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改革纪检体制加大正风反腐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兴县纪委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以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为重点,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大问责力度,不断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该县以“一案双查”为抓手,对“四风”问题突出和腐败问题严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倒逼责任落实,近年来共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15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5人。
该县突出抓早抓小,让履行主体责任有支撑。下发细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通知,制定县委和县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及向县委提交书面述廉报告和领导干部谈话提醒抓早抓小机制,今年以来该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57人次,其中谈话提醒县处级干部21人次、科级干部122人次。
该县聚焦执纪审查,强化监督责任。调整县纪委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室,将近70%的人员安排在执纪审查主业上。县纪委监察局退出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129个、保留10个,对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兼职工作全面清理退出,完成12个镇纪委软硬件“六有”规范化建设,制定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和镇纪委职责清单,一心一意干纪检。整合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力量,建立健全执纪审查协作机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3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违纪党员干部359人,立案数年均增长34%,用铁的纪律推进正风反腐。
落实“两个为主”改革,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该县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改革试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并将“两报告”扩大到派驻机构、延伸到镇纪委。今年以来,按“两报告”要求向县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情况28件、执纪审查情况7件。
该县制定实施《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
积极探索推进“两个全覆盖”改革,努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该县制定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按照县纪委直接领导,干部、业务、后勤由县纪委统一管理的模式,设置3家综合派驻纪检组、每组8人,实现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该县制定实施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谋划推进县委巡察全覆盖,至目前完成了对4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