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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1亿多元改善民生

2011-05-12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2010年,云浮市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项目,采取“清、补、查、建”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多予少取政策落实,共减轻农民负担10244.77万元,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一、清理项目,减少收费。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农业、物价、纠风等部门联合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检查,全面取消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不符合的涉农收费项目或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收费标准。全市统一取消涉农收费项目7项,减轻农民负担28.94万元;降低涉农收费项目2项,减轻农民负担57.1万元。同时,实行涉农负担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全面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减免政策,推行阳光服务、阳光收费。

二、直补农民,惠保民生。足额配套地方农户直补资金,实行受惠对象公开公平审查确定,严格执行直补“一卡通”制度,确保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补贴落实到位,防止贪污、挪用、克扣、套取专项资金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现。全市发放良种补贴、种粮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等补贴10158.73万元。

三、查纠问题,维护民生。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净化农资市场。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600人次,检查企业2800个次,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220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8宗,查获假劣农药4136公斤、假劣肥料228160公斤,罚没金额43万元,直接挽回经济损失90万元。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抽查、查看收费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大依规依法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问题。

四、建章立制,防止反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市县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办法,调整完善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行政部门第一责任人减负责任。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对案(事)件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并公开曝光。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建立农民负担案(事)件月报制度,发挥农民负担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建设融合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咨询投诉、电子监察4项功能的农村廉政直通车,全面覆盖全市5个县(市、区)、63个镇(街)、965个村(居)委,拓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政策宣传教育和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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