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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

2026-06-30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云浮市纪委监委现对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一、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大办村民小组原组长陈国云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23年至2025年,陈国云在担任腰古镇芙蓉村委大办村民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款、民间捐赠等村集体资金共计139.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投资经营及偿还个人借款。2025年9月,陈国云被责令辞去大办村民小组组长职务,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新兴县车岗镇云卓面村委会原主任张阳球骗取专项资金和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22年至2025年,张阳球在担任车岗镇云卓面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虚构防火林道建设及维护项目、捏造土地流转合同等方式,骗取村集体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22.3万元,其个人分得21.7万元。2025年12月,张阳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郁南县平台镇古同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刘桂超贪污侵占拆旧复垦补偿款问题。2018年,刘桂超在担任平台镇古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制作虚假土地权属材料等方式,虚报冒领村集体及群众的拆旧复垦补偿款合计381.33万元。2025年11月,刘桂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乡村全面振兴长远大局,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上述典型案例,有的挪用、侵吞集体资金,有的虚增工程量、虚假报账,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效,还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坚守廉洁底线。各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扛牢压实责任,以务实管用举措靶向施治,切实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实现“资产清底、问题清仓、村民清楚、干部清廉”,坚决守住村集体的“家底子”“钱袋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执法,紧盯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对象、严查重点问题,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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