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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2-03 来源:云浮市纪委监委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 6月 29日至7月2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8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市城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全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端正的态度、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迅速动员,研究部署落实意见。市委第二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及时公开巡察反馈意见,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明确整改目标、思路、措施、和任务分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局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陆景华同志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局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按照整改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制定了《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列出任务清单,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5大类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4条具体措施,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按照整改方案任务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相关整改方案、规章制度进行审议。各责任领导也根据实际分别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遇到的具体问题。五是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把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与业务工作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各项任务有效推进。截止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5大类、13个具体问题,已有8个整改完毕,2个基本完成,3个正抓紧推进。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党组“四个意识”不强,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共3个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不透彻,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大多数以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贯彻落实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坛、专题党课辅导会、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加强党的领导,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7至10月,共计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邀请专家授课1次、班子成员作专题党课辅导1次,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意识得到有效提升。(2)从严从实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一是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专题会议等及时传达贯彻,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严格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时限,责任到人,确保按质按时推进工作。三是强化督查,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以及局的工作要点开展情况,至少每季度督查一次。在7至10月,共计专题贯彻研究“两学一做”常态制度推进情况、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创国园迎检、创文迎检、安全生产大检查、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16次、制定相关工作方案7个,开展对局的要点工作督查1次、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工作检查3次,有效促进各项重点工作扎实落实。

2、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不到位。党组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新型城镇化、“数字城管”等工作措施不力、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采取措施,抓紧推进。(1)根据中央、省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会同相关市直部门,抓紧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在9月22日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审定《中共云浮市委 云浮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并按照改革任务清单同步推进统一执法服装、标志标识配置、执法人员培训、权责清单梳理等相关工作。(2)按照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抓紧开展好创“国园”、城市扩容提质、道路贯通建设等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现代生态城市建设相关工作。10月30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命名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建城[2017]225号),我市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检查验收,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田心片区综合改造工程、市政道路“白改黑”综合提升工程、道路贯通工程等项目按照年度计划也正在有序推进之中。(3)主动与市云计算办及神州数码公司沟通协调,就“数字城管”系统第一期建设项目的验收和第二期的启动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多次的反映和研究,积极配合市云计算办及神州数码公司推进“数字城管”建设。但由于“数字城管”系统是“智慧云浮”平台建设一个子项目,受“智慧云浮”平台整体建设拖延影响,“数字城管”系统二期的推进建设工作进展还较缓慢。

    3、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虽然制定有《党组议事制度》,但无具体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不充分。党组会和局务会权责界定不清,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个别重要事项决定会议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整改基本完成,长期坚持。(1)局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已制订初案,明确将9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该制度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局党组在近期研究制定《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云浮市城市公园和广场管理办法》、《云浮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浮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确保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2)局的党组议事制度和局务会议制度已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同时,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人员的公文处理、办文办会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记录,确保准确性、完整性。

(二)党建工作弱化,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方面共3个问题

1、党组没有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边缘化,对“以党建促发展”的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工作脱节等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机制,及时分析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细化落实责任和改进措施,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落实,以抓党建促工作,以党建促发展。7月13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机关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情况,并对下一步党建工作作了部署要求。10月20日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了机关党委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审议了《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

2、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与机关业务学习、干部大会混为一谈,存在以业务学习代替理论学习。班子成员没有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较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不够深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笔记存在代抄补抄现象,相关活动流于形式,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按照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8月下旬和9月下旬,党组中心组和局机关、城监、中心支部各党小组分别组织开展了两期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局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理想信念教育得到加强。

3、对基层党支部党建指导不足。局党组、机关党委对下属党支部开展调研和指导有关党建工作较少,往往只是通过公文系统转发上级党建文件,对相关党建工作开展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进一步健全了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机关党委、支部和党员的基层党建“三级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落实、党支部具体实施、层层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党建工作新机制。局机关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听取下属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每年至少安排1次到下属支部调研指导党建工作。

(三)全面从治党不严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共3个问题

1、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未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局党组及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虚化、松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结合实际制定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落实。(2)进一步强化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局法制科的纪检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重点开展遵守党的纪律、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政制度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落实廉政谈话、函询、约谈等预防腐败措施,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表现情况的监督管理,筑牢防线。

