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三点一线”全面推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规范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罗定市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采取“三点一线”措施,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该市出台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的基础上,按照岗位、股室、单位三个层面,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的排查防控,进一步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如罗定市检察院采取多形式,多角度拉网式排查的方法,从单位和个人两个层面分析和查找廉政风险,共梳理岗位67个,查找岗位职责576个,确定廉政风险点1690个。
二是制定防控措施重点。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从两方面推进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领导班子、股室和岗位等实际情况,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汇总和审查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权限。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将防控措施与廉政风险点紧密结合起来,明确监督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三是落实措施着力点。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做到落实前期预防措施,落实中期监控机制,落实后期处置办法,抓住廉政防控措施的关键环节,确保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是绘制防控制度线。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评修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各种监控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权力的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通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建立动态评估制度,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和年度检查。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形成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至目前,共建立健全《实施细则》、《考核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18个,绘制工作流程图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