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强化“四项审计”促进廉政建设
今年来,罗定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强化“四项审计”,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在对市级总预算进行审计的同时,着重对6个政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发现的个别单位财政专用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开支手续不够健全、违规发放职务津贴等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市人大报告,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增强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意识。
二、强化民生资金审计。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罗定“9.16”救灾资金、“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等16个涉及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涉及金额30.5亿元。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审计的项目4 个,已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的项目有12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500万元,存在问题9个,提出审计建议16条,有效防范弄虚作假骗取、挪用或挤占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三、强化干部责任审计。紧紧围绕“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有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有无个人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这三个方面内容,不断完善和规范审计程序,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至目前,对4个科级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完成。
四、强化重大项目审计。把政府13个重大投资项目列入今年审计工作计划,目前已出具8个项目的阶段性审计报告。同时,对去年11个利用中央扩大内需资金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部分工程项目进度缓慢、未按时竣工验收、部分专项资金审批手续不完整、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政府重大投资项工程项目资金、质量和队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