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郁南县四措并举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云浮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下辖5个县(市、区)要在今年年底全部完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其中试点工作县——郁南县通过“四项措施”强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协调联动,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提供强力支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等县主要领导分别在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文件上多次批示;先后多次听取县纪委及相关部门就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专题汇报;召开县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在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主动配合协调,加强请示汇报;县编办积极协助完善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的调剂;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积极配合做好人员的考察、任命等配备工作。领导重视,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支持配合,确保了开展派驻机构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是增设机构,充实力量,创新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增设了干部室、效能监察室2个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和全县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组建了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和5个纪检组(监察室),其中乡镇分片派驻3个纪工委,县直机关派驻1个纪工委,县直部门派驻5个纪检组。派驻机构的干部工作和业务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后勤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共配备行政编制33名,其中纪工委书记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副书记(兼监察分局局长)和纪检组长由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派驻县直部门的6个纪检监察机构已在2007年9月开始运作,做到“七有”:有人员、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经费、有硬件设施、有制度、有业务工作。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硬件配置。先后投入了80多万元完善办公办案环境建设,购买了二台办案专用车。机关各室、派驻机构和各镇纪委分别配备了电脑、档案柜、保密柜、碎纸机、打印机等办公办案设备。健全完善了纪检监察经费保障机制,参照政法机关的预算标准,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是强化管理,健全制度,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近年来,该县不断完善各项内控机制,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对队伍做到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先后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和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督查工作细则》、《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会议制度》、《镇级纪检监察部门信访举报工作流程》、《镇纪委工作守则》、《“两述一评”制度》、《“一年一谈话”制度》等一系列40多个规章制度,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执纪权力的滥用。在全县纪检系统初步形成了靠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按规矩运作的良好氛围,使内部建设和各项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