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积极发挥特邀监察员促进廉政建设作用
近年来,云浮市各级监察机关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的部署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在加强行政监察、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是:
一、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行政监察活动。市县两级监察机关不断探索有效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每年组织安排他们参加专门行政监察调研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参加专项检查考核。市监察局分别于2007年、2008年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和考核,督查和考核情况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县级监察机关组织他们参加了政务公开、治理教育收费、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检查治理。二是组织参加行风评议。按照省民主评议行风暂行规定,市、县纠风办每年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行风评议团,对被评议单位进行作风调查、收集提出建议并参加评议。三是组织参加宣传调研。每年把有关调研课题发给特邀监察员,组织他们参加调研活动和廉政文化研究、创作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反腐败阶段性成效,营造廉洁从政氛围。如罗定市聘请的特邀监察员、实验中学副校长刘松林充分发挥学校宣传阵地作用,在学校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四是组织参加处理群众信访。新兴县监察局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阅历深、资力老、威信高的优势,安排10位特邀监察员参加纪检信访窗口接访,多方了解社情民意和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及时提出工作建议,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接待人员和确定处理意见。2009年,新兴县特邀监察员转呈群众来信2件,接待群众来访 6 批,发挥了双向联系、双向沟通的作用。五是组织参加作风暗访。新兴县从社会各界和特邀监察员中组织30多名人员组成暗访小组,配备设备,在全县开展作风明查暗访行动,制作专题片进行集中播放,将存在问题曝光,促进各镇、各单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健全特邀监察员工作制度。市县两级监察机关根据特邀监察员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特邀监察员的工作制度,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市监察局指定专门职能室保持与市特邀监察员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制定特邀监察员的管理办法,明确聘任条件、权利、义务和纪律,并向他们统一颁发聘书和工作证。二是完善培训制度。监察机关为特邀监察员订阅《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等业务书报,定期派送,使他们及时了解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向他们讲授特邀监察员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三是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市县纪委监察局每年都邀请特邀监察员列席党委、政府反腐倡廉有关重要会议,如市纪委全会、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等。市纪委监察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专门召开两场座谈会,向特邀监察员通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在调研、信访举报、纠风、执法监察工作、信访接待、反腐败抓源头等工作制度方面,明确了特邀监察员参加有关工作的程序、方式。
三、优化特邀监察员队伍结构。市县两级监察机关把开展特邀监察员工作作为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依靠群众监督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特邀监察员推荐、考察和聘任工作,从综合素质、年龄结构、学历状况、工作阅历上严格把好聘任特邀监察员质量关,注重聘任阅历深、威信高的同志为特邀监察员,不断优化特邀监察员队伍结构。目前,市县两级监察机关聘请特邀监察员51人,其中市监察局聘请11人,五县(市、区)监察局聘请40人。51人中,50岁以下26人,50-60岁19人,60岁以上6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部具有多个工作岗位锻炼经历;中共党员33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18人,其中人大代表9人,政协委员14人。监察机关对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行风评议、执法监察、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治理乱收费等方面的专项或综合检查考核活动作出统筹安排,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春节期间还对他们开展慰问活动,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他们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