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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开招标市直公务车保险承保公司定点投保

2012-01-09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节约党政机关公务经费,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云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公务车辆从2012年起实行统一定点投保,并下发通知到市直各单位贯彻执行。

一、公开招标承保公司,减少三成保费。采取两年一次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保公司。日前,该市进行了2012-2013年度市直公务车辆承保单位公开招标,中标承保的两家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中心支公司。协议商定市直公务车辆在上述两家保险公中选择投保,投保费用可享受70%的优惠折扣。

二、严明承保投保责任,确保公平竞争。规定承保保险公司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或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实施价格优惠,擅自抬高收费的,或通过向投保单位给予回扣的方式招揽投保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其承保资格。明确投保单位或投保经办人员,不得向承保保险公司提出无理要求或接受不合法利益,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管理法规进行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肃投保财政纪律,统一定点投保。规定市直单位在实施执行期内对公务车辆的投保承保,必须须在上述两家定点承保保险公司范围内和定点投保险种范围自行选择进行投保,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手续支付相关投保费用。核查发现,未按规定到定点承保保险公司投保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属财政拨款的停拨该车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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