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纪委:以“三个结合”实现回访教育100%
郁南纪委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以“三个结合”抓好新形势下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综合效应,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效果,保持案件处理“零申诉”。
一、坚持回访教育与疏导帮教相结合。针对不同的错误性质及处分情况,县纪委对受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通过直接谈话、组织了解等灵活的回访教育方式,把党纪教育、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结合起来,回访时在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后,运用证据,与受处分人一起剖析原因,总结教训,通过事实来消除他们的思想障碍,使受处分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又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及指出不足和明确努力方向;对违纪者受处分后的工作安排、职级待遇、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予以关注,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存在困难,解决后顾之忧,达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2014年共对去年受处分的1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回访率达100%。
二、坚持回访教育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回访教育中与案发单位一起分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协助发案单位深入排查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意见和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做到事后回访与事前防范并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制度的制约规范作用。2014年县纪委对两个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6条,督促其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坚持回访教育与保障党员权利相结合。按照解除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工作流程,对即将解除行政处分和恢复党员权利的被处分人员,加强引导,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的,在回访教育中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教育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及时进行审核或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核,为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按时办理有关手续,保障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应有权利。2014年按期为4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党员恢复正式党员权利,为2名受政纪处分人员办理解除处分手续。 (通讯员:冯海群 姚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