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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深化“三转” 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2015-05-19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集主业主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切实增强监督执纪实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优化办案环境。全市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协同作战、线索互送、重大案情互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办案工作;强化经费保障,市直派驻机构办公经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50%列入了财政预算,为查办案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市县两级纪委书记高度重视办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改善办案装备,推进办案工作点和谈话室规范化、制度化、科技化建设,县级纪委和市公安局纪委、新区纪工委分别建立规范的办案谈话室,今年上半年市纪委拟动工建设新办案工作点,各级累计投入260多万元全面完成63个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办案条件。

二、整合监督资源,增强办案力量。全面完成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5个,办案部门占内设机构73%,办案人数超过总编制的70%,县级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将在上半年完成。县级纪委监察局整合机关各室、派驻(出)机构和镇(街)纪委办案力量,实现全员办案,如云城区纪委成立了办案协调指挥中心,加强查办重大案件的统筹协调,确保100%的人员参与办案;罗定市、新兴县纪委分别设立办案协作区,70%以上的人员参与到办案一线。创新监督模式,成立云浮新区廉政监督办公室,探索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五位一体”廉政监督新模式。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增设新区纪工委、市国资委纪检组两个派驻(出)机构,市派驻(出)机构达21个,成立3个派驻机构问题线索核查小组,交叉核查反映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

三、拓宽案件来源,加大办案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大力宣传信访举报方式方法,公布信访举报地址、电话、网站等,支持和奖励实名举报,加大核查力度。如云安区纪委在区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信访举报受理相关业务知识;罗定市纪委为实名举报有功者申报奖励。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核查率达到98.9%,5个县级纪委中有4个达到100%。认真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市纪委向省纪委集中报告线索处置11件,县级纪委向市纪委集中报告线索处置34件,有效减少办案阻力。利用暗访、专项治理、专项检查、网络舆情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深挖案源。如罗定市纪委在暗访中发现并查处了龙湾镇榕木村党支部书记邱某某截留、骗取农村困难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案件。通过加大办案力度,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立案和处分人数分别同比上升 65.2%、44.2%、25.7%。

四、强化建章立制,发挥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市纪委结合近年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推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建立教育防变、制度防治、风险防控、监管防腐“四防”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督促新区建设完善征地管理制度,强化征地补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新区健康有序发展;督促建立完善打私工作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罚没物品处置程序,加强资金监管。新兴县纪委通过查处国土部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指导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完善机制。罗定市纪委将典型案例制作成专题片,在市直机关和镇(街)部门播放,发挥警示和教育作用。

五、强化法治思维,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制度建设,编写《云浮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手册》,制定和完善市级办案工作点和县级办案谈话室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办案安全“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六位一体”办案安全责任制、“一案三卡”文明办案制度、“五有”日常管理制度和“四个严禁”、“三个不谈”谈话制度,将办案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个环节,确保办案工作“零事故”。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移,探索少用、甚至不用“两规”措施突破案件,去年全市案件平均办案周期同比下降6天。强化办案队伍建设,分层次抽调基层办案人员到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办案学习,提高实战能力。今年1月,市纪委举办建市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全市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培训班,对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共500多人进行集中培训,强化办案业务知识学习。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严明办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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