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出台办法强化农村廉政直通车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网上服务电子监察绩效评测考核
近日,云浮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云浮市农村廉政直通车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绩效评测办法》,推进农村廉政直通车信息公开、咨询投诉政民互动、网上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绩效评测考核长效机制建设。
《办法》规定电子监察绩效评测5大内容。包括农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和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及镇(街)党务、财务、政务、服务共7类信息是否按公开目录进行公开,信息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公开,信息是否按规定时限进行公开,是否组织开展公开情况监督检查,是否按规定处理群众在廉政直通车上的咨询投诉。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自动发出预警、黄牌、红牌,对评测内容进行时限监察。
《办法》规定电子监察绩效评测结果每月通报。规定电子监察绩效评测实行量化评测,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分级每月进行一次评测,由市评测考核县,县评测考核镇,镇评测考核村。规定能加分的栏目按规定发布超过1条以上信息,每增1条加0.2分,单项栏目加分上限为10分;受理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每受理1件加1分,加分上限为10分。规定未发布信息扣减相应项基础分值,未按时发布信息或受到黄牌警告扣减一半基础分值,受到红牌警告扣减全部基础分值。如规定村(社区)得分=村(社区)53项公开项目总分值(基础分100分)-村(社区)各个公开项目的扣分;镇(街)得分=下属村(社区)平均分×75%+〔镇(街道)24项公开项目总分值(基础分25分)-镇(街道)各个公开项目扣分+全流程网上审批服务加分〕×25%。规定电子监察绩效评测得分90以上为优秀,70-89为良好,60-69为合格,0-59分为不合格,每月通报一次得分和排名。
《办法》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绩效评测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村(社区)、镇(街)、县(市、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以及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不作为、乱作为的,在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对受黄、红牌警告督办事项拒不整改的,其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