基层调研,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了解,将工作推动落实到基层。二是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和争取镇(街)党委、政府的支持,做好村级实体平台的健全完善工作。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5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5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034个实体平台全部建成并按要求开展服务,各级平台共开展法制宣传652次,调解纠纷2646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2宗,安置帮教刑释人员848人,实体平台成效逐步显现。三是加强无纸化办公建设。2018年1月底,为全部干部职工安装电子办公系统,局领导出差也能使用办公系统批示文件,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推进办公无纸化,节约办公成本。
(三)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制度建设落后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严格按照《中共云浮市司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讨论有关事项。2017年5月以来,我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各县级司法局长和中层骨干列席)5次,党组议事进一步规范,党组的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2.关于财务制度建设滞后,经费收支情况不透明,开支审批不担当的问题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局财务制度。按照新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云浮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用新制度规范局财务管理工作。二是做到签批规范。加强班子和科室负责人的财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新的规定完善财务审批手续,做到审批手续完善、签批规范,符合财务审批的规定。三是加强与业务科室沟通协调,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2017年5月份以来,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大量工作,全局各项资金得到充分利用,市专项资金已经在预算内有序使用完毕;省专项资金按财政有关规定做到专项专用,目前也基本使用完毕。
3.关于工作创新意识不足,重点业务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
2017年5月以来,我局党组以“带队伍、树形象、抓规范、办实事”为总体要求,争先创优,切实推进各项重点业务,成绩显著。一是社区矫正工作实现新跨越。市级、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面完成,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部、省、市、县、镇五级实时纵向或横向的视频音频互联互通的地级市。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电子手环定位监控工程全力推进,2017年6月在云安区启动试点,全市现共有在管定位监控手机+电子手环539个,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控达到78%。2017年度,全市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01人,未发生重新犯罪情况,累计重新犯罪率0.1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新发展。通过抓好法律顾问律师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工作知晓度,提高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加强监管,逐级压实责任,严格做好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和督查等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2017年度,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计16389件,其中提供法律咨询10541件,参与人民调解228件,举办法治宣传4138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书369份,提供法律援助49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154件。2018年1月,我局再次修订了云浮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手册,已召开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培训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年度开局工作,为创新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法律援助工作显现新成效。我市2016年底前率先建成市(县)级6个法律援助办事大厅,以“全面覆盖、应援尽援”为目标,2017年度,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9件,其中民事317件,刑事239件,行政3件,受援人数703人次,接待群众咨询4392人次,有力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人民调解工作发挥新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71个,有专(兼)职调解员6070人,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2017年度,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141件,其中调解成功7038件,调解成功率为98.56%,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基层的稳定。五是法治宣传教育开创新模式。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7年度,全市成立了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市、县两级司法局开通了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100%。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47个镇(街)、496个村(社区)和3家500人以上规模企业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成功举办云浮市“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文艺晚会。法治公园宣传文章在“今日头条”和“南方号”的阅读量超过700万等等。2017年度我市普法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六是公共法律服务再上新水平。规范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重点抓好镇、村两级实体平台的健全完善。2017年度,全市按要求开展服务的平台数提升至1034个,按要求开展服务的实体平台数占总数的100%,全市通过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制宣传652次,人民调解2646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案件102件,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848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成效逐步显现。七是司法行政改革获得新进展。按照省司法厅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改革任务。律师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组建了新的云浮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成立了云浮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云浮市律师协会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公证体制改革提前完成,全市6家公证机构已全部改制为事业单位,逐步向社会化管理推进;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31名人民监督员于2017年7月正式宣誓履职,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顺利完成。
(四)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倒位,党的建设抓的不紧,党风廉政工作不扎实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规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定《云浮市司法局党总支关于规范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指引意见》,要求各党支部按照指引意见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要求各党员严格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针对律师在工作日经常要开庭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采用休息日、晚上等时间灵活开展组织生活。二是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工作,2017年,通过严格筛选,选树广东刚毅律师事务所作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关于落实和执行党建制度不足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大党组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力度。提前酝酿党组议题,由办公室向各党支部征集党建议题,每个月定期安排研究党建工作内容。二是制定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做到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党建工作,量化党建工作内容,年底实施党建工作考核。三是重新梳理局党总支全部党员组织关系,完善党员信息,按照工作岗位的变动及时调整党员组织关系。目前,我局党总支下属四个党支部全部做到组织架构清楚,人员信息齐全。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浮于表面的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一把手切实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廉政监督。2017年,我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专题会1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或培训班)共计7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二是加强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要求中层以上干部熟知风险点,并能有效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点。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培训,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抓严抓实谈话提醒工作。严格按照《云浮市司法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班子成员主动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坚持把谈话提醒作为局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2017年度,我局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提醒15次。2018年度,局党组要求各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谈话提醒工作。
4.关于清理审核干部档案有疏漏,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填报不实的问题整改。
一是重新梳理干部档案。以2017年底公务员统计工作为契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重新梳理核查局科级以下全部人事档案,按照要求管理人事档案,切实纠正存在问题。二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填报工作。在召开党组会议时,局党组书记就强调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个人事项填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做到不隐瞒、精确填报。局班子成员在会上作明确表态,严格按规定填报。局政治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专门参加了市委组织部举办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培训班后,立即在党组会上向全体班子成员传达,并共同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严格如实填报个人事项的重要性,局班子成员均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填报了个人报告事项。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账目管理有漏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财务审批工作。进一步按照要求规范财务开支管理,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定期进行公示,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公证费收缴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管理银行账户。三是按照相关规定理顺市律师协会财务独立问题,局负责对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不再负责律师协会资金的审批和管理,2015年3月起,我局不再审批律协财务事项,律协财务已独立由律师协会管理。
三、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效
(一)强化持续用力,推动工作上新台阶。我局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一件一件的抓好整改落实,办完一件销号一件。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完成的,持续用力,结合实际将整改工作一件件落实到位,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上再新台阶。
(二)加强班子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十二项规定,持之以恒加强班子建设,坚持把抓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抓好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继续坚持“带队伍、树形象、抓规范、办实事”的工作理念,深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健全完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制度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四)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按照上级财经要求,建立健全收支、结算、监督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公开和监督,加强班子和干部的财务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各项经费管理,落实好公证费收缴工作,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发放前的考核工作,做好法律援助经费的发放工作。
(五)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进一步抓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监督员等方面改革,积极为党委、政府、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8811166;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113号; 电子邮箱:yfsf8817308@126.com。
中共云浮市司法局党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