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 “四强化”扎实开展收受医药回扣<br>专项治理工作
去年12月以来,云浮市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卫生系统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截至4月6日,全市廉政账户已收到医药回扣退缴款391230.95元,其中市级廉政账户已收到退缴款165473.5元。
一、强化责任,市县齐抓共管。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医疗单位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局联合政府纠风办下发《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任务、治理范围、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并层级落实工作责任。印发简报,定期向市、县领导和责任部门通报工作进展,确保责任落实。
二、强化教育,增强自律意识。采取召开专题辅导报告会、专题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签订拒收医药回扣承诺书,组织医务人员集中观看《广东省纠风工作专题暗访片(二)》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对全市医务人员进行专题教育,全市已有95个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了反商业贿赂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医务人员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自觉抵制收受医药回扣,组织观看暗访片120场次,观看率达100%。
三、强化监督,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制度监督。市卫生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小组,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整改。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严禁商业目的的“统方”。推行药商承诺制度,与药商签订责任书,杜绝药品回扣。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通过统一采购、配送及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目录药物,从源头上防治医药购销的不正之风。目前,该市已有57间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占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的91.9%。二是发挥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监督。聘请党性强、作风正的“特邀监察员”对医院和各科室进行巡视。设立行风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全方位地实行院务公开制度、收费公示制度、阳光用药制度,增强患者消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惩防,督促自查自纠。一是设立廉政专户。明确设立专项治理廉政账户,要求在自查自纠中上交的款项由缴交人直接汇入廉政专户,并将省卫生厅设立的专项治理廉政账户情况及时转给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给收受“回扣”的人员一个改正的机会,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二是开展廉政逐级警示谈话,由卫生局领导与院长,医院领导与科室主任,科主任与医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明确政策措施,督促其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严明纪律要求,对在规定日期主动上缴收受回扣的,不作受贿对待;对没主动上缴,被检举揭发的,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今后,该市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与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谈话,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督查暗访工作,主动与其他地市交流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探索建立完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