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罗定市大力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督效能,加强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2010年,该市11个派驻机构共协助委(局)查办案件12宗,在开展对授权管理单位监督工作中提出意见建议60多条,接待群众信访举报27批81人次。
一、抓组织建设,强化垂直管理。出台实施意见,科学规划派驻(出)机构设置。整合全市纪检监察资源,设置纪检监察派驻机构11个,分别向镇(街)分片派驻和向市直单位分行业派驻。其中4个纪工委行政级别为正科级,7个纪检组为副科级,行政编制37名,授权管理全市21镇(街)及170个党政群单位。派驻干部、业务、行政后勤保障和党团关系均由市纪委统一管理。目前已配备派驻机构人员33名,平均年龄38.6岁,大专以上学历28人,本科学历16人。
二、抓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制定派驻(出)机构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派驻(出)机构会议和学习制度,采取跟班学习、参与委(局)机关办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制定派驻(出)机构工作人员守则、内务管理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制定派驻(出)机构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细化量化38项考核指标,强化绩效管理。制定派驻(出)机构参加或列席管辖镇(街)、市直有关单位重要会议的制度,以及信访举报、查办案件、案件协查会审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工作作风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三、抓硬件建设,建立保障机制。制定“四化”(组织规范化、制度规范化、设施规范化、工作规范化)和“六有”(有健全的班子、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比较健全的工作制度、有比较清晰的工作流程、有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有必备的办公设备)规范化建设标准,配备办公室、单独谈话室33间;投入98万元,配置电脑、打印机、电话、公务用车等办公办案设备。派驻(出)机构日常办公办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纪委统一管理。
四、抓干部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三比三创”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学习调研、书面承诺、走进企业、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服务解难和挂钩帮扶化解信访老户等活动,增强纪检干部服务发展的意识。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云浮市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分期分批到党廉、信访、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监察综合等业务科室跟班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