2、“六大纪律”执行不力。廉洁纪律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公务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把关不严。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粤通卡使用没有明细帐单,部分公车使用情况没有记录。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已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局的公务费用开支、报销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财经制度、廉洁纪律、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分管财务领导和计财科严格把关,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严格用车审批,公车使用情况逐一做好记录。(3)我局已于2016年6月对车改后不保留的5辆车(粤W28075、粤W04979、粤W12933、粤WWW055、粤W49875)的粤通卡作了挂失处理,对留用的2辆车(粤WHH102、粤W16033)严格按公务用车制度管理,粤通卡实行专车专用,杜绝“公卡私用”问题。

3、“四风”问题仍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未建立常态化机制。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不多。在新一轮精准扶贫工作中,主动到帮扶联系点调研、慰问较少,往往只是陪同上级领导调研或节假日期间才慰问。部分干部职工工作不严谨、不细致。机关公文制发、招投标合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审查存在明显错误。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落实责任、问题、问责“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制订完善了《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构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履责常态化机制和监督常态化机制,严格执纪问责制,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制订完善了局领导联系基层群众制度,班子成员、分管领导每年至少2次到帮扶点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按照《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治理“庸懒散奢”实施方案》和《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治理“庸懒散奢”行为考核办法》继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不良风气,特别是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工作纪律松散、工作敷衍了事、拖而不决、推诿扯皮等问题集中进行整治,推进机关作风建设。(4)加强全方位的监督,强化抓落实。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对工作不负责、落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实行严格问责。

(四)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机关干部交流轮岗不力方面共1个问题

1、存在问题:干部队伍选拔培养机制不完善。局机关定编39人,由于涉及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13年以来仅从市城监大队调入1人,现实有34人,空编5人。同一岗位任职科长最短5年,最长16年。

整改情况:采取措施,积极推进。(1)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对干部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免干部,按权限抓好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并结合城市管理行业实际,探索建立健全局的人才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努力打造科学高效城管队伍。(2)严格组织纪律,切实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各项要求,按规定做好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3)结合今次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向市编制人事部门协调沟通、反映情况,稳妥有序做好编制人员充实、定岗定责、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五)监督约束机制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方面共3个问题

1、本职工作履职不到位。2013年局职能下放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管理后,具体工作转为巩卫、创园等工作,较少开展和组织专项整治和跨区执法行动,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整体规划、监督、指导、考评。统筹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指引、规程、标准,从工作标准、业务流程、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监督指导和规范指引,为各县(市、区)城管局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自7月份以来,我局先后牵头组织制订了《云浮市建筑余泥渣土处理“十三五”规划》、《云浮市公园广场管理办法》、《云浮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云浮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等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对全市管道燃气运营、垃圾处理场管理、市政设施建设和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检查、专项督查共6次。(2)加强城市综合治理和执法。依托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联合执法,结合实际,统筹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整治行动和跨区域执法行动,解决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构建完善齐抓共管、运转协调的“大城管”工作格局,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结合我市巩卫、创国园工作,7至10月份组织开展对市中心城区、云安区、新区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卫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共9次,教育纠正和处理“六乱”违章行为820多宗,为我市巩卫、创国园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2、招投标工程存在较大廉政风险。2011年底以来的招标采购项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工程较多,且单一来源招标的中标价比预算价平均下浮幅度过窄,存在监管不力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1)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与市相关招标采购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业务知识学习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加深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从依法行政的要求为具体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和监管工作打牢基础。(2)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局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采购员工作制度》以及工程(项目)验收、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并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作。

3、行政许可收费随意。城市道路挖掘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户外广告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嫌存在应收未收的情况。

整改情况:采取措施,抓紧推进。(1)自2013年相关城市管理审批和收费业务下放云城区后,我局不再具体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费、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户外广告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针对2013年之前存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收未收问题,已逐项列出清单进行梳理,正在根据实际制订措施解决历年遗留的应收未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2)加强对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以及各县(市、区)城管局相关业务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督促按规范做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

三、下步整改工作计划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长期坚持;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以整改成果推动工作落实。局党组将在整改工作中,结合十九大精神的贯彻,不断加强思想建设、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新常态,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33379;邮寄地址:云浮市城区兴云西路82号,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scgj@163.com。

中共云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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