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县纪委积极打造“阳光信访”
近年来,云安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强化信访举报办事公开,认真抓好事前公开、事后公开两个环节,提高纪检信访工作透明度。
一是突出事前公开,赋予群众知情权。云安县纪委通过报纸、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公开政策法规,把信访举报有关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规章制度向群众公开,引导群众依纪依法理性信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鼓励群众大胆举报违纪违法问题。对以实名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揭发、检举和控告违纪违法人员及其行为的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采取设置公告栏、印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公开信访程序,便于群众了解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工作内容,增强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了解。
二是推进事后公开,赋予群众监督权。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在查结后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案件线索及举报人的权利保护等不宜公开的事项外,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公开反馈,公布调查结果。近年来,云安县纪委通过会议通报、发文通报等方式向群众反馈信访处理情况50多次,大量的信访事项息诉息访。如2008年,云安县高村镇中围村伍金元反映其儿子伍天真被云安县公安局和高村派出所滥用职权以抢劫罪捉拿并收押市看守所。收到信件后,该县纪委联合公安、法制等部门开展调查,证实云安县公安局和高村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伍天真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法律程序规定。为及时消除影响和为公安干警澄清是非,县纪委召开调查情况反馈会,通报调查情况,并对该案的侦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作了说明,投诉人对调查结论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