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9年8月13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2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中肯指出我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对下属企业监管不足等方面存在11类问题,涉及26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专门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梁首艳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伟才同志任副组长,总经济师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建立整改台账。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按照整改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梁首艳同志在每月的党组会议上都要听取各科室和下属公司的整改工作汇报,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5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26个问题中, 2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其余3个问题持续整改当中并对照要求落实到位常态化措施。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善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制定和完善21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全局整改落实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整改落实措施,各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党组的核心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透彻”的问题。
原因分析:由于我局当时仅有2名局领导,并且各类会议较多、业务工作日益繁重,局党组投入在理论学习方面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对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党组集体会议,个人原原本本读原著、悟原理方面做得不够。
(1)“党组对政治学习不够重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会议没有专门记录”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月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在党言党、在党兴党、在党为党”的自觉性。二是中心组学习会议与党支部会议都设立专门的学习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制定并印发了《中共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题学习4次。
(2)“党组没有按时部署专项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未能结合实际深入学习”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意见》,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并与金融工作实际相结合,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2、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从2019年1月30日挂牌成立后到巡察期间,市金融工作局作为市直部门已运行将近7个月,但当时局党组仅有一名党组书记,没有其他党组成员,在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方面,利用党组扩大会议进行研究决策,不够规范;二是本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够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只起草了初稿,还没有正式印发贯彻落实。
(3)“未能建立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升工作效能,经局党组多次研究讨论,通过了我局重新修订或制定的包括《中共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工作规则》《云浮市金融工作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等21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在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传达解读,让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下属企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4)“拟定的21项内部制度草案,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的地方”的整改情况。
我局对《云浮市金融工作局财务管理制度》等21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修订完善,并通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关。
3、针对“省、市统一部署的金融维稳、信访工作滞后”的问题。
原因分析:2018年度,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在综治考评工作阶段亦认真按省要求协调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对全年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装订佐证材料上报省,但也由于在机制建设、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和工作成效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省考评中被扣分。扣分项目中,虽然有客观因素,但主要是主观因素。
(5)“2018年,在综合考核中的全省考评失分较多被市委约谈”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认真分析查找扣分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整改措施,局领导亲自协调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局主要领导带队到省局沟通联系,2019年度全省处非考评排名比上年度前进2名,全省排名第15名。三是2020年度我局已召开会议部署各县(市、区)开展现场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结案等工作。四是全面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2020年度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片、举办视频比赛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五是加强重点领域(金融、养老、教育、农业农村)风险排查。在2020年3月份前民政部门与我局联合发文对养老行业开展风险排查,经排查全市有41家养老企业,暂未发现涉风险情况。
(6)“在监测预警、陈案积案化解和宣传教育方面扣分较多,且对失分原因认识不到位,改善的办法措施不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风险排查监测。对2013年印发实施的监测预警机制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行业风险的监测排查。二是加强陈案处置化解。至2020年4月末,全市原登记非法集资案件12宗,现已审结案件5宗,审结率为41.7%,为加快推动陈案三年规划攻坚目标,近期我局将协调公检法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继续推进陈案处置化解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举办“防范非法集资创作短视频大赛活动”。同时修订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线索。
(7)“信访工作制度缺失,工作落实不到位,在2016年和2017年全市信访考核工作先后排名倒数第2、3位” 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完善《云浮市金融工作局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市金融工作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等日常工作和考核工作,把日常工作做细做实,2019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得分96分,在66个考评单位之中排名第29位。
(8)“2018年涉及金融维稳的个别信访材料,没有局主要领导审核签批以及移交公安机关的有关手续”的整改情况。
