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强化“两个责任”惩治基层“微腐败”
云安区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验做法在2016年全省线索排查工作会议上作书面交流。至2016年12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问题线索362条,其中2016年排查问题线索215条,“七类问题线索”159条,占比74%,立案72人,结案处分69人,分别同比上升41.2%和43.7%。
加强协调联动 落实“两个责任”
据了解,该区各级党委共专题听取纪律审查有关工作汇报90多次,区镇两级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区镇纪委每季召开会议分析线索排查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把排查工作列入区镇党委、纪委“两个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线索排查工作网络,明晰责任链。
延伸监督触角 拓宽排查渠道
该区纪委通过开通“云安清风”微信公众号、公开举报电话,引导群众通过“12388”等举报方式,及时投诉举报。建立纪检机关、扶贫、审计、民政等部门参与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共核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7条;建立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问题线索通报制度,坚持不定期走访公检法司等部门、走访基层干部群众、梳理本级受理的信访件、在办案工作中发现和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舆情等方式收集和排查问题线索。开展“遗漏处分”党员专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被判刑党员干部和受行政处罚党员没有给予党纪处分的人数分别为16人和27人,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有效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聚焦主业强化协作 提高办案效率
整合区直有关单位、各室、各派驻(出)机构的力量,参与到一线办案,执纪审查人员达到70%以上。由原来纪委单打独斗转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协调一致集体作战模式,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实现了案件数量与质量的双提升。2016年,全区线索排查数量比去年上升46.2%,立案数和结案均比去年增幅40%以上,严肃查处了7个村支书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和高村、白石、富林、石城4镇在低保五保工作中的失职等问题。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 防止线索流失
该区纪委对本委各室、公、检、法等移送件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室统一归口管理,由分管副书记、分管常委、职能科室、调查组成员共同研判分析问题线索,规范线索处置。调查结束后认为需问责的问题线索,审理前移,准确定性量纪,提出执纪处理建议并指导问责处理。如反映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后由纪委领导层级审批并同时抄报同级党委以及市纪委,办理结果报分管副书记审核后再报纪委书记审批,防止问题线索流失。纪委职能科室对问题线索处置建立督办台账,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调查组按时、按质查办问题线索。2016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3件次,同比下降32.9%;处置问题线索112件,同比上升9.8%。
加强警示教育和以案治本 推进标本兼治
该区纪委还组织20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制定廉洁文化一镇一基地建设方案推进区、镇、村三级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全覆盖。按照线索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印制线索排查活动宣传海报、单张1万多份分发到各镇各村委各农户,实现线索排查家喻户晓。按照每季度的频率定期曝光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强化震慑效果。选取都杨镇开展“以案治本”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8批468人次,与征地拆迁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56份,完善防控措施10条、相关制度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