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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出台新措规范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2012-06-18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云浮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镇(街)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镇(街)纪委在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夯实党在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基础。

一、完善管理体制,规范组织建设。一是完善领导体制。镇(街)纪(工)委实行同级党(工)委和县(市、区)纪委双重领导,业务工作受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二是健全组织设置。镇(街)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镇(街)纪(工)委加挂监察室牌子合署办公。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向镇(街)分片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设党总支和党支部的行政村设纪检委员。三是规范干部管理。镇(街)纪(工)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与组织部门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报县(市、区)委决定或进行选举;镇(街)纪(工)委副书记、委员的任免,经县(市、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职能定位。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市、区)纪委报告工作,健全学习调研、工作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及村(社区)党支部纪检委员例会制度,规范信访、案件检查等程序。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围绕镇(街)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完成县(市、区)纪委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强化管理教育,规范队伍建设。一是建立资格准入。规定新录用或调入镇(街)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法律、财经、党务等专业知识。二是重视培养交流。镇(街)纪(工)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满10年的必须交流,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三是实施分级培训。把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纳入计划,定期选送骨干参加省纪委、中纪委培训,市、县两级纪委定期对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全员培训,选派镇(街)纪检干部到县(市、区)纪委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参与办案和外出考察,增强工作能力。四是强化考核指导。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加强对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建立县(市、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与镇(街)纪委书记定期谈心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镇(街)纪(工)委的工作情况。

四、加大保障力度,规范设施保障。一是完善设备设施。镇(街)纪委硬件设施建设至少要达到“十三个有”标准,即:有机构牌子、独立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制度上墙、专用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照相机、录音笔、档案柜、举报电话、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箱。二是加大保障力度。镇(街)纪(工)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县(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可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业务装备建设和办案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参照当地政法机关的预算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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