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1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开展了巡察。2020年2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细、实”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要求班子成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率先垂范。2020年2至5月,共进行了4次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的内容。4月29日,专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凌传茂出席会议并讲话。2、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支部的第一议题,党支部支委能够带头学、认真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党建工作。3、全体教职工(尤其是教师)能够不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并结合云浮实际开设教学专题及撰写理论文章。目前,全体教职工已基本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3个月以来,各科室均能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以上的集中学习。同时,全体教职工都积极参与“学习强国”学习。4、坚持党校姓党,突出党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体班及各类培训班次的核心课程和第一堂课。目前,我校教师已开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10多个教学专题。
二、针对“履行工作职责有差距”问题
1、针对“班子成员较少下基层开展工作调研”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①要求每个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1次到基层党校指导工作。1月至3月,常务副校长李志、副校长李益民率调研组到各县(市、区)党校进行调研。4月14至15日,常务副校长李志陪同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广宁率队的调研组到郁南县委党校、云城区高峰街党校、云安区委党校等开展党委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情况调研。②要求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牵头完成1个调研课题。3月15日,我校共有10个校级课题立项,所有班子成员分别作为1个以上的课题牵头人。③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每年至少2次、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1次到扶贫挂点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每个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乡村振兴挂点村开展联系指导工作要求。近3个月,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班子成员到扶贫挂点村或乡村振兴挂点村普遍只有1至2次,其余主要通过电话联系指导工作。
2、针对“推动基层党校规划发展办法不多”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①校委会要不定期研究基层党校建设问题。1月,常务副校长李志、副校长李益民率调研组到各县(市、区)党校开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调研,2月17日、27日两次校委会均对全市党校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提出一系列加强全市党校工作的建议,形成《全市党校工作情况报告》向市委汇报。②把全市党校系统教师纳入整体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1期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班。③每年有计划安排各县(市、区)党校教师到市委党校和省委党校跟班学习。待疫情稳定后,恢复正常培训工作时,将继续安排各县(市、区)党校教师跟班学习。
3、针对“校委会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要求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校委会每年至少研究2个与意识形态相关的议题。4月23日校委会传达了市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云浮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并研究了我校如何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②加强教学教师管理,把好教师讲稿教案审核关,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要求要严格按照2019年10月制定实施的《中共云浮市委党校教师外出授课有关管理规定》规定,加强对教师外出授课内容的审核,确保在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③要求教师,尤其是市委宣讲团成员要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门开展宣传宣讲,充分发挥党校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引领作用。④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管理。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疫情期间,班子成员在各种会议上都强调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禁止在微信及公共场合散布各种谣言及不当信息。
三、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问题
1、针对“校委会存在议事程序不规范,决策不够严谨的现象”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校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程序,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自2月19日以来,共召开了7次校委会,凡讨论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校委会均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同志参会作指导,所有制度制定、会议纪要均抄报纪检监察组接受监督。此外,要求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2、针对“一些重大事项因上会前没有充分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导致有的议题经过校委会多次讨论才决定下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提交校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都要求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凡重大问题决策,都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例如,4月23日校委会,研究确定市委党校2019年度担当作为优秀人员,会前,主要领导已召集相关领导及人员进行酝酿,会上,既结合教职工大会的投票结果,又充分听取所有班子成员的意见,经过深入分析、综合平衡,最后才确定名单。同时,还要求会后进行公示。
四、针对“重管理轻教研”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1、进一步加大对教学科研工作的研究力度,每年校委会研究教学科研议题的占比不少于30%。2月19日以来,共召开7次校委会,其中4次安排了教学科研工作议题。2、加强轮岗交流,优化科室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平衡好教学科研与行政管理工作。4月,对3位同志进行了岗位调整。3、进一步完善教学科研管理机制,要求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开设1个新专题课,每年至少参与完成1个调研课题。按照要求,今年年初,每位教师都开设了1个以上的新专题课,申报参与1个以上的调研课题。4、要求全体教师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撰写高质量的报告,不断提高决策咨询能力和水平。上半年,按照市委及凌常委要求,我校向市委提交了《中共云浮市委党校关于2019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党校工作情况的报告》《强化精准培训提升党员干部执政能力》等报告和调研文章。
五、针对“抓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党建责任。校委会每年至少安排4个以上的党建工作研究专题。3月23日校委会研究了2020年党支部工作计划。4月2日校委会专题研究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定期召开支委会,加强党建工作研究。2月19日以来,我校能够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研究工作。3月16日召开支委会进一步研究和细化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3、能够严格按市委要求完成各项阶段性党建工作。例如2020年3月,向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强化精准培训提升党员干部执政能力》调研报告;4月,向市委汇报了市委党校2019年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5月,向市委提交了《关于全市党校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针对“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肃”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近3个月来,我校共召开了1次党支部大会、3次支委会、10多次党小组会议或活动。另外,还要求各党小组制定了2020年党小组学习或活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各党小组党员的学习和联系沟通。
