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扭曲的报恩
“河口镇回龙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廖某锋优亲厚友,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违规申请低保金!”广东省郁南县巡察工作微信平台收到群众举报。
这件实名举报引起了郁南县巡察办的高度关注,他们迅速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将线索移交县纪委。
县纪委调查组从低保户申请的资料中,发现廖某桂和张某英夫妇两人的年龄都超过80岁了,户口本里只有一个儿子,且于2014年已病故。如果资料属实,按政策应该是符合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为什么举报偏偏说是村干部廖某锋为自己不符合条件的亲属违规申请低保金?廖某锋与廖某桂、张某英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户籍资料是不会讲话的“证人”。调查组兵分两路,加快推进工作。
进村入户是件“苦差”。因为廖某锋是村干部,找群众了解情况,一般都“留几分面子”,讲得不够详细。
调查组多次走访群众,多次耐心教育涉案人员,并且反复翻查一年一年的纸质户籍资料,终于了解到廖某桂和廖某锋原来是养父子关系。
经审查,张某英是廖某锋的亲生母亲。张某英和前夫廖某全(1970年前后因病已故)生育了4子2女,其中就包括一子廖某锋。张某英在前夫去世后,带着6个子女与廖某桂一起生活,并与其生育了一子一女,其中儿子已于2014年病故,女儿已出嫁并将户口迁出。
收集到上述证据后,调查组对廖某锋开展谈话核实。一开始廖某锋始终坚称“廖某桂不是我父亲”。调查组对廖某锋进行细致耐心的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廖某锋坦承:“我的亲生父亲死得早。廖某桂是我的养父,是他抚育我成长成人。没有他就没有我的今天。当我得知低保政策后,为了减轻他的生活负担,就出于私心,为其申请低保金,回馈他对我的养育之恩。现在,经你们教育后,我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将国家惠民的低保政策当作礼物回馈亲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更影响了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
国家的低保政策,岂能沦为个人报答养育之恩的工具?作为养子,廖某锋本应由自己承担赡养义务,却以违规申领低保来回馈,实属愚孝,必将受到纪律的严惩。
2018年2月,郁南县纪委监委对廖某锋立案审查,并取消廖某桂和张某英的低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