规范信访件的办理流程,建立信访件办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办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信访案件移交规定,需要移交到其他单位处理的,一律要呈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并规范移交手续。
(二)对下属企业监管的风险防范意识及措施不足
4、针对“对下属企业的监管工作有漏洞,企业运营效益较差”的问题。
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以前,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在编人数仅5人,设置2个科室。长期以来由于工作人员少、运作不够规范,且“三定方案”并未明确规定对企业监管的职责,导致对下属企业的监管工作有漏洞,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未能充分发挥企业优势提高运营效益。
(9)“缺乏对下属企业运行管理机制,局机关至今未制定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办法”的整改情况。
建立对市融达公司、市益民公司的业务监管制度。一是督促指导市融达公司、市益民公司开展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摸清底数并整理成台账。二是依据最新整理出来的资产台账,加强对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加强管控。局发展科会同办公室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开展定期核查,及时将情况反馈给下属公司,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局党组。三是指导市融达公司、市益民公司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10)“未对企业资产重新进行评估,也没有对下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存在较大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二是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为审计工作、资产清查盘点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公司的土地、房屋进行租赁租金、价值、过户税费进行预评估,对如需办理过户的税费提供费用预测。四是建立公司资产登记管理的长效制度,要求下属公司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与盘点、登记、统计形成相关材料,及时向我局进行报告及存档备查。
(11)“未主动对下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核查,管控严重滞后。如企业在云安区六都镇有三块面积合计2.35万平方米的土地闲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协调下属企业多次到上述三块土地的现场进行调查,并到属地村委了解土地的现状及界址情况。为慎重处理好对土地的界址关系,目前公司已对相关土地进行张贴公告,主张公司对土地权属权利,制止附近村民对土地的侵占使用。二是拟由我局协调云安区政府将三块土地按抵偿原市城信社债务时的价格进行回购,并支付部分利息。三是如回购事宜未达成一致,则由我局协调云安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查明土地具体界址,并商请督促云安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根据当时云安县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办理置换后土地的权属证至公司名下。待完成相关事项后,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置。四是发布招租信息对土地进行盘活出租,避免土地长期闲置。
(12)“未主动对下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核查,管控严重滞后。如个别房产以职工福利价格租赁给非企业员工使用,且欠交多个年度租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于2019年9月全额收回承租人欠缴的租金,并参考周边现时市场价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二是建立、健全、完善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强化制度的执行。
(13)“没有专题研究如何处理原城信社的个别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整改情况。
2020年3月26日,局长梁首艳带领副局长陈伟才、公司班子成员,会同云安区财政局、云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人员到该土地现场视察,并就回购事宜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对存在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召开班子会议逐项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发函至自然资源局申请查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因及明确土地具体界址。针对不同的历史遗留问题,分别制订处置方案,并已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解决,于5月2日协调云安区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房地产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历史遗留的土地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14)“对下属企业廉政管控不严谨。下属公司涉嫌违规发放员工福利,向公司员工发放手机充值卡、购买商业保险和负担个人所得税共款3.93万元;公司存在财务支出把关不严,部分购物支出未附明细清单、支出依据不充分、未及时取得发票报帐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对于涉嫌违规发放员工福利的问题,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完成整改。公司员工已退回手机充值卡、购买商业保险保费和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款共计3.93万元。对于上述未及时取得发票入账的问题,已于2019年9月完成整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财务管理方面,加强采购管理制度、对购入的物资列出清单,设立出入库登记簿,确保每笔支出都有据可查。三是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修订完善有关财务制度,同时向我局报备。
5、针对“未能帮助企业解决营运资质问题和防范投资风险”的问题。
原因分析:按照市政府有关指示批示精神,2016年初,由云浮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指导市属国有融资平台市融达公司与广东中盈盛达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组建云浮市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基金(简称为“过桥基金”或“应急转贷基金”),目的是为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续贷中遇到贷款周转难、资金成本高等问题。
(15)“2016年9月以来,市融达公司存在超越法定经营范围从事发放7天期临时贷款的类金融业务”的整改情况。
我局已对《云浮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20年5月20日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由市政府印发。同时,我局已草拟相关的实施细则。接下来我局将向市政府请示由市融达公司作为资金管理平台管理单位管理该笔融资专项资金。该办法和细则对该笔融资专项资金定性为专项资金,融达公司运作该资金所收取的是“资金使用费”,并非发放7天期临时贷款。
(16)“对市融达公司的资金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增加投资环节、需要尽调项目实际用款企业等问题进行整改(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由市工信局将该整改情况报送省经信委。二是对技术改造股权投资项目出现投资风险的问题,发现风险情况后,已马上作出相应措施:及时上报了财政性资金股权投资相关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经市工信局报请市政府,批复同意提前退出两个技改股权投资项目。与上述两家被投企业协商,均无法按照协议进行提前退出,收回投资款。公司将两家企业及投资资金的相关担保人起诉至云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收回,目前已收回款项33万元。同时加强股权投资的投后管理,严格落实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意识。
(三)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抓党建力度不足
