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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新兴县试行“村合同镇代管”<br>破解农村“三资”监管盲点

2013-12-24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5月份起,云浮市新兴县在全市率先试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委托镇代管(以下简称“村合同镇代管”)制度。目前,共对3000多份农村合同实施规范管理,全镇农村经济合同纠纷实现“零发生”。

一、突出难点,率先试行。近年来,该县全面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建立镇级产权交易和招投标中心,建成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监管电子平台,使农村集体“三资”得到有效监管。在此基础上,该县全面梳理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当前农村合同普遍存在的保管不善、换届拒交、私下变更内容、合同签订不规范和组级资产、资源基数不准确等重点难点,该县延伸“三资”监管触角,以簕竹镇为试点在全市率先推行“村合同镇代管”制度,由镇对各村(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登记造册、免费代理存档,并对将到期合同提前告知,及时组织开展公开招投标,避免集体资产被“逾期使用”或“冬眠”,切实提高集体资产营运效能,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规范流程,有序推进。该县明确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表决、移交”六个步骤对农村合同进行代管管理。一是清理。邀请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对缺失、不规范、不完善的合同事实,充分征求代表意见,重新签订或补充完善,确保每宗合同事实都有完善、规范的法律文书。二是登记。确定土地、山林、房屋、鱼塘四大类,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一组一册、一村一册、各个经济组织独立登记。三是核实。登记造册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及时查漏补缺。四是公示。按“一组一公示”原则,村小组在2处以上公众地方张贴核实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五是表决。经公示无异议,由村、组法人代表及群众代表签名确认,村(组)与镇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六是移交。出具移交清单,分类归档;对清理移交期间,私下签订的合同一律拒绝接收。

三、完善机制,有效管理。该县着重在机制制度方面下功夫,努力夯实“村合同镇代理”工作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领导机制。镇党委、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分别成立“村合同镇代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是落实合同(协议)代管制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及镇挂村领导班子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协调指导机制。镇纪委和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履行组织协调责任,抽调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村合同镇代理”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全镇村组合同委托代管的业务指导。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实施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制,每阶段通报一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协议)代管制工作进度情况。四是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层级责任,强化层级考核。对核查和移交不全面,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认真等情况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工作落实不细致引发群众上访,发生群体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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