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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纪委监委: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半年廉政审查2368人次

2018-09-0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经审查,罗某因环保污染整改不力于2018年2月1日被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近期,云浮市云城区纪委监委对“党风廉政意见”如实回复后,组织部门取消了该名干部的评先资格。

为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评先评优”,该区纪委监委把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线索排查作为廉政回复的前置工作,建立联合审查机制,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严格函件接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等环节,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拟提拔或评先评优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

该区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及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情况作为审查重点,向组织提供全面、真实、客观的廉政鉴定材料。对推荐上报存在明显“硬伤”人选的相关单位,及时发函提醒、责令纠正;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区纪委监委共出具意见回复2368人次(拟提拔任用事项63人次、评先评优事项2305人次),其中对拟提拔调整或表彰的83人次和15个单位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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