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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城区“三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2010-06-1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针对全区工程项目点多、量大、面广,建设任务重,违法违纪案件容易诱发的特点,云城区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三查”的方法,认真排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统计,2008年以来100万元以上“竣工、开工、在建”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23个,截止5月份,对成员单位下发排查通知书27份,查出存在问题10个,已整改7个,正在整改3个。该区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抓标准开展自查。建设单位严格对照建设工程项目的自查标准,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开展自查工作,从中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问题弄清、弄准,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规范。从自查情况来看,工程项目基本上能够履行有关建设程序;工程项目招投标均符合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二是围绕重点全面排查。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国土、水务、建设、财政、环保等主管部门对辖下的政府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围绕建设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审批、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安排等方面内容深入到建设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确认,待检查完毕后以书面报告结果。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三是突出问题专项抽查。区治工办在各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抽查。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区治工办直接向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处方”,下发《整改通知书》,针对某个项目详细列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整改。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区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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