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出台制度严惩诬陷者 保护受害者
近日,云浮市云城区出台《云浮市云城区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意见(试行)》和《云城区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称文件),建立健全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惩诬告陷害者、保护受害者。
据悉,文件适用于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文件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认定、申请程序、核查处理程序、责任追究形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保护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提供制度保障。
文件不仅规定严肃问责诬告陷害者,而且对错告或检举失实者要进行提醒教育。同时,对于其通过诬告陷害而获得的不当利益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缴、撤销、宣布无效等,释放了让诬陷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
对经查实确属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文件规定要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或单位党组织进行反馈、澄清。并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基础上,采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等适当方式,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彰显了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的鲜明态度。
文件进一步规定: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若认为自己受到诬告陷害,其或其单位党委(党组)、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需先行提出请求核实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核查程序方可启动;受处理人员如对处理决定不服,也有权进行申诉;鼓励信访举报者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举报,并加大实名举报保护和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力度。
“借信访举报之名行恶意诬陷之实,既浪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资源,又打击了干部干事的积极性、破坏了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通报曝光一批近几年查处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效应,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