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出台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
最近,云浮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出台《中共云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办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主要内容是:
一、大力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市委中心组每两月举办1次“云浮学习论坛”、每季度举办1次集中学习讨论会,县级党委中心组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集体学习论坛或集中学习讨论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8天,坚持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力推进自主选学,推进科学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基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民风淳朴、务实进取、和睦共享”的云浮地方特色文化。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标兵”主题读书活动;开展分期分批集中时间脱产读书活动,处级以上干部脱产读书每年不少于5天,其他干部不少于3天;加快“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规范干部提名行为,注意发挥党委全委会对重要干部提名的作用;完善干部考评制度,认真实施《云浮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坚持党委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逐步扩大全委会表决范围;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进差额推荐、考察、酝酿;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围绕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的配备,加大县(市、区)“五长”和担任现岗位职务10年以上的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外派干部挂职学习的长效机制。注重在基层一线遴选干部,提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扩大从村干部、镇(街)事业单位中选拔公务员的规模,继续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空缺主要从乡镇公务员选调制度。大力培养、引进、挖掘、留住各类优秀人才,认真落实《云浮市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关于设立云浮市高级专业岗位津贴的通知》和《云浮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暂行)》等文件,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工作机制,建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监督平台、监督管理制度,对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警示教育、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干部问责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等制度,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对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不胜任和不称职的干部及时组织调整。
三、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党建融入城乡统筹发展的全过程,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结合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继续深化以抓机关连基层为主要内容的“联帮带”活动,落实“领导联村、部门帮村、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制,每年选派1000名机关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深入推进“活力工程”,加大在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党组织力度,试行“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模式,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党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应建尽建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开展“六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切实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党建网站为平台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深入推进“素质工程”,继续深化“外挂村官”工作,探索村干部互挂互派机制,拓宽村干部选拔渠道,深入推进“村官大学生培养”和“党员素质提升”计划,每年安排1000名以上困难党员参加免费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深入推进“关爱工程”,建立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到2012年所有镇(街)建成党员服务中心、村(社区)建成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机制,坚持每年开展“党员干部大走访”活动,建立经常性的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关爱扶助金制度。
四、大力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发展党内民主。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党委(党组)工作机制,规范各级党委(党组)决策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对党委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健全民主集中制监督机制,认真开展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党委全委会的日常作用,健全全委会会议制度和常委会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党委全委会的职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探索党委(党组)决策的追踪评估制度,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机制,探索建立信访举报函询明示制度,深化“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不断完善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党内选举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提案、例会、述职评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组织代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开展机关、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直选试点。
五、大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坚持群众路线,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市厅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到县以下基层或企业调研分别不少于3个月、4个月,镇(街)领导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半年;建立健全信访接访处理制度,市党政领导干部每两个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市、区)其他党政领导干部、市县各级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镇(街)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市、县党政机关新任公务员和新提拔领导干部分批安排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健全干部下访制度,深化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坚持每年公开承诺办好一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持务实进取,认真执行《关于切实精简文件会议市直议事协调机构和改进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的规定,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健全机关作风暗访长效机制,建立市、县、镇、村四级联网的综合型电子监察系统。坚持艰苦创业,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清理“小金库”,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建设装修办公楼,深入治理培训办班过多过滥问题;继续推进公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肃处理奢侈浪费、挥霍公款的问题,及时批评、制止党员干部在社交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党员定期党性分析制度,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
六、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1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每年开展廉洁文化周及廉洁文化“六进”创建活动,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公职人员反腐倡廉教育全员培训计划,加快建设数字廉政教育工程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化、网络化,推进云浮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实施廉政承诺制度,完善对配偶子女均己出国(境)定居的公职人员的管理机制,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廉洁自律情况。坚持从严治党,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开展工程建设、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建立完善实名举报奖励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者,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一把手”职权,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探索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实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规定年审抽查和定期警告制度,落实《云浮市干部作风建设挂牌督查暂行办法》。坚持改革创新,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与审计部门和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市场竞争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监督办法,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实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廉政工程”规范化建设和农村廉政直通车综合平台推广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