6、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还不到位,党的领导不够强,导致局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上级的要求有差距,对下属企业的人事任免缺乏抓手。
(17)“对下属企业人事任免权属不够明晰”的整改情况。
督促下属公司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对市融达公司、市益民公司人事任免权,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市融达公司、市益民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所有人事任免均报局党组审批后,再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人事任免权限报上级单位(或母公司)进行任免,公司其余人员的任免、招录、辞退、退休等重要人事任免,须向局党组作出报备。二是严格依法依规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参照《市国资委所属监管企业及其投资企业提拔任用企业管理人员工作指引(试用)》执行。
7、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前市金融工作局干部人事档案由市府办人事科保管,于2019年5月才移交给市金融工作局,市金融工作局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后,未开展一次全面的核查,未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18)“未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个别干部的干部档案缺少重要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整改情况。
我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本单位保管的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了一次“回头查”,经查,发现本单位一名干部的人事档案缺少“国家公务员过渡审批表”、“拟调干部审批表”,根据其本人工作履历,先后发函至有关单位请求协助查找相关人事资料,并就此事向市委组织部作了报告,请求市委组织部审查认定其公务员身份。
8、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在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还不够规范,没有建立相关制度,虽然建立了登记表,但仅登记出境时间,没有严格执行审批规定。
(19)“没有专门的登记表,未进行领取和归还登记”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建立审批、登记制度,设立台账登记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有出国(境)证件由局办公室统一保管,公司班子成员证件也由局集中保管。
(20)“个别干部审批手续不齐全,下属企业个别职工证件未及时登记”的整改情况。
督促下属企业参照局的做法,建立完善对公司非高管以外人员因私出国(境)制度,设立专门的出国(境)登记簿,建立审批、登记、保管制度,员工申请领取出境证件需按公司出国(境)审批制度申领。
9、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工作未能持续跟进。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动,局党支部书记调整不及时,导致党组织建设有所弱化,发展党员的主动性不足,近三年来没有发展新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培养对象。
(21)“抓党建意识不强,党支部工作制度缺失”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市直工委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局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补选,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三会一课”,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谈心谈话,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党要管党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22)“党组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提高政治认识,鲜明旗帜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党组定期在党组会议上研究党建工作。4月3日,我局召开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局2019年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并研究部署2020年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抓好贯彻落实。
(23)“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加强,党支部未在年初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了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发展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在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要事务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N”活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24)“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标准,结合最新的工资情况调整党费收缴数目,完成党费补缴的工作,补缴党费11546元。今后根据工资调整水平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并长期坚持执行。
(四)内控管理不够严谨,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
10.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原因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得不够彻底,廉政风险的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较少。党组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仍缺乏有效抓手,对主管企业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存在松软问题。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方法单一,效果不理想。
(25)“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缺少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内容的记录”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并设立谈心谈话记录本记录谈话基本内容,按时向市府办纪检监察组上报谈心谈话情况。
11、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公务接待特别是接待上级部门和有考核任务的检查组时,为体现热情好客和高度重视,存在接待有超出经费标准的问题。有时会超出陪同人员限制,个别接待工作实际并无公函通知,公务用车维护经费略超出预算。
(26)“部分大额支出事项未上会集体决策、部分月份现金余额账账不符、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局机关和下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提请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安排财务专业人员负责会计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和日常监督,提高其业务素质。三是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把公务接待的支出关口,对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活动不接待,对没有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不违规支付公务人员的住宿费。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科室和公司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局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31992;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65号(原工商大楼8楼)、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jgbzhk@126.com。
中共云浮市金融工作局党组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