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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整合资源早谋划<br>积极推动县级巡察试点

2016-10-09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作为省市县巡察试点的郁南县,结合地方及工作实际,整合现有资源,突出特色,扎实推进巡察工作试点。

    一是整合机构编制,成立“一办四组”开展巡察。印发了《中共郁南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郁南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落实办公场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组建一个县委巡察办和四个县委巡察组,将县纪委现有的9个派驻(出)机构的27名编制整合到“一办四组”,配齐配强队伍,理顺工作关系和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巡察主体力量。从公检法等县直部门和镇(街)物色人员,组建了42人的巡察专业人才库,并根据每次巡察工作任务需要,从中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巡察工作。

    二是巡察延伸到村,常巡与专巡相结合。县委巡察到部门、镇,延伸到村,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力争县委一届任期内,以“1托N”的方式,实现县委巡察对县内部门、镇和村全覆盖。常规巡察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依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开展,时间一般为1个月;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村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巡察,时间一般为半个月。巡察监督的内容重点是“六大纪律”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等方面内容。明确巡察组原则上不巡察相应纪检组所监督的单位,实行以交叉巡察为主,一次一授权。

    三是实行综合派驻,推动县级派驻全覆盖。“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组”两个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派驻纪检组全面实行综合派驻监督,实现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的全覆盖。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名称,设县纪委第一至第四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不设派驻监察机构,不从派驻纪检组中分设派驻监督小组。对镇开展面上的监督由镇党委纪委负责,县委、县纪委主要通过开展巡察方式加强对乡镇和农村党组织的监督。开展巡察时,根据县委授权,派驻纪检组以“县委巡察组”的名义开展工作。派驻纪检组办案工作由县纪委授权,初核、立案、审理结案等由县纪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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