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从七个方面推进乡镇职权改革
为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深化镇级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云安县近日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职权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七方面推进乡镇职权改革,着力建设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深化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深化落实镇党委在科级干部任用上的初始提名权,镇党委可向县委推荐提名镇班子副职或提出调整个别镇班子成员建议。赋予镇党委对镇机关、事业站所、服务中心的干部交流调动的建议权。明确镇委直接管理党政办正副主任、农业经济办正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正副主任等16个领导职位;县直部门派出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镇委协管财政所所长、国土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中学校长、中心校校长、卫生院院长、派出所副所长7个双重管理领导职位,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免、年度考核等事项必须征求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业务接受镇的协调和监督,资金财物调拨使用接受镇的监管。
二、完善镇级机构设置,进一步科学配置政府管理职能。在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党政联动的方式,整合调整镇内设机构,科学配置行政管理职能,组建党政办公室、宜居办公室、农业经济办公室、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由镇班子成员兼任,以“三办两中心”模式统揽全局。建立社情农情研判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社会资深人士、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热心社会公益代表参与党政决策、事务咨询,促进党政决策透明化、政府服务常态化、农民增收多元化。
三、调整事业站所职能,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归类整合站所,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中心(整合村镇环保和规划管理所职责)、农村劳动力服务中心(整合劳动保障事务所职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整合农业水利站、林业站、畜牧兽医水产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职责)。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站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划归镇政府,行政执法职责交由行政机关承担,镇不再设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四、积极实施强镇扩权,进一步扩大镇级社会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依法下放与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扩大镇级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和处置权限。除需由上级政府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在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事业等方面,把11个县直部门的32项职权下放或者委托乡镇行使,赋予镇级政府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五、理顺县镇纵向权责关系,进一步减轻镇政府负担。规范县政府以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委托各镇行政执法事项和权限,向乡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严格控制对镇的“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规范对镇的考核。严格执行《云安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实行相同的指标内容、不同的指标权重分类考核,将考评重点放在乡镇主体功能应承担的职责范围内;明确不属于镇职责的事项不列入考核范围,确保权责一致。
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镇级财力保障。完善财税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增加镇级可支配财力。建立税收共享机制,实施项目招入地与所在地税收共享,资源地和项目所在地税收分成、园区内税收增量按比例分享的政策,对开发与保护并重示范区的乡镇,以税收共享作为生态补偿。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全额保障镇干部工资,每年定额下拨办公经费、包干社会经费,逐年增拨维稳、计生、教育、宜居城乡建设等专项经费。逐步提高镇级财政供养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完善镇级经费补助制度,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改革公共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探索试行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制度,逐步将一部分农村公益性事务市场化、社会化。推行“一站式”服务、办理代理制、首问责任制、办理时限制等,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完善服务制度。积极扩大实施行政审批“零收费”制度范围,降低政务、商务和公众办事成本。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网上审批和并联审批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