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五好”为标准创示范单位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提升工商管理部门形象。云浮市工商局结合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制定了《云浮市工商系统创建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提出以“五个好”为标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力争成为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一是履职服务好。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纪律意识好、服务观念强、工作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规范准入、服务发展、消费维权等职能作用,落实“一个窗口许可”的要求,推行区域集中登记,改革完善登记管理,扶持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成绩突出。认真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窗口服务规范,依法行政,办事效率高,群众和企业满意。消费维权网络不断完善,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是监管执法好。落实“一支队伍办案”的要求,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履行到位,市场消费安全。坚持文明执法、“服务型”执法,全面使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不断完善案后回访帮扶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商文明执法深入人心。加大重点领域和高危行业监管执法力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明显,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切实得到纠正,市场经济秩序和行业风气良好。
三是政务公开好。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行政审批结果、收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全面公开,工作透明度高。建立健全内外监督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场主体大走访、行政执法大回访、开门纳谏接受大监督等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及时、有效处理群众和企业的投诉。工商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加强,党和政府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责任落实好。各级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开展效能监督,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效能监督问责制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工作纪律严明,内部管理有序,及时调查处理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五是社会形象好。按照“创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树工商文明服务新形象”、“人人是窗口,岗岗是示范,事事树形象”的要求,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扎实开展基层工商所“五个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基层工商所“为民、务实、高效、清廉”形象好。积极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政风行风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注重成效,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社会公信力强,测评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