2、针对“党员会议、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党员会议、支委会、党小组会均已落实专人严格按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七、针对“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开展党员教育,问题导向不够鲜明,教育效果不够明显”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①要经常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每年至少开展4次专题党课学习,每月至少安排1次主题党日活动。今年已作计划,由于受疫情影响,支部暂时未开展专题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主要以党小组形式进行学习和活动。②积极开展谈心谈话,3个月来,班子成员之间、支委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之间已经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内容包括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③要通过建立党员示范岗、党员星级评定等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党支部工作计划提出了制定党员示范岗、党员星级评定活动方案,支委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方案。
2、针对“退休党员较少参加组织生活”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①近年来,针对退休党员年龄较大、行动不便,难回校参加组织生活问题,我校把4名退休党员分别编入4个党小组,由各党小组负责联系沟通和传达精神。②4月8日,经支委会研究决定,建立了市委党校党支部支委与退休党员结对联系制度,通过手机、微信或上门等途径,及时向退休党员传达相关信息,并了解退休党员的生活和思想状况。③经支委会研究,鼓励退休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常住社区(村委)党组织,使其更方便参加组织生活,目前正与退休党员联系沟通。
3、针对“党务公开不够到位,党费计缴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严格按要求进行党务公开,每年党费收缴情况及重要事项均要向全体党员公开。②严格按中央规定的标准收缴党费。
八、针对“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1、针对“推进本单位制度建设较为缓慢”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按照“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实施一个”的思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尽快完成制度汇编,并严格贯彻执行。2018年1月以来,我校重新修订和制订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0多项制度。近3个月来,我校又陆续出台了《中共云浮市委党校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共云浮市委党校定密管理制度》等制度,计划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校制度汇编工作。
2、针对“班子的分工不合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我校存在个别班子成员分工不合理问题,如既负责纪检工作,又负责政工人事和财务审批工作,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经9月23日校委会研究,已按巡察要求进行了调整。
九、针对“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组向我校反馈了《关于巡察检查云浮市委党校选人用人情况的报告》,指出了3个方面8个问题,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改,已取得了明显成效。近3月来,我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组织部门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2、针对“缺乏激励干事创业的机制”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不断探索和完善激励教学、科研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机制体制。4月23日校委会经过深入研究、综合平衡,最后确定了2019年度担当作为优秀人员名单,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奖勤罚懒、激励先进的正确导向。同时,我校正在研究建立教学科研激励机制,进一步促进教学科研工作有新突破。
3、针对“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不严,执行有关制度过于宽松”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①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我校干部职工工作纪律得到明显改进,已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的现象,工作中也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在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②2020年4月,为强化我校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定出台了《中共云浮市委党校党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要求非党员教职工参照执行。③要求严格按《中共云浮市委党校教师外出授课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教师外出授课管理,严格按《中共云浮市委党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我校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
十、针对“落实厉行节约不彻底”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关于个别教职工认为我校存在重复建设体育活动室问题,已向教职工说明这些体育设施均是用省、市专项经费,按照市体育局规划设计要求来建设的,目的是让广大教职工和学员拥有一个更好的体育锻炼场所,而且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其他方面。另外,在校委会及全体教职工大会中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过“紧日子”意识,切实贯彻执行相关厉行节约制度。
十一、针对“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1、针对“账务设置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按规定设账,该设置二级或三级明细科目的,严格按规定设置。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整改增加7个三级科目,其他的科目也相应增加二级或三级科目。
2、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谨”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记账凭证按要求严格把关,规范填写,报销佐证材料要做足。如,要求每一张发票的背面让经办人作标记,需要增加附件依据的要增加附件依据。②按规定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不使用对公转账的支出,严格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③杜绝大额现金支付。④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十二、针对“不重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整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
整改情况: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去年对我校开展巡察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我校已结合市委巡察办指出的10个方面共性问题认真进行查找。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资产流失风险大,公车管理问题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仍有发生等4个方面,我校没有发现明显问题。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档案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4个方面,我校存在一些不足,经过整改,已逐步走向规范。干部交流慢、混岗多,干部监督“宽松软”等2个方面问题,经过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对一些未整改完毕或成效有待提高的问题,我校将继续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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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委党校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