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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医院开展“重医德、扬行风”主题医德教育月活动

2009-11-05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前两年,云浮市人民医院接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时取得了好成绩,创建了全市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单位带头作用,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推动行业作风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从10月12日到11月12日,市人民医院开展以“重医德、扬行风”为主题的医德教育月活动,再一次掀起行业作风建设的高潮。

    该院医德教育活动于10月12日正式启动,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了动员大会,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医德教育活动月的重要性。必须认识到,医疗服务质量的优劣、医德医风的好坏和医疗费用是否合理已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抓好医院的行业作风建设,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医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评价医院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二要加强领导。成立“云浮市人民医院医德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设立宣传教育、调研评估、督导检查三个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工作实施。三要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分学习动员、查找问题、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四要严格要求。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做到责任到位,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监督到位,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要认真履行行风建设“十要十不”服务承诺,即:一要遵纪守法、医德高尚,不违法违纪和损害白衣天使形象;二要礼貌用语、热情服务,不冷漠和刁难病人;三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擅离职守和临危退缩;四要救死扶伤、急病人所急,不推诿病人和贻误急救时机;五要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检查用药,不开单提成、收受“红包”、滥检查、开大处方;六要规范药械招标采购行为,不接受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七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八要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剥夺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九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秉公执法,不营私舞弊、随意处罚和以权谋私;十要廉洁自律、遵守制度,不弄虚作假、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要严格遵守“八不准”,即: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和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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