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
今年2月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全省“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查办案件和督促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战果,为云浮加快“跨越赶超、科学崛起”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切实加强打击商业贿赂组织协调。市县两级由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项经费。会同公安经侦、检察反贪和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建立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重要案件协查机制,加强与打击欺行霸市和打击制假售假两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沟通联络,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职能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查处商业贿赂行为的强大合力,全面打击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今年2月以来,市县两级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共召开动员会、工作推进会、案件协查协调会12次。市县两级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在公共场所开展打贿宣传发动活动119次,印发宣传单4.52万张,借助电视台滚动播放打贿公告180多次,编发打贿简报52期,群发打贿手机短信39.56万条。
二、严肃查处一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公布“打击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制定并公布《云浮市奖励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职能室开展业务工作中发现的商业贿赂线索归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执纪执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互通互送,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至今年 5月 28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108条,查办商业贿赂案件39件,涉案金额233万元,涉案国家工作人员30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及以下28人。
三、认真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督促检查。该市成立4个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案件督办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情况的督导检查。至目前,已完成首轮督导检查,共检查5个县(市、区)、10个镇(街)和5个市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0条,已落实28条;督办案件10件,要求严格实行重大案件线索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到快核、快立、快结、严惩。同时,加大向基层宣传打击商业贿赂工作纪律力度,尤其是宣传讲解省纪委提出的“六种问责行为”纪律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全市上下打击商业贿赂工作“整体一盘棋”强力推进态势,确保打贿见行动、有